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樣先放上那張籠統的對比圖!
以下,不具有絕對性,僅作參考。
這篇簡單介紹「第三人稱」。
俗稱「上帝視角」,最為廣泛使用的人稱視角。我可以瀟灑的說,沒有一個題材是無法用第三人稱來寫的,只有切合度的問題。
我並不會將第三人稱捧成神器,更不會推廣它的奇效妙用,用什麼人稱,以作者自己開心為優先考量。但我依舊認真不推太看重第二人稱。
我又將第三人稱細分為:「特定角色視角」、「完全上帝視角」兩種手法。
這兩者都只是手法問題,作品中建議視情況交換使用,單一相當無趣。
顧名思義,抓一個角色來當視角,用第三人稱的方式寫第一人稱的概念,主要針對「角色」,無角色(純寫景)不可進行。可以製造懸疑感,也能活化角色,深化人設,有助於角色塑造、氣氛營造與埋劇情伏筆。使用建議:不想透露太多資訊時(伏筆)、該角色重要的心理活動、步調緩慢,簡單說就是偽裝成第三人稱的第一人稱,按第一人稱的角度去寫即可,只要改變人稱代名詞。
大眾所認知的第三人稱,東南西北清清楚楚,多用於敘事、場景、動作戲,步調較快,角色心理活動著墨較少,可製造神祕感、懸念、伏筆(例如角色看到一個稀鬆平常的物件卻皺起眉頭)。
若說特定角色視角是製造劇情伏筆,那完全上帝視角就是製造角色伏筆了。當然完全上帝視角也用於角色尚未出場時,單純寫景或是介紹世界觀,資訊公開且透明,不受角色影響。
這邊來做兩者示範。
某天聶小花看到陸小虛,也不知為何,他竟然看呆了。分明陸小虛與平時沒有不同。
不,只是看起來好像沒有不同!聶小花盡力說服自己陸小虛真的有哪裡不一樣了,因此整天都神秘兮兮地跟蹤陸小虛,最後他發現了一件天大的事兒。
──與平時不同的分明是他自己!
某天聶小花看到陸小虛,他感覺今天的陸小虛與平時不同,卻說不出個所以然。其實陸小虛並沒有不同,而是聶小花自己的問題。
聶小花為了找出今天的陸小虛有哪裡不同,因此成天跟著陸小虛屁股後面跑,他怕被當成怪人,所以東躲西藏的。
事實上,與平時不同的,是聶小花自己。
以上。
應該不難看出,特定角色視角時屬於「自述」,把「他」全部換成「我」也沒有太大的問題。心理表現是不清楚的,因為聶小花不知道,所以旁白也不知道。而且有角色的OS出現。
而完全上帝視角時屬於「旁述」,說書人的角度,不會被角色干預,這邊刻意加上了那句「其實陸小虛並沒有不同,而是聶小花自己的問題」,這個可加可不加,就是要不要破梗的問題。
這段寫得很表面,資訊相當公開,筆觸較為平淡,若以畫面呈現,會是兩人一起出現在同個畫面,特定角色的話就會分開呈現,並給角色特寫。
但,這邊的完全上帝視角,主要視角仍舊在聶小花身上(鏡頭裡大多是聶小花眼中的陸小虛,其餘就是聶小花自己在苦惱),因為陸小虛並沒有任何的戲份(因為不需要,不然可以加上「陸小虛完全沒發現聶小花在跟著他」之類的)。如果是對手戲的話,特寫就會在兩人之間來回切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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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戲份、是否有心理活動。
需要心理活動者為最優先,沒有的話則選擇鏡頭多的。
選擇鏡頭多的那個,可大量減少名字的出現,多多利用人稱代名詞(他/她等等)。需要換視角時就將兩者名字與代名詞的比重交換即可,可以大量交錯使用,但要避免混亂,且視角要明確。
錯誤示範:
「聶小花看著陸小虛,他不知道他在想什麼。」如果下一句重新定位視角(講出名字),那還能圓得回來,但像我這種刁鑽的讀者,看到前句就馬上會露出「ಠ_ಠ」這種表情,然後默默扣分。
這個錯誤示範只要拿掉第二句開頭的「他」就能完善了,能把視角鎖在聶小花身上。
如果要保留第一個「他」,那也可以將第二個「他」改寫成「對方/這人/這傢伙」云云,當然寫作「對方」時,第一個「他」也可有可無了,這人/這傢伙反而能顯示出聶小花的不滿。
如:「聶小花看著陸小虛,(他)不知道對方在想什麼。」
請務必避免「一段」中的相同代名詞(他)是指同一個人。若要換人,也請換一段,杜絕任何讓人誤會的機會。
其實人稱真的很難詳細介紹完,可以使用的手法太多了,但這邊就只做最基礎的介紹:D
在寫作生涯中,作為讀者或評文時,還挺意外會有滿多人因此錯亂的,導致我一下都不知道誰是誰,就會看不下去,然後自己寫作時也會特別注意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