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原因,就是走路。
走路,是愉悅與疲憊的荒謬混合體。
對於走路,我們時常聯想到的是時間、效率;走路相對於搭乘交通工具會花費較長的
時間,時間趕的時候我們不會選擇走路;有手扶梯、電梯我們也不會選擇摟樓梯。為了舒適、為了效率,漸漸我們邁開的步伐變得格外稀少。
想到以前自己對於走路的看法,僅僅是選擇在近距離用走路方式到達;或是想說距離短走路來說時間差不了太多。而我從未想過通過走路可以帶給我的一些事。
那是快樂的痛苦,痛苦的快樂。
登山時,因為少了痛苦,登頂的經驗就變得很膚淺。
對舒服的需求,不只意味著避開不舒服的經驗,也表示喪失許多美好的經驗
不知道沿途會遇到甚麼,是走路的一大魅力。
走路把自己累癱,讓自己沒有心力去想其他事。
漸漸的,前一小時工作上、人際上的煩心事、盤據心中已久的種種小疙瘩
在那一刻變得渺小,變得微不足道。
這時你不在只是風景的旁觀者,是融入風景中的一部分。
不再只是一個忙碌無處安放的靈魂。
走路變成一種目的,時間有另一個節奏,甚至再也不重要。
非做不可
如果有人問你有什麼事是你非做不可的?我自己可能會愣個許久,無法回答出我非做什
麼不可。我們心裡存放許多夢想、願望,有些在路途上慢慢靠近,有些存放在匣子中
漸漸淡忘。生命中我們很少有非做不可的事,並非口是心非的妥協。當你心生不斷
重複的聲音環繞著你,像使命般的驅使著你。
登山探險家喬治·馬洛里征服聖母峰的信念告訴著我們,因為山再在那裡,有著強烈吸
引力帶領我們踏上不一樣的路途,體驗那份獨享的喜悅,不是躺在家的舒適、也不會是重複無數回的那條道路。
長途健行期間,有可能把許多日常的習慣拋在腦後。考慮自己真正需要什麼,在你必
須帶和你想要帶的東西(因為這些東西對你可能是種安慰)之間做個取捨,自有一番
樂趣。我們只能具象,如果在腦海排演一番,這樣的去捨變得有些困難。
💡 我想去朝聖,我想去受苦,用幾天的時間走向一個目標,遠離日常生活
心理冒出小小願望,也是這樣火苗般的夢想讓我遇見這本書。滿懷欣喜的跨出一步
我喜歡走路,一開始上班時,因為公司離家距離還算近,工作還沒滿天覆蓋之時,我
便每天走路上下班,但沒有確切的答案,因為心裡也是有些疑惑,自己怎麼那麼願意走路。在追求時間、效率的世代,隨手搭上交通工具已是稀鬆平常之事,而走路卻成為一種想要避之而不及的行為。我們忽略它帶給我們身心的影響是多麼深遠。
走路完帶來的感受變化,隱隱約約的看著它帶來的影響。
就算是一段時間的放空也難能可貴。
平日上班一到午休時間,不論颳風下雨都堅持走出室內區域,每天固定走上一段路,
戴上耳機聽著pocast或是喜愛的音樂,一路上像是時空膠囊走入另一個屬於自己的時
空,不論是像是在慢慢放去早晨的一些忙碌、焦躁,完成這一段路程便是全新的自
己、充了電似的發電機有甚麼意義嗎? 這虛幻的感受在這本之中帶給我一種踏實感,一步
一步走出的領悟那樣的踏實。
心情不好就去散步
擺脫工作姿態的舒放。
讓雙腳拉開一段健康距離加上腦內啡的刺激及壓力的釋放而受益,讓煩惱跑得更遠。
把散步時間拉長,你會漸漸發現自己對外在刺激減少,多了內觀的層面。
把煩惱拋諸腦後,成為周圍景物的一部分。你的雙腳就是你的地圖,帶領著你走出
把自己累癱,異於日常生活的美好改變,此時此刻分心與專心不再是對立的兩面
將走路時間拉長,像是一場健行或是一趟旅程。
成為漫步者,擁抱與自己對話的原初模樣。
⏭︎參考好書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