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我們的勤務表上寫著:「支援大甲媽祖遶境起駕勤務」。
一如往年,這是地方最重要的宗教活動,也是全台最盛大的遶境行程之一。數十萬信徒、上百頂神轎、九天八夜的行腳——在信仰之下,這是一場氣勢磅礡的文化盛事。但對我們警察來說,這也是一場九天八夜沒有喘息的警力大考驗。
深夜11點,無線電通報聲響起:
「光明路、順天路口,有群眾肢體衝突,請快打小組支援。」
我們迅速趕抵現場,遠遠就看到街燈下擠滿人潮。人聲鼎沸,有人激動咆哮,有人滿臉通紅,一頂安全帽還滾落在人行道上,像是場結束卻尚未平息的拳擊賽。
那不是一般的街頭打架。
從服裝、口號、車輛布置來看,雙方都不是路人,而是參與遶境的接轎團體。也就是——理應扛著神轎、帶領民眾前行的信仰代表。
影片中,一名男子用安全帽猛砸對方後腦,對方當場倒地。
現場群眾試圖拉開兩人,但也有不少人掏出手機拍攝,甚至圍觀叫囂。
我們啟動快打部隊後迅速控制場面,但雙方最後都表示「不提告、不追究」。
【信仰開打?】媽祖遶境首夜爆衝突,安全帽飛舞的起駕現場
這類「打完就和解」的現象,在遶境期間,其實並不少見。
但「不提告」不代表我們就袖手旁觀。
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在公共場所互毆,即便無人提告,也屬違法行為。
因此我們依法追查涉案人等到案,後續也將依法裁罰。
但這種處理方式,往往引來不同的聲音:
「怎麼只辦社維法?」「怎麼沒有抓人?」「你們是不是怕宮廟?」
事實上,這種質疑的聲音,一直都沒有少過。
但遶境現場的執法,有時候不是「能不能」,而是「該不該」與「怎麼做才不會更亂」。
早在遶境前,警方就召集了40多個參與宮廟、陣頭團體,簽署了「不打架行動公約」。
甚至還有宮主親自表態:「今年我們一定自律、不鬧事。」
但現實很殘酷:公約還在桌上,第一天就破功。
我們不是沒努力。每年遶境前,警方、民政、宗教單位多次開會,設計路線、分配人力、制定預警與應變方案。也曾嘗試找宮廟志工協助糾察、協調陣頭順序、輪班安排等。
但當某些人把信仰變成面子、當神轎變成地盤、當走路都要比氣勢——信仰的「莊嚴」,就容易被情緒的「喧囂」吞噬。
簽了不打架公約又如何?信仰活動成了展示暴力與兄弟氣的舞台
很多人會問我們:「你們是警察,怎麼不早點制止?」
但這句話聽起來簡單,做起來卻極其複雜。
我們不是在辦刑事專案,不是單純在抓賊,而是進入一個高度敏感的文化場域。
我們知道,媽祖遶境是宗教自由的展現,是數百年傳承的台灣文化。
所以我們不能粗暴,也不能把它當作一般夜市、演唱會一樣執法。
如果我們太早介入,甚至用強硬手段壓制,只會激起反彈。
對群眾來說,那不是警察在維安,而是「官逼民反」、「打壓信仰」。
更現實的是:任何執法行動都可能被拍成影片、剪輯上網、引發輿論風暴。
只要有人大喊「警察打信徒!」我們的整場勤務就會瞬間失焦。
所以我們不怕事,我們怕的是讓整場遶境從「信仰盛事」變成「衝突事件」。
真正讓一場遶境和平順利的,不是靠多嚴厲的警力,而是靠每一位參與者的自覺。
是那位主動把酒瓶藏起來、不讓朋友滋事的信徒;
是那位跪在神轎旁默默唸經、不受旁人喧鬧影響的阿嬤;
是那位在現場推著輪椅走完十公里的家屬,讓我們明白:
媽祖遶境,不該成為情緒的戰場,而是信念的旅程。
安全帽不是信物,信仰也不該靠拳頭傳承
我寫這篇文章,不是要指責誰,也不是要抹黑宗教活動。
我只是希望讓大家理解,我們這些在遶境現場的基層員警,所承擔的壓力與兩難。
我們既是維安的執行者,也是文化的見證人。
我們願意忍耐、願意溝通、願意退一步,
但我們也期待,這份體諒能被理解,而不是被消費。
信仰,是一種指引,不是一場競賽。
遶境,是一種同行,不是一場衝突。
如果連神明都無法讓人彼此安穩同行,那我們還剩下什麼可以相信?
願下次媽祖起駕時,街頭只見香煙裊裊、不見拳頭怒罵。
願每一次的遶境,不只是走給神明看,更是走給內心的信念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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