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除了是所得稅的報稅季外,也是房屋稅的開徵期,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針對民眾常詢問房屋稅的3大疑問,一一解析。
民眾常覺得住在相同坪數及構造的大樓與透天厝,稅金卻差很多。台南財務局表示,房屋標準單價考量到房屋構造、用途、總樓層數的不同而有高低,住宅大樓由於總樓層數高,基於安全考量,其建築結構及建材品質也相對提高,標準單價亦隨之增加,因而造成大樓與透天厝稅金的差異;此外,同一棟大樓每一層樓也都適用相同的單價,也沒有所謂的同棟大樓視野愈好稅愈重的問題。
台南財務局說明,社區大樓附設地下車位通常附屬於主建物權狀之共有部分範圍內,如果地下車位供自用停放車輛,是免徵房屋稅,然而該車位仍應分攤大樓的公共設施,包括大廳、梯間、健身房、管委會使用空間等,該部分仍是需要課稅的,但是只會收到1張稅單。比較特殊的是有獨立權狀的地下車位,住戶除了收到主建物本身的稅單外,也會收到車位的房屋稅單,這部分課稅並非針對車位本身,而是其所內含的公設部分。
台南財務局說明,現行房屋申請按自住住家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無需將戶籍遷入,只要符合房屋無出租、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即可;但是配合房屋稅條例修正,從今年7月1日起新增1要件:「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需辦竣戶籍登記」,與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之戶籍登記要件相同,因此,記得要再次審視房屋是否符合要件。
台南財務局特別提醒納稅人,注意房屋稅單應繳金額合計下神秘的「箭頭」與「數字」,若箭頭往下,表示今年比去年繳的少,反之亦然。旁邊有數字代號(1~8),代表少繳或多繳的「原因」,例如每年房屋都會折舊而稅額遞減(代號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