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聽人說同行相忌,同性相斥是物理狀態,也有人說文人相輕
我相信這種事情,什麼時候能真正合作呢?舉一個例子,我們常常會聽到漫畫家為了漫畫週刊出版社的週年慶或新年祝賀,漫畫家才會聯手合作,雖然是賣出版社一個面子,但為何漫畫家可以,而讀書人卻無法做到(?)。
這也是曾聽吳淡如說過,當時新銳的作家普遍為前輩們所鄙視;我想是因為文人(部分的讀書人)擅長賣弄學問,對自己也自視甚高,自己都這麼高了,當然別人憑什麼能贏自己。
其實,誰高誰低出過幾本書,或者名片上的那些頭銜真的那麼重要嗎?
十五年前有出版社找過我,要收集我的建築設計作品出版。因為當時大陸內地一直蓋樓,相應的設計書籍很搶手。
假如我是想去大陸發展,我這個名字順便可以擦亮一下,沒有損失,但我還是沒有答應,因為有些作品是我所做,但也有部分不是我主創設計,沽名釣譽看似沒有關係,但我就不想做這種事情,那樣一點意義都沒有,現在有人肯定我我也是心中充滿感激。
渺小的我只是剛好在流行建築極簡風格的時候,擔任了內地幾個案子的主設計,多做了一些作品,換作是別人也可以的,既然別人也能做得到,又何必去抓住那些頭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