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過了五月的報稅季,但明年還是會遇到一樣的問題:社會住宅租金,房客如何申報列舉扣除額?上網爬文找不到與社會住宅租金申報有關的文章,網路上也沒有人分享,那就來寫一篇「房客報稅.列舉社宅租金扣額除」的文章。
目前住在北市某處的社會社宅(2023年起租),沒有意外的話會租到期滿為止;北市都發局戰情室持續更新社宅的興建進度,對社會住宅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關注這裡〈社會住宅興建工程戰情中心〉,最新消息都能從這裡得到最新資訊。
這篇文章除了自己,還有可愛的鄰居小夥伴一起集思廣益找到的答案,不確定這樣是否可行,不過到目前為止,沒有收到任何通知需要補繳資料或是要補繳稅金之類的消息,關於此操作的可行性,現階段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後續,如果有任何異動會在這篇文章更新情報給大家,一起來加入節稅的行列!GO!
這裡告訴大家一個好消息,根據《所得稅法》第 17 條修正草案通過,從113年1月1日起,房屋租金支出從原本的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原本的12萬提高至18萬元。意思是從114年正式上路後,大家都能受惠~是不是很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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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住宅租金列舉申報碰到的第一個問題是出租人的姓名是「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該如何查詢「出租人身分證統一編號」?這一欄位直接給它空白,沒有看錯!直接空白就可以了,系統沒有出現「*」字號,意思是非必填項目,可以放心的給它留白。
*根據自己實際的狀況調整填選的內容
按下「儲存申報檔」,就可以看到「房屋租金支出」出現在列舉扣除清單中。
根據步驟一~步驟六完成,最後會貼心的提醒你需要檢附的資料,當時是跳出類似這一段文字「承租房屋之租賃契約書及支付租金之付款證明影本(如出租人簽收之收據、自動櫃員機轉帳交易明細表或匯款證明)—來自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系統上有備註:可以提供照片或是掃描文件正本
戶口名簿:拍戶口名簿內容面,裡面有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證、出生地、戶號、戶籍地:(社宅地址)..等。
租賃契約:拍合約的前三面,包含公證書正本封面、公證書反面出租人之代理人與承租人簽名用印面、臺北市社會住宅租賃契約書的第一面。
付租金證明:直接用社宅服務雲APP截圖,當作是付款證明。每個月完成繳費,社宅雲上的「收繳查詢」都會產生獨立的一份「收繳證明」,我是直接用手機截圖11份的收繳證明,最後將11份檔案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
*戶口名簿和租賃契約是用iphone裡的APP—備忘錄>新增備忘錄>相機>掃描文件,這樣就有現成的掃描PDF檔可以直接上傳。付租金證明則是截圖後的JPG轉成PDF檔。
上傳資料記得要確認「狀態」都為「綠燈」才表示已完成;如果是「黃燈」需要稍等五分鐘左右,按「更新上傳檔案狀態」就會變成綠燈。如果沒辦法在電腦前等,可以先按「已完成上傳,離開本系統」,等後面有空的時候再登入一次,或是直接下載「下載上傳狀態明細表」也OK。
如果是按直接下載「下載上傳狀態明細表」,也可以看到上傳的狀態;狀態出現的是「檢核成功」,就代表恭喜你完成啦!
跟著以下截圖填選就可以囉~操作與連線版的方式大同小異
當時為了找社宅的房屋稅籍編號試了好多次都查無此號,一直到後面是測試樓下一樓的全家便利商店、診所的地址才找到這二處的稅籍編號,但是不對喔~因為他們是店家承租戶,所以會有房屋稅籍編號,可是我們的房東是都發局,都發局繳稅給國稅局,兩邊都是政府自己人,怎麼好像有點說不過去。最後才決定直接讓「出租人身分證統一編號」欄位空白。
不過,如果是在外租房的房客,列舉房屋租金扣除額是需要填寫房屋稅籍編號,在稅捐稽徵處的網站上可以查詢<房屋稅籍編號查詢>;前提是房東同意的情況下才可申報,自己偷偷申報,房東卻不知情,未來房東可能會變相加租,不可不慎呀~
明年進入到報稅季時,屆時再來寫新的一篇,敬請期待🙆♀️🙆♀️🙆♀️
以上如果內容有誤,歡迎各位溫柔指教,小女玻璃心🙏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