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幸福,並不是停留在原地就能享有的。
阿德勒曾說:「每個人是一幅畫,也是畫那幅畫的藝術家。」有別於佛洛伊德的命定論,阿德勒指出,我們都有「創造自己」的能力。
透過這個能力,我們能夠為自己做決定,詮釋並定義,某些事件所帶給自己的意義。
無論是誰,沒有一個人是住在客觀的世界裡,我們都居住在一個各自賦予其意義的主觀世界,沒有人能跟別人擁有相同的世界。
當然,我們既然能創造自己的生活型態,我們也有權利去改變它。每個人除了是舞台上的演員、編劇,同時也是一位人生導演。
問題不在於「世界」是什麼樣子,而在於我們是什麼樣子,我相信許多朋友也跟我一樣,經常自問:「該怎麼做,才能變得幸福呢?」
我想這個答案,從來就沒有標準答案,它就僅僅是去相信:「無論任何人,從這一瞬間開始就能獲得幸福。」人是可以改變的,不只從現在開始就能改變,我們還可以變得幸福。
「其實人生一點也不辛苦,不痛苦,是我們讓人生變得複雜了。」我們心中也有一名心理學家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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