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機關都有他的習俗和傳統,警察機關也不例外,也許有人覺得是迷信或是無稽之談,但是大部分的人都是寧可信其有,照著往例做,至少會比較心安。
那時候剛到派出所當所長,由於之前都是在分局承辦業務,對於派出所的一些傳統比較不了解,也沒有特別注意,那是炎熱的夏天,因為習慣每天都要吃些水果,但是當所長一個星期大概有4天要留守(就是睡在派出所),所以我就到超市去買水果回派出所吃,我想一個人吃有點不好意思,就買了比較多的份量,那天買了西瓜和鳳梨,西瓜大概一個下午就吃光了,不過鳳梨完全沒有人吃,我想是鳳梨不好吃嗎?我自己吃起來蠻甜的啊,心中充滿了疑惑。
隔天轄區內就有受理民眾報的一件無名屍,還好順利查出身分並處理完畢,我把沒吃完的鳳梨再端出來,依舊是乏人問津,只有我一個人吃獨食,坐沒多久無線電就聽到在喊轄區發生聚眾鬥歐案件,這種是重大的案件,除了線上巡邏的同仁,所內的我和副所長也都要前往處理,
副所長一上車就說了:「所長,不能在派出所內吃鳳梨啦!」
「為什麼?」
「沒有為什麼,你不覺得鳳梨拿出來都沒有人吃嗎?」
「對啊」
「大家閃都閃不及了,哪有人敢去吃,派出所內太旺不是好事,你不覺案件一直來嗎?」
「原來是這樣,我還以為是不好吃呢?」
副所長的白眼幾乎翻到了頭髮上「我的天啊,那你現在知道了吧,很多傳統禁忌沒必要去挑戰他,沒事就好,有事的話帳都算在你頭上。」
「不好意思,我沒注意到。」
「那是你是所長,才沒有人跟你說,要是員警早就被譙死啊,哪可能在所內吃鳳梨。」
自此之後,我就很久沒有吃鳳梨了,直到又調回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