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稅款正常來說應該要用現金繳,但如果被繼承人過世沒有預留稅源,就會讓子女沒有錢繳遺產稅,無法繼承財產
但如果被繼承人的遺產裡有存款(現金),則由繼承人過半數及其應繼分合計過半數同意,或繼承人的應繼分合計逾三分之二同意,就能向國稅局提出申請,以「被繼承人遺產中的存款」繳納稅款
【中時新聞網 郭宜欣】遺產繼承眉角多,如果碰上無力繳納遺產稅的狀況又該如何處理?一位許先生過世後,留下1600萬現金與一筆房產,但繼承人無力繳納60萬遺產稅,眼見期限將至,只好尋求專業人員協助,國稅局給予1建議幫助他順利完成繼承。
普遍來說,收到遺產稅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後,應在繳納期限前繳納,如果繳納稅款出現困難,有解套方法。國稅局表示,由繼承人過半數及其應繼分合計過半數同意,或繼承人的應繼分合計逾三分之二同意,就能向國稅局提出申請,以「被繼承人遺產中的存款」繳納稅款。
此外,申請移轉的金額也不得超過應納稅的額度,需要特別留意。透過此方法解決困難,避免額外負擔逾期的滯納金及利息,以許先生的案例來看,繼承人需要準備申請書、同意書及被繼承人的銀行存款明細等資料,通過國稅局審核後拿到遺產稅同意移轉證明書,就可向金融機構申辦「遺產存款」轉帳繳稅。
為了避免出現沒錢繳遺產稅的狀況,民眾需要建立「預留稅源」的觀念,主要有保險、被繼承人之現金存款及實物抵繳等方式,個案狀況不同,建議尋求專業人員協助,提早規劃才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