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朱歧祥在《周原甲骨研究》中整理了「於(于)」這個字在殷卜辭跟周原甲骨的用法,如下:
前五個是兩個民族的重複用法,後三個是消失於或未於周原甲骨發現的用法。
除了用法⑤想不出現在還有什麼例子外,當中好些用法經過3000多年仍不難理解,現在人還是這麼在用,例如「位於台灣(①)」、「關於我和鬼變成家人的那件事(②)」、「還稅於民(④)」等。
用法③現代人雖不用了,英語倒很常見,就是「from XX to OO」。「XX」和「OO」可能是時間或地點,現在人改成講「從某年到某年」、「從甲地到乙地」。
⑦、⑧這種把介詞「於(于)」提出來放到前面的用法,看起來複雜,但現在的人有些地方還是這麼在用,例如「於法無據」、「於事無補」,只是口語上已經無法活用、傾向侷限固定用法,如成語。
這個比較表有意思的地方是,照理說,去難、去繁就簡、就陋,本就是語言習得情境下的正常做法。大家在學習母語時,都是從簡單的單字、單句開始吸收跟運用,學習外語時也是一樣,出國要問路時,英語/當地外語能力不行,文法不對、講單字照說,li-li-lak-lak 就 li-li-lak-lak。
所以,當時替周王作這些卜辭的識讀寫的商人(假設是另謀高就的商方貞人作的卜辭),是不是覺得後面這些相對複雜的句型,作了對方也看不懂,乾脆不作呢?
還有,從語言接觸的角度,語言使用者對於第二語言的時態用法掌握較差算正常情況,例如學英語時,比起現在簡單式,現在完成式算進階的語法,進一步牽扯到要表達過去、未來的完成、正在完成或未完成的時態時,更加令人苦手。
《周原甲骨研究》舉例的殷卜辭用法⑥,多少包含一些在未來某時完成的時態意思在其中,周人不用或用不好也屬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