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民間對「良民證」的需求大增,尤其暑假到了,除一般公司行號會跟求職者要求外,許多打算出國留學、國外打工度假辦簽證,或短期跑 UberEats 、 foodpanda 外送的民眾,都會需要「良民證」。
申請資格等說明,在警政署「良民證」問題集上都說的很清楚。但如果曾經酒駕、存簿被騙走變「人頭戶」涉詐欺,「良民證」一定會有紀錄嗎?結果可能跟你想的不一樣。文末並告訴你要怎麼申辦才能當天領取。
什麼是「良民證」,只要犯罪過都會記載在上面嗎?
「良民證」在法律上稱為「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係指警察機關依司法或軍法機關判決確定、執行之刑事案件資料所作成之紀錄證明。但許多犯罪紀錄只有司法單位查得到,良民證上並不會記載。
哪些狀況下,犯罪紀錄不會記載?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 6 條有明文規定哪些刑案紀錄不予記載。實務上最常遇到的「酒駕」及「人頭戶詐欺」會不會記載,主要看法院判決後的宣告刑罰。
當觸犯法定本刑為輕罪的罪名時(如賭博案的賭客、酒駕…等),法院除了判處有期徒刑宣告外,還有下列三種常見刑罰。
「緩刑」:
即暫緩刑罰執行,為法院在審判案件時,對判決有罪,但情節輕微、真心悔過的被告,給予不用關的機會。只要在緩刑期間內,被告沒有再故意犯罪,原本宣告的刑罰就可以不用執行。
只要緩刑期間沒有因再犯罪被撤銷緩刑,緩刑期滿後,「良民證」便不會(X)紀錄。
「拘役、罰金」:
「拘役」在刑法中指比有期徒刑期間短、用來處罰情節輕微的犯罪的「自由刑」,一般期間為 1 ~ 59 天。「罰金」則不同於「自由刑」,為財產上的處罰。
有些較輕的罪名如單科「拘役」或「罰金」刑,「良民證」便不會(X)紀錄。
「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
「易科罰金」即用罰錢來換不用關;「易服社會勞動」即用社會勞動折算刑期,兩者皆需符合條件才能易科。
「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 5 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良民證」便不會(X)紀錄。
比如初犯酒駕公共危險的罪犯,法院通常宣告 2 ~ 6 個月間的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這時大部份被告都會選擇罰錢。在繳完罰金後只要 5 年內不再犯罪處徒刑,良民證就不會有紀錄。
如果想要當天申辦當天領取「良民證」,要怎麼申辦?
如果民眾要現辦現領,要到各縣市「警察總局」臨櫃申辦,因為其它「分局」皆為代辦,需等 3 ~ 5 個工作天。另因承辦單位為內勤人員,所以是正常公務員上下班時間,要避開承辦人午休和下班時間再前往申領。
希望透過本文大家可以明白,即便曾經過失犯錯,只要符合法定條件,「良民證」依然可以乾乾淨淨。對想現辦現領的民眾,也記得在各「警察總局」的上班時間前往,才不會白跑一趟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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