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接觸福爾摩斯,是在小鎮上的百貨公司看到故事錄音帶,沒錯,我的童年時期是看錄影帶聽錄音帶的年代。要媽媽買了一卷給我,只能說製作還真是挺精良的,至少對當時是兒童的我來說,一聽成主顧,陸續又回百貨公司全部買回家,聽得欲罷不能,覺得福爾摩斯真是太聰明、太帥了。
後來認識的字慢慢多了,開始看改編成漫畫的版本,還有讀翻譯成中文的探案集,當然還有後來啟發於《福爾摩斯》的名偵探柯南,也必不可錯過每週末在電視上的更新,每每出新的集數也都要去漫畫店租來看。
想想,福爾摩斯或許就是我現在會在英國生活的最早契機,因為福爾摩斯而開始認識英國這個國家,也才有了總有一天想要到英國看看的想法。
最近開始重讀原文版的故事,讀了幾篇之後覺得,比起福爾摩斯的聰明機智,每個案子的奇特之處才反而更引我入勝,開始想著作者柯南道爾到底過著怎麼樣的生活,怎麼能夠想出這麼多奇奇特特的案子出來?什麼南美來的巫毒、印度引進英國的野生動物、髮色詐騙... ...一件件都比當今的好萊塢電影劇本還精彩獵奇。在案子帶給我的驚奇以外,福爾摩斯卻不像小時候感到的那麼帥了。這或許部分跟味覺一樣,小時候第一次吃到某種食物覺得很好吃,長大後回味卻覺得不似記憶了。
跟同樣也喜歡福爾摩斯的朋友談起這件事,她說她也有一點點這樣的感覺,不過一直以來,都是福爾摩斯說的話和鮮明的個性很吸引她,這麼想想也是,身為破案天才的他,對於自己的才智和他人的愚昧也是毫不客氣,這對於身為溫良恭儉讓善良市民的我們,的確是很刺激、很舒壓的。
我想福爾摩斯會永遠在我心中佔有一席之地,他是我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