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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意思是工匠想要做好自己的工作,創造好的工藝作品,一定要先讓工具鋒利好用才行。我們把這句話推而廣之到企業的層面,企業要能順利營運生產貨品,帶來未來穩定的經濟流入,一定要有可供營業運作的固定資產才行。
從上面這段話,大致可以為固定資產歸納出3種特性。
以上就是固定資產的3個特性:供營業使用、耐用、有形。
而固定資產又可依據使用過程中,外在實體狀態是否改變,進一步細分成三類,分別是: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礦產資源、生物資產。
好,接著,從這些固定資產的取得、使用與處分這段期間,不免會遇到許多會計處理問題,包括依據取得的方式決定入帳金額、成本如何分攤為折舊費用、增添或重置設備時如何處理、以及期末如何評價固定資產的價值以決定是否發生減損、還有在各種不同處分方式下,如何認列處分損益等等的問題。本篇文章先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如何決定入帳金額進行說明。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取得時的入帳金額應該為原始「相關」成本,這些成本在取得當下會先資本化為資產而不是費用。所謂的相關「成本」是指除了取得資產所需付出的現金外,也包括其他使得這項資產處於可以使用的「地點」與「狀態」前的所有必要支出。這些相關支出的項目很多,不過判斷的重點在於,看它們是否屬於能讓這些資產確實運作前的必要支出。
以土地為例,土地的原始相關成本,首先當然包括土地的購買價格。接著,過戶相關費用、經紀人佣金則屬於讓土地得以使用的必要支出,沒有成交、沒有完成過戶,你當然不能使用。另外如果是為了蓋新房子而買的土地,地上的舊房子如果沒有拆除、地沒有確實整平時都不算可以使用,所以拆除舊房子的費用扣除變賣相關廢料的收入後的淨支出以及整地費用都屬於土地的相關支出。
其次,若是購買或建造建築物時,成本當然包括房屋購買支出或建造支出。至於其他必要支出則包括:過戶的規費、手續費與經紀人佣金等等。
最後若是購買機器設備,現金購買價格是當然的成本,要特別注意的是,定價扣除現金折扣後才是最後的付出去的現金購買價格。至於其他必要支出則包括:運費、安裝費、試車費等等,這些都是讓機器可以運作前的必要支出。但如果是因為安裝疏忽而導致的修理費則不屬於我們預期的「必要」支出,這屬於預期外的支出,自然不能算是機器的原始相關成本。最後如果是機器已經開始運作後的保險費或維護費等等,也都是屬於當下需要「費用化」的支出,不能算是機器的原始相關成本。
如果是「單獨取得」這些資產的情形時,成本的決定相對單純。
但若是整批購買呢?總成本該如何分攤給各項資產呢?
各項資產公允價值除以全部的資產公允價值總和。
分攤依據的順序是先採公允價值比例,之後才是採取專家估計價值比例。
下面來看一個例子,方便理解上述的計算邏輯。假如A公司購買了一棟房地,一共支付500萬元,若房屋與土地的市場公允價值分別為150萬元與450萬元,那麼房屋的公允價值比例就是25%,也就是150萬除以600萬;另外土地的公允價值比例則為75%,也就是450萬除以600萬。有了這些比例後,再乘以原始的現金取得成本500萬元,就可以得出房屋的分攤成本為125萬元,也就是500萬X25%;土地的分攤成本則為375萬元,也就是500萬X75%。
但如果在上面的例子中,我們只知道房屋的市場公允價值是150萬元,土地則不知道相關資訊,那麼此時房屋的成本就直接以公允價值150萬作為入帳金額,剩餘的350萬元,也就是500萬減150萬,就會當成土地的入帳成本。
最後如果在最壞的情況下,兩者都沒有公允價值的資訊,但可以得知政府公告的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為50萬元以及土地公告現值為200萬元,此時這兩個價格就等同於專家估計價值,我們就可以得出房屋與土地的成本分攤比率分別為20%與80%,也就是50萬除以兩者合計的250萬與200萬除以250萬。接著便可以得出房屋的成本分攤金額為100萬元,也就是原始成本500萬X20%;土地的分攤成本為400萬元,也就是原始成本500萬X80%。
以上就是有關固定資產的內容與入帳金額的說明。希望有讓你聽懂。如果你有其他相關問題,歡迎在留言區一起討論。另外,如果你覺得這些內容不錯,也歡迎點愛心、追蹤和分享喔,我是小新,我們下次見!
參考資料:《會計學新論》 作者:李宗黎.林蕙真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