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邊說的視角,與第一、第三人稱息息相關。
先來排序一下,三種人稱的「視角」自由度與開闊度比較:
第三人稱>第一人稱>第二人稱
事實上,第二人稱幾乎沒有自由度可言,相對狹隘,以下主要談第一與第三的視角手法。
我曾聽過有人說自己的一篇文中,用的是第一加第二,當時的我就很納悶,第一就第一,沒有混用的概念。而我粗略看過之後發現,原來是作者誤解了人稱。
除非主人稱完全改變,不然細碎的混用是無所謂的,以及相對人稱並不算入主要人稱中。聽起來挺複雜的,下面直接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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慣用視角有二。主要是「相對人稱」的區別,直接舉例來說。
──相對人稱:說白了,就是「主角如何稱呼其他角色」。
舉例一:我看著陸小虛,不知道他在想什麼,他總是面無表情,一點兒也不像個活人。我總在想,如果他看到我了,他空空如也的腦子裡是不是就會只想著我?
舉例二:我看著你,不知道你在想什麼,你總是面無表情,一點兒也不像個活人。我總在想,如果你看到我了,你是不是就會只想著我?
以上。
舉例一的相對人為「他」,是一般小說慣用的手法,也只建議如此使用。
舉例二的相對人為「你」,多用於單篇,散文式小說(獨白等),相對人不一定會提及姓名,當然角色不一定只有主角與相對人,也可以有第三人存在(他/她等),但第三人存在的比重會極為寥寥,也可以有更多角色,但立場都差不多,且角色過多時不會只使用代名詞,但「你」都是固定的也最重要。
因為舉例一就是一般的手法,似乎沒有太多可以介紹的,我先深入(?)說明一下舉例二的「你」。
為什麼會有相對人為「第二人」的寫法?這就是鎖定角色,安排「我」去與「你」互動,可以是真實的互動,也可以是精神上單方面的述說。
這種手法非常非常不推薦用於一般小說,因為主角目光不可能一直鎖在同個人身上。是的,那個「你」是不能隨意換人的。
而此種寫法多半更注重心理層面,步調較為緩和,氣氛較為深沉。當然不是說純寫畫面感或懸疑感就不行,只是舉例一的表現的確會比較好,因為舉例二的手法並沒有必要性。
相對人為第二人的就業指標,最大宗乃是「書信」。還有一種是,主角「我」變成一個「你」的旁觀者,弱化「我」的存在,以「我」的角度闡述「你」的經歷。
我認為以上兩點會較有使用這種手法的必要性,一般敘事上,舉例一就可以有很好的表現了,用舉例二反而太過刻意,模糊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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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我相信很多人都發現了,這兩種方法是可以被混用的(在第三人稱中也是),但舉例一為主,舉例二為輔,比重可以說是99%:1%。而「你」的用法,多用於主角的OS,而且是主角想「說出來」但沒說出來的隱藏對白。
來個示範:
陸小虛走到我的面前,我跟他無冤無仇的,這幾天也沒得罪他,他不知道吃錯了什麼藥,居然沒頭沒尾地罵我「無賴」!
你才無賴!你全家都無賴!老子哪裡得罪你了就直說啊!
咦?還是說,就是因為我這幾天都沒找他玩,他不高興了?
>在這段示範中,很明顯可以看到,第一段是眼見事實,第二段其實是真正的心裡話(也是對陸小虛說的只是沒說出來),第三段是想法,但整段的視角很明確,且有前後包夾,所以單看這段是不會錯亂的,但全文中不建議過於頻繁、接近的使用,尤其是同場角色更多時。
>當心裡話變成第三人稱時,通常會補上一句「聶小花心說/在心裡罵道:巴拉巴拉」這類的,代表是對白,只是在心裡,至於心裡對白要不要用「」引號框起來,我覺得看個人,傳統一點是會使用的。我自己是不用,因為看太快可能會沒發現是心聲XD(眼殘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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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抱歉,舉例的應用我也只能呈現段落中的段落,全篇講解大概會爆炸,畢竟每個作者有自己的喜好和習慣。
聶小花:「你該道歉的對象是我,怎麼可以隨便說我無賴?」
你難道不是無賴嗎孩子?
聶小花:「嗯……好像是耶ಠ౪ಠ第三人稱請前往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