我不知道是不是我付的租金太便宜,租貴一點的會不會好些。但我真的不喜歡付了錢才被告知其他資料。一腳踏進去,便像我租A那樣,賠筆錢進去。
我走得最錯的一步,是自己取消了預訂。現在我會告訴大家,有不對路要立即告訴Airbnb,也要告訴房東,但不能只告訴房東而不告訴Airbnb,這樣很沒保障。也不要因為禮貌和不好意思,這是自己的權益。
有人也說要多問。我不知道事事都打破沙鍋問到底是不是好事,或應該問什麼才是萬全,例如問房間吵不吵,應該沒有房東會直認不諱吧。但我覺得就看自己需要,有什麼事或貨不對辦便要出聲。除非住很短,你也能忍受。
我知道很多人都會提「合約精神」,這也無可厚非,但付了錢才說有額外費用不是騙人嗎?我覺得這才是違背合約精神。
我也很明白該保障房東,明明預留了卻不租,剎那間哪能租得出去?
但我想說,我是10月尾取消,而我訂的是11月中,距離我「入住」還有兩個星期,然後加上我本要住的四個星期空置,共六星期,租不出是我的問題嗎?(又講到自己的房子很搶手)。如果說我是臨近十天八天或一星期才取消,真會租不出而有損失,但兩個星期都租不出,甚至是用以上的算法有六星期,都租不出的話,請問這損失關我什麼事?
要是這六星期內有其他人租,請問房東有什麼損失?她這樣不是收兩筆了嗎?
我覺得我這個情況,在情在理也該退一點。其實我不要求退全數,但只執著所謂的「合約精神」,而漠視了她的不誠實,我覺得很不公道。
也令我的心情和對Airbnb和一些房東的印象不好。
機票和住宿都辦好,我卻因為簽證的問題而影響到我的計劃。
我本來打算去長住,至少一年那種,但得先取兩個月的旅遊簽證。現在未能申請到,機票住宿也不能改。怎麼辦才好?
我有三個方案:一就是不去,付了的錢就算了,當壯士斷臂;二就是押後,等簽證出來,這就可以實現我長住的計劃。住宿或者還能可以商量一下,當頭十天沒了;但機票完全沒商量,還要再花錢買新的。第三就是當去旅遊。先去30天,再續30天,然後回香港。
我掙扎了很久,挺想選第一個方案,因為去了才是開始,至少得吃飯!
但一想起家裏的問題,只想一走了之。
中間苦苦思量的過程我就不詳述了,我選了第三個方案。反正我沒來過曼谷,更沒有到異國住上一個月,反正機票住宿都付了,不要浪費,加上人人都說泰國生活水平很低,這樣去去也無妨。去看看這個世界、做點前所未有的事。
我出發前一星期才告訴我媽。本來想臨走前一晚才很有型地告訴她我要走了,但我為免她買太多食物回家,所以還是早點說了,讓她有個心理準備也好。
她常常問我,怎麼由機場到出租房。很多時候我們都會想最後不行的話便坐的士,但由於發生了柬埔寨的kk園事件,我一點都不敢坐,尤其此行只得我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