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是外族統治的統一政權,雖是客觀描述,卻是重要的歷史標記。蒙古不是第一個在中原建立的外族政權。魏晉南北朝近三百年,外族先後在中原建立了多個政權,都只限於北方。氐族前秦苻堅採取統一南方的軍事行動,卻在淝水之戰受挫。鮮卑族北魏孝文帝期望推動改革,為統一南方打好基礎,但事與願違。蒙古族吞金滅宋,成為第一個成功統一南北的外族政權。
蒙古不是第一個在中原建立的外族政權。魏晉南北朝時期,以北魏孝文帝的漢化改革最全面,但漢化是那個時代的普遍現象,只有程度的差異,換言之,「外族」是血統的問題。此外,即或與北宋長期對峙的契丹族及女真族,其實也相當漢化,擁有與宋朝相近的朝儀與制度。蒙古族的漢化程度相對低,帶來不折不扣的「外族」統治,以遊牧民族的文化思維,來管理一個成熟的農耕文治社會,朝廷上不少高官連漢語漢字也不懂。換言之,元朝的「外族」統治,不但是血統的問題,更是一個「外族」色彩濃厚的政權。
元朝貪污現象普遍,既是官僚腐化的表現,也是未能建立官僚體制的結果。從前的北魏建立班祿制,按官階領取相應薪酬,多取就是貪腐,被視為重要的漢化措施。但元朝未能擺脫遊牧民族的薪酬思維,既然暴虐手段及略奪行動是英勇的表現,漢族眼中的腐敗及貪婪就被合理化。
元朝統治下,蒙古官員權貴採用種種手段搜刮民財,如強侵百姓田地,把茶葉與農具列入專賣,以紙幣換取民間銀錢,巧立名目向百姓徵費,設立種種科差。為了收稅的便利,元朝採取類似競投的方式,由某某向中央保證繳交稅款,然後在指定地區代行收稅,衍生的問題可想而知。
行省制度也反映了「外族」的統治思維。元朝沒有認真檢視地方制度,權力下放,在原有的地方單位上簡單加上一層,設置十個「行中書省」,成為最高級別的地方行政單位,仿似把中央運作複製於地方,設立丞相為長官,平章政事為副長官,擁有所轄地區的行玫、財政、軍事及司法等權力。行省之下,維持路、州、縣,長官稱為達魯花赤。地方長官均由蒙古族或色目人擔任。
從意義上,行省權力廣泛而強大,地方高度自治,但運作上卻另一個意義。在原有制度再加一層,成為四層行政架構,導致行政效率散漫。對行省長官猜疑,令行省丞相時置時廢,打撃制度的穩定性。為了方便監察地方,行省的分界不按山川形便,反而刻意將不同天然環境及族群文化劃歸一起,令地方難以發展。
皇室內鬥也反映了「外族」的統治思維。元朝國祚九十八年,世祖忽必烈擔任統一皇朝的君主達二十二年,其後至元順帝登基的近四十年,更換了九位君主,反映皇室內鬥嚴重。為了爭權,不但暗鬥,甚至兵戎相見,大大打撃中央的實力及政權的穩定性。元順帝是另一位在位時間較長的君主,起用脫脫進行若干改革,大有中興之勢,可惜功虧一簣,皇室再次陷入權鬥之中。其實宮廷鬥爭是皇朝歷史的常態,但如此不絕及公然的鬥爭,正反映了元朝未能建立一套承繼制度,儒家文化也沒有發揮遏制野心的作用。
元朝國祚近百年,不算長壽,但也不能說是「速亡」。元朝官僚腐敗也不等於整個國家亂作一團,經濟發展及文化交流都有一定成就。元朝不足百年而亡,或從統治政策分析,或從經濟環境討論。但其中一個不能忽略的背景,是元朝以遊牧民族思維管治農耕文治社會。
筆者的意思不是說,擁有外族特色是「原罪」,而是如何平衡「本族」文化與「漢族」文化是一種政治智慧。高度漢化有失去自己民族特質的危機,這正是對北魏孝文帝漢化運動的負面批評。但拒絕漢化容易形成長期的社會對峙,統治措施往往未能針對時局而發揮正面效益,這或許是元朝的寫照。因此,我們沒有需要神聖「漢化」,漢文化也必須吸收外來文化來保持其生命力。從認識元朝的角度,不能忽略其「外族」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