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了。見著那女孩的第一眼,他就隱隱心神不寧。
而當她開口時,那股不安也似畫作上失了輕重的濃烈筆觸,將他引以為豪的理智在意識之海裡崩解、雌黃、淹沒。
在她面前,他不是J.D.沙林傑筆下的卑微暗戀者,他想觸摸她長得驚人的睫毛、她笑起來時彷彿能將美酒盛裝其中的梨渦、她外表細嫩指尖卻有層薄繭的手——而他也這麼做了,她笑得像株優雅可人的洋桔梗。
然而,與他人分享自己所處的空間,無異於將他最喜歡的那張單人沙發、生生剖成兩半。那張沙發名作「孤獨」,他是擁有孤獨的人,不是被孤獨支配的人,他的內心是自己也走不出的花園迷宮。
他這才理解,渴望觸碰、不等同渴望觸動。
偶爾陽光也讓人刺眼,他不願她那些最初讓他動心的,成為最終最令他厭惡的。
——親愛的,我能否在妳的懷裡自在地孤獨呢?
我不知道A跟B什麼時候熟絡起來的。而當我得知時,他們已經迅雷不及掩耳地交往了,身為共同朋友的我反倒顯得格格不入。這最讓人苦惱的莫過要找其中一個吃飯,總覺沒叫上另一個有點不夠義氣;但若兩個都叫上,我又像是不解風情的電燈泡。
「別想太多。」B見我的面色淡淡道,「朋友無可取代,男朋友可未必。」
一邊的A聞言狀似很習慣這種「類分手」發言,聳聳肩作勢要將手裡的蝦塞入嘴裡,擠眉弄眼一會兒又將它拋進了B的碗裡。「沒辦法,我就喜歡啊。」
沒有惡意地,我試探性問B:「什麼時候發現你喜歡他的?」
「沒有那種時候。」B的回答快得太過直接,讓我一度以為他在開玩笑,但那雙總是冷靜的眼睛銳利如常。
「可不能有那種時候呢。」斂著眉剝蝦的A輕飄飄地說,嘴角有抹笑,「不然我的喜歡就沒有意義了呢。」
在十月下旬的玉米園裡午覺,是大衛覺得人生中除了聽靈魂樂外最有價值的事。
而在認識朵莉後,在那兒或收割機的皮椅上做愛也成了清單的其中一項。
他倆相識的時間地點很老套,百無聊賴的小週末、牛仔酒吧、點唱機前的一首U2、彼此心知肚明的借火⋯⋯唯一超出意料的是他倆彼此,精確地說,朵莉白得像棉花糖的肌膚、熱情的雙唇,都難能讓人想像她有著多他一倍的年齡。
他極早離家,從未想過自己有天會沈迷於比他媽還要年長的女性。
年少時期他未曾顯露戀母情結的端倪,遑論他未婚懷孕的母親從未表現過一點得以稱之「母性」的東西,人怎可能對未曾知曉的事物產生眷戀、狂戀,甚至痴戀呢?
晌午日光落在殘存纏綿餘裕的裸露肌膚上,卻讓他無端感到煩躁,將牛仔帽扣上了臉。該死。
見到鏡像的自己露出他絕不會出現的挑眉一笑時,他直覺想到:噢幹,鬼門還沒關。
「『你』好失禮。」鏡中人翻了個白眼,明明沒有動嘴,但對方的肢體語言明確表達了這層意涵。一道突兀的思緒隨之在他腦中憑空出現,像是平白無故聽懂了一種畢生沒聽過的語言。
靠北,我要死了嗎?幻覺和妄想一起來——他為這聯想蹙起眉,不是,就算要幻想,也來個封面女郎吧?
「喂,『你』真的有夠沒禮貌。」鏡中的「他」面色不虞,這下看起來反倒跟他相似了點。
擅自闖到別人腦中才沒禮貌吧?他冷淡地想,不知該不該佩服自己還能保持鎮定。
鏡中人以他極陌生的方式大笑起來,一度掉到半身鏡見不著的地方,最後像恐怖電影的轉場從邊框回到他的視線裡,面帶一抹富含深意的笑。
「『你』這麼有趣,讓給別人不是太可惜了嗎?」
他倆之間說的無非是Atif rab為人所知的三行情詩:「他遇到了他的靈魂伴侶,可她沒有。(He met his soulmate. She didn't.)」
兩小無猜共度成長期的踉蹌,在大吵後幾年避不見面,再次相會時他們仍是彼此記憶裡美好的形狀,卻已不是自己人生裡最好的樣子。在愛情的柏油路上顛簸的他,跟已為人婦、只得放棄夢想的她。
在他的笑而不語中,她會想起他倆中學一道淋成落湯雞時的大笑;而在她不再如年少尖利凌厲的談吐裡,他也老是無端想起一些毫無關聯的過往,像是幫他叔父打理花圃、最後雙雙因花粉症腫成核桃大小的眼睛。
他無意涉足她並不甜美的婚姻生活,因為她骨子裡還是當年那個倔強的少女,無需他自以為是的拯救,對於生命與命運帶有一種不以為然的反骨。
無關愛情,至少不只關乎愛情,他們都只想好好守護,少年時期並肩躺在日照暖和的草坪時的相視而笑。
當貼身熱舞的義佬將粗礪的手掌探入裙內時,她將嘴唇靠上對方耳畔,輕笑道「我聽說義大利男人對女人都很溫柔的」便推開了連名字都不知道的男人。
誠然她可以半推半就,和陌生人在髒亂的公廁裡破處,將這種劣跡視為體驗生活的一部分——是,當然可以,只是她不願意。
人們常以她的外表、她的言行、著衣方式擅自揣測她是個怎樣的人,然而在她所及的知識領域內,人都不該是審判者,神才是。
上帝賜予人自由意志,不為引誘夏娃摘下知善惡樹之果,而是喚醒她對選擇的覺知。
神說該享受生命的豐碩,她就盡情回應世界的愛意,在不同的愛情裡享受愛撫般的顫慄與興奮。然而那絕非荒淫,因為這些經歷使生命更為純粹,讓她明白愛的真義不在淪落名目的形式,而祂總是以各種面貌、無論如何,都愛她如故。
祂帶來的從不是折磨,而是召喚。
他始終覺得,用標籤將人分類是種顯現個人缺乏鑒別度的低俗行為。
因為無論怎樣的類別背後都有被誤判的靈魂,而單一詞彙也無從精確敘述世間所有人的悲歡,遑論是「死宅」、「娘砲」、「母老虎」等。
「你這種帥哥怎麼會懂啦⋯⋯」甚至「帥哥」有時在他聽來都覺得尖銳,尤其是出於眼前的人之口。
「謝啦,」知道說者無意,若他為此置氣又似得了便宜還賣乖,只得苦笑揭過,「你又是為哪個眼瞎的女孩難過?」
聽他提起這荏,對方一晚上繃著的情緒總算找到了出口,嘮叨起那個「她」曾經的種種友好,以及最終對他的示愛的困惑。
他當著最佳聽眾,在腦中輕易構圖出對方說的場景,每一次他都會為那種巨大的傷心感到酸澀,內心欽佩著在一回回的失望中,對方還是願意相信愛情的堅定。
而這種堅定近乎將他撕裂,因為他明白不過,他永遠不會成為對方深情故事的主角。
全世界都知道他倆有點「什麼」。不到拍拖,但從她落在他身上的目光,就能讓人輕易感覺到她用盡全身細胞吶喊的愛意。
不是刻意,但她似乎天生有種討人喜歡的特質,能將任何人化為友軍,直率的性格很快打入了他的朋友圈,使一眾兄弟輪番起鬨問他究竟何時鬆口,讓女士乾等、徒然揮霍青春可不是紳士之道。
這話裡話外對她的維護之意讓他哭笑不得,根本分不清這些人是誰的朋友。
「欸,別人吃麵喊什麼燒啊?」就是這麼說的時候,她的態度依舊坦蕩得讓人討厭不起來,沒有小家碧玉的含蓄清雅,直截了當得像是四月盛放的白梨花。「我的喜歡,又不是因為他喜不喜歡我;但如果是因為你們讓他不喜歡我的喜歡,我可是會生氣的。」
這話讓席間所有人都笑了,包括眼中尚無情愛的他。
再等等吧,或許這些會變得更像承諾。他想。
奧古斯特不是醫學生,但在大眾心理學氾濫於暢銷書排行榜及社交平台的當代,他有很多門路能搞懂愛——或者說,釐清「愛是不是人類的集體幻覺」這回事。
他知道,浪漫愛跟多巴胺的回饋機制脫不了關係;他也知道,常常不是愛消失了,而是當人獲得自己曾想要的東西後,狡猾的多巴胺就撒手不管了,一如王爾德給世人的警語。
奧古斯特厭棄人們以華美的辭令(fancy words)修飾這些與癮頭脫不了關聯的生理機制,藉此將本能包裝得更動聽。人怎麼會愚蠢地把自己在另一個人面前剖開呢?萬一他們都不完美、他們之間的那些(愛情)也不完美呢?心碎症候群(broken heart syndrome)可不是開玩笑的。
他給過自己無數理由將愛拒於門外,可當它如命運女神換了個面貌在他生命中現形時,他說不清此刻驅動他的是正腎上腺素(norepinephrine)、血清張力素(serotonin),還是催產素(oxytocin)之類拗口的拉丁名詞。
為什麼科學家尚未建構出度量愛的勇氣的儀器呢?
他們未曾論及婚嫁,也無人做出長遠的承諾,只偶爾會在寢食之際談及下週、下個月,乃至某個無從說清的「以後」的計畫,好像自然而然,對方就會待在見證這些計畫發生的位置。
有天,她似是從鏡子裡看見了什麼,不作他想,回頭就說:「你知道的吧,我沒辦法生孩子。」
他聳聳肩——不像平時穩重的他,可恰恰最像那個年紀的年輕人,自由隨性——挑起眉毛道:「我也不行啊,那怎麼了嗎?」
因這話一愣的她與他四目相接,隨後像是明白彼此暗語般,兩人不約而同笑了起來。
後來,他一如初時相遇時,在紙質杯墊上寫下她最愛的詩人。
莫道相見恨晚,早了,我也不是現在的我了。
——扎西拉姆・多多
FIN.
〖作者的話〗
歡迎各位再給我更多關鍵字或概念,這種微小說(非詩化片段字句)寫出來的段落很有趣,同時也帶來極大的挑戰。
在銀色情人節(7/14)補上格友們的點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