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次系上演講請到林正盛導演,當中他講到:創作是面對自己的一件事。自己是怎麼樣的人才會寫出什麼樣的故事。
這句話覺得很有道理,創作本就是從作者出發,沒有作者的創作就沒有作品出來。每個人的創作都是獨一無二,儘管作品本身可能會褒貶不一,對作者而言本身那件作品就是獨特的。
有句話是羅蘭巴特說:「書出版後,作者已死。」
我覺得有它的道理在。畢竟每個讀者看書的觀點都不同,也會有不同的想法和理解。
或許在讀者的視角真是如此,但我認為並非出版後這本書就不屬於作者了。抑或是屬於作者的價值就沒了。如果沒有作者的創作,書也不會產生,兩者都有其重要的地方。
「作者已死」這句話看起來特別重,自己是沒那麼喜歡這樣的描述。(這裡有錯,原諒我想要保留當時的語句而不做修改。只是想要幾年後回頭看看當初的樣子。)
這裏也藉機說一下我近期對寫作的體悟,非常真切。
去年暑假開始寫了四五個月的小說,每天寫個五百字,累積起來也很可觀。(之後停了一段時間)
真的是很喜歡,有越來越抓到感覺,之後忙起來沒有寫那個感覺又沒了。事情一多就有點力不從心。
很想分享給別人看,或者是公開,但為了比賽跟投稿就需要保持神秘感。
那時候跟一個老師聊到這件事,我說了:「我可以真實感受到,我真的喜歡做這件事,而且心裡是很感動的,很想一直做下去。」
「看著自己寫的東西,寫的人物、劇情,成就感是點滿的。」
「他們可以是真實的人物,在自己心中,人物就是你想的樣子。」側面映照了自己的人生。
當初開始寫也是覺得再不開始就永遠不會開始,永遠停留在一萬字,離自己的目標遙遙無期,總是要有開始才有結果。
持續習慣真的有難度,希望未來一年能夠堅持寫作這件事,找回當初的感動。
2024.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