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法

更新於 2024/04/21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第 1 條

促進勞工團結提升勞工地位改善勞工生活,特制定本法。


A 1.下列何者非我國工會法實施之目的? [104初31]
(A)解決勞資爭議
(B)促進勞工團結
(C)提升勞工地位
(D)改善勞工生活

D 2.下列何者不是工會法的立法目的?  [107地五28]
(A)改善勞工生活
 (B)促進勞工團結
 (C)提升勞工地位
 (D)促進勞資和諧

A  3.下列何者為工會法第1條明示之立法宗旨? [109初5]
(A)促進勞工團結
(B)穩定勞動關係
 (C)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
(D)保障工作者安全及健康


第 4 條

勞工均有組織及加入工會之權利。
現役軍人國防部所屬及依法監督之軍火工業員工,不得組織工會;軍火工業之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國防部定之。
教師得依本法組織及加入工會。
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公務人員之結社組織,依其他法律之規定。


C 1.下列何種人可以組織工會?   [100地五21]
(A)現役軍人  
(B)公務人員  
(C)教師
 (D)國防部所屬及依法監督之軍火工業員工

B 2.根據工會法第4條之規定,下列人員中何者不能組織工會:      [101初46]
(A)醫師  
(B)教師
(C)國防部所屬及依法監督之軍火工業員工  
(D)政府機關所僱用之司機、技工、工友 

C 3.下列何者不得組織工會?     [103初14]
(A)教師
(B)電力及燃氣供應業之員工
(C)現役軍人與國防部所屬及依法監督之軍火工業員工
(D)醫護人員

D 4.依工會法第4條規定,下列那一類人員不屬於工會法所賦予享有組織及加入工會權利之勞工?
(A)部分時間工作勞工                                                [104地五2]
(B)教師                           
(C)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公務人員
(D)外籍勞工

D 5.依照我國工會法的規定,下列何者不得組織或加入工會?   [108初30]
(A)在我國合法工作之外籍漁工       
(B)國立大學任教之教師
(C)派遣公司勞工               
(D)現役軍人

第 5 條 

工會之任務如下:
一、團體協約之締結、修改或廢止
二、勞資爭議之處理。
三、勞動條件、勞工安全衛生及會員福利事項之促進。
四、勞工政策與法令之制(訂)定及修正之推動
五、勞工教育之舉辦
六、會員就業之協助。
七、會員康樂事項之舉辦。
八、工會或會員糾紛事件之調處。
九、依法令從事事業之舉辦。
十、勞工家庭生計之調查及勞工統計之編製。
十一、其他合於第一條宗旨及法律規定之事項。

B 1.下列何者非屬工會法規定工會之任務?     [102初12]
(A)勞工教育之舉辦                            
(B)勞工就業保險之辦理
(C)勞工政策與法令之制(訂)定及修正之推動   
(D)團體協約之締結、修改或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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