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40 臺灣第一座蔗作移民的糖廠—花蓮糖廠(甜言蜜語話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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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區新式糖業的奠基,始自明治32年(西元1899年)的賀田金三郎東臺灣開發計畫,然而其開發過程並非事事順利,究竟賀田金三郎遇上了什麼問題?而後續接手賀田事業的鹽水港製糖株式會社又做了什麼,讓花蓮的製糖產達到自清末以來前所未有的高峰呢?這一集將為您說分明。
相較於臺灣西部地區糖業的蓬勃發展,花東地區製糖業的起步晚西部約200年,而且直到清光緒年間才有比較多的文字紀錄說明糖業發展情形,據記載,光緒16年(1890)時,臺灣地區有1257間糖廍,而東部地區則只有6間糖廍,可見臺灣東部與西部的差距是多麼地大。
臺灣東部開發慢的原因,根據施添福教授的研究,歸納出以下幾點原因:
1. 中央山脈的阻隔,交通不便。由於中央山脈北起蘇澳南至恆春半島,其中3000公尺以上的高峰連絕不斷,使東西交通受到阻礙,不易吸引漢人入墾。
2. 封山禁海,禁止人民遷徙。清代前期由於施行封山禁海政策,在西部沿山一帶劃設「土牛紅線」,封鎖道路,禁止人民越界。
3. 原住民族的狩獵與獵人頭行動的影響。自雍正到乾隆間逐漸東遷的布農族和泰雅族,常常沿溪谷進入平原地帶進行狩獵與獵人頭的活動,威脅居民的生命安全。
4. 颱風暴雨多。東部颱風暴雨頻繁,時常因為山洪爆發、河流改道而摧毀交通以及田園廬舍。
5. 日照時數短,瘴癘之氣及風土病盛行。縱谷介於中央山脈與海岸山脈之間不僅日照時數短,甚至常常因為山區多雲霧而使得日照率更低,除了不利於耕作之外,更因為濕氣難消,瘴癘之氣及風土病之盛溢於言表。
6. 因土地紛爭所造成的原漢衝突。清朝光緒以後,厲行開山撫番,由西部東來的漢人逐漸增加。但因各種土地問題,不斷引起族群衝突,相互殘殺不已,讓許多人望之卻步。
那麼到了日本統治時期,又是如何呢?
對於臺灣的開發,臺灣總督府第一任民政局長水野遵於明治28年(1895)向樺山資紀總督提出一份報告《臺灣行政一斑》;其內容主張,臺灣山林原野除了已為民有外,悉數收歸官有:而官有地經過測量與調查後,訂定規章,將面積較大的土地放領給內地移民以及開放資本雄厚者投資經營具有輸出潛力的熱帶栽培作物,如茶、糖、樟腦、鳯梨等。
隨後,臺灣總督府推出很多有利於資本家的法律,其中最重要有兩個,一個是「官有林野豫約賣渡規則」,另一個則是「臺灣糖業獎規則」。明治29年(1896)「官有林野豫約賣渡規則」內容大致是投資人可以向總督府申請豫約賣渡官有地進行開發,然而必須明確告訴總督府土地開發成功的日期為何時,這樣在事業成功之前,不用繳納使用稅金,同時限定不可以將土地所有權轉讓給他人,不過,隨後幾年,這條法律有修改,須繳十分之一的稅金給政府。
明治35年(1902)所製定的「臺灣糖業獎勵規則」則是根據新渡戶稻造的「糖業改良意見書」而來的,其規定,凡從事甘蔗栽培者,在蔗苗、肥料、開墾、灌溉、排水以及製糖機械上有所補助,更可以無償租用官有原野作為蔗園開設用地,並且於事業成功後,無償獲得土地所有權,但是這些土地一旦開闢成蔗園,除非經過總督府同意,否則不得廢耕轉作。
這樣優厚的條件,吸引了很多日本資本家前來台灣投資,包括東臺灣開發計畫的是提案者—賀田金三郎。(音樂)
賀田金三郎,是日本山口縣人,本來是在商品承辦商的會社「藤田組」上班,後來「藤田組」被「大倉組」繼承。「大倉組」主要的業務,主要為供應軍需物資,包括軍需用品的徵集,彈藥、糧食、工事建築材料的輸送,以及傷兵護送、勞工苦力的募集等等。「賀田在「大倉組」內表現優秀,被派來臺灣拓展業務。
後來賀田金三郎脫離大倉組,自立門戶,而所從事的業務,包括全島國庫金輸送、郵便局金錢與物資運送、提供輕鐵建築之勞力等等,這工作性質很像古代鏢局的業務,由於當時臺灣的銀行業尚不發達且地方治安不良,土匪眾多,需要人力護送金錢物資, 而賀田金三郎憑著自己勇敢冒險的精神、精明幹練的做事能力,贏得臺灣總督府的信,為自己累積了大量的財富與總督府的大量人脈, 而這,也是賀田金三郎東臺灣開發計畫能通過的主因。(音樂)
明治32年(1899)年賀田金三郎依據「官有林野豫約賣渡規則」得開發東臺灣16464甲的土地權利,另外又依據「糖業獎勵規則」申請製糖用地906甲,而這些土地總計17370甲,範圍包括花蓮港至台東間加禮宛(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與佳林村)、吳全城(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一帶)、馬黎馬憩(花蓮縣豐濱鄉磯崎村)等,而事業開發方面,除了製糖外,還有製鹽、樟腦、菸草、採礦、畜牧、運輸等,可說相當龐雜。
然而就在賀田如火如荼進行開發的同時,因欠缺人力,於是為了解決人力問題,便積極辦理內地移民事業,明治39年(1906)賀田提供船費、建屋費用與農具,自日本福島縣及愛媛縣引入日本內地移民385名,在吳全城建立第一座私營台灣日人移民村,而吳全城相傳也是漢人早期開發的地點,因為賀田移民村的遷建,該地改名為賀田村,接著又開墾鄰接的鯉魚尾庄並設立「壽村」。
這些日本移民,在開墾之地種了甘蔗、菸草與芋頭等作物,另將甘蔗品種改為夏威夷品種,將新式製糖技術引進花蓮,開創花蓮地區製糖產業的新局面。但由於當時受到太魯閣族的襲擊(日人稱「蕃害」)、水土不服及傳染病的影響,日本移民死亡率非常高,這也為賀田東臺灣開發計畫種下了敗因,第一個臺灣移民村在開村不到4年就消失匿跡。(音樂)
雖說賀田金三郎東臺灣開發計畫以失敗收場,但失敗後的賀田金三郎,並不灰心,他找了鹽水港製糖株式會社合作,卻也使鹽水港的製糖株式會社的事業版圖拓展到東臺灣;此外,更讓當時第五任的的臺灣總督佐久間馬太積極以軍警進入東灣地區「理蕃」,在降伏太魯閣族後,後續的官營移民村計畫得以順利展開,其後所設立的吉野、豐田、林田這三個移民村,也成為日後鹽水港製糖株式會社重要的勞力來源。
當時賀田金三郎失敗,尋求荒井泰治所主持的鹽水港製糖株式會社的合作,之後,兩家家企業進行合資,於明治43年(1910)共同成立「臺東拓植合資會社」,而荒井泰治為社長,取代了賀田金三郎的地位,也承繼了賀田在東臺灣所有的事業,包括製糖、樟腦、開墾、畜牧等,後來為了簡化事業內容,在明治45年(1912)7月,改為「臺東拓植製糖株式會社」。大正2年(1913)年,在鯉魚尾(壽村)成立壓榨能力500噸的「壽工場」。
然而荒井泰治身兼「鹽水港製糖株式會社」與「臺東拓植製糖株式會社」兩家的社長,為了有效經營,於是兩家股東在大正3 年(1914)於東京商量合併事宜,最後合併成功,改名為「鹽水港製糖拓殖株式會社」。之後,又為了簡化事業內容,分別在大正5年(1916)、大正8年(19)出讓了樟腦和礦業給其他會社,只將事業經營聚焦在製糖上,所以會社名又改回原先的「鹽水港製糖株式會社」,隨後在大正10年(1921)於鳳林區林田村的上大和設立壓榨能力550噸的「大和工場」。
昭和4年(1929),大和工場的產量開始超過壽工場,成為鹽水港製糖在花東地區的生產主力。
戰後,大和工場更名為花蓮港糖廠,隸屬於台灣糖業公司第四分公司;因壽工場於二戰期間受美軍轟炸損傷較嚴重且產量小於大和工場,故台糖決定將其廢棄,於民國47年(1958)成為退輔會「大同合作農場」(今為東華大學校區)。
到了民國41年(1952),花蓮港糖廠更名為花蓮糖廠。民國91年(2002)7月1日,因糖價長期低迷且製糖成本過高,製糖工場停產關閉,後轉型並更名為花蓮觀光糖廠。由於花蓮觀光糖廠位於花蓮縣光復鄉,也被一般民眾稱為「光復糖廠」。
綜觀賀田東臺灣計畫與花蓮地區製糖史,因為鹽水港製糖株式會社把賀田金三郎多角化經營策略改為單一化,將所有的資源全數貫注在蔗作推廣及製糖器械的更新上,因而讓花蓮的製糖產業達到自清末以來前所未有的高峰,如今,雖然花蓮觀光糖廠所代表的糖業已經不再是花蓮的主要產業,但它作為台灣糖業發展的一部分,為花蓮地區留下了豐富的歷史遺產和文化底蘊。(音樂)
好了,故事說完了,感謝大家收聽,下回,是日治時期糖廠史的最終章,我將總結臺灣新式糖業在日治時期發展的重要性,說明臺灣總督府為何會肯定「糖業是臺灣文化之母」這句話的原因,歡迎您繼續收聽、按讚、訂閱與分享哦!
參考資料:
1. 鍾淑敏(2004),〈政商與日治時期東臺灣的開發—以賀田金三郎為中心的考察〉,《臺灣史研究》, 11(1), 80–116.。
2. 鍾書豪(2009),《花蓮糖廠—百年來的花蓮糖業發展史1899—2002》,台東:東台灣研究會。
3、 魚夫. (2017, November 4). 花蓮開拓史的先驅—賀田組. 獨立評論@天下.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194/article/6305
4、 古川勝三. (2020, September 11). 改變臺灣的日本人系列:建立花蓮首例民營移民村的日本人 賀田金三郎. Nippon.Com日本網. https://www.nippon.com/hk/japan-topics/g00924/
5、 花蓮糖廠. (2023, September 27). In Wikipedia.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8%8A%B1%E8%93%AE%E7%B3%96%E5%BB%A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