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勞工再工作,職災保險不可少

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隨著人口高齡化,越來越多勞工選擇於退休後再次投入職場,貢獻自身職場經驗及專長。勞保局提醒,年逾65歲或已領取勞工保險(下稱勞保)老年給付者,再受僱從事工作,皆應由雇主投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下稱災保),以保障高齡就業勞工的保險權益。

 

勞保局說明,依照《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凡15歲以上,受僱於登記有案單位(領有執業證照、依法已辦理登記、設有稅籍)之勞工,即為災保的強制投保對象,無論勞工是否超過65歲或是否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雇主應於所僱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災保,如未依規定申報加保,經查屬實,將核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將公布違規事由。

 

至於年逾65歲的勞工能否參加勞保,需視其是否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及是否曾參加勞保判斷。勞保局進一步說明,勞工如年逾65歲,曾參加過勞保,且尚未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再受僱從事工作,得繼續參加勞保;惟勞工如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65歲前無勞保加保紀錄,再受僱從事工作時,依規定不得參加勞保。

 

勞保局呼籲,雇主除應依規定於高齡就業勞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災保外,並可同時為符合前述勞保加保條件之高齡勞工申報參加勞保,以保障高齡就業勞工的工作及生活安全,共創友善職場。

 原文網址: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76202/

    avatar-img
    4會員
    61內容數
    曾任勞動檢查員、人資、法官助理、勞動法令講師以及勞動局及法院的勞動調解委員。 透過勞動法律知識普及,使每個人都有正確的勞動概念,避免自身在職場上應有的權利及義務認知不足,讓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 因此結合自己勞動領域的相關經驗撰寫勞動小小百科分享。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勞動小小百科 的其他內容
    勞動部令 中華民國113年9月24日勞動福1字第1130153532A號 修正「勞動部補助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作業須知」第三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勞動部補助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作業須知」第三點、第五點規定 部  長 何佩珊 勞動部補助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作業須知
    勞動部令 中華民國113年9月20日勞動關3字第1130144542A號 修正「主管機關受理勞資爭議調解注意事項」第十一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主管機關受理勞資爭議調解注意事項」第十一點規定   部  長 何佩珊   主管機關受理勞資爭議調解注意事項第十一點修正規定 十一、地方主
    勞動部令 中華民國113年9月20日勞動關3字第1130144542C號 修正「勞資爭議調解倫理規範」,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勞資爭議調解倫理規範」   部  長 何佩珊   勞資爭議調解倫理規範修正規定 一、勞動部為落實勞資爭議調解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
    勞動部令 中華民國113年9月18日勞職授字第1130205690號 修正「勞動部辦理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之認可補助及監督管理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勞動部辦理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之認可補助及監督管理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五點規定   部  長 何佩
    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39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即俗稱之「國定假日」),均應休假,亦即勞雇雙方原約定之工作日如適逢國定假日,應予放假且工資照給;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於是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原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倍工資)
    一、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政府行政機關,受僱於適用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之勞工,其工時或休假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次查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復查同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
    勞動部令 中華民國113年9月24日勞動福1字第1130153532A號 修正「勞動部補助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作業須知」第三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勞動部補助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作業須知」第三點、第五點規定 部  長 何佩珊 勞動部補助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作業須知
    勞動部令 中華民國113年9月20日勞動關3字第1130144542A號 修正「主管機關受理勞資爭議調解注意事項」第十一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主管機關受理勞資爭議調解注意事項」第十一點規定   部  長 何佩珊   主管機關受理勞資爭議調解注意事項第十一點修正規定 十一、地方主
    勞動部令 中華民國113年9月20日勞動關3字第1130144542C號 修正「勞資爭議調解倫理規範」,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勞資爭議調解倫理規範」   部  長 何佩珊   勞資爭議調解倫理規範修正規定 一、勞動部為落實勞資爭議調解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
    勞動部令 中華民國113年9月18日勞職授字第1130205690號 修正「勞動部辦理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之認可補助及監督管理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勞動部辦理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之認可補助及監督管理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五點規定   部  長 何佩
    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39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即俗稱之「國定假日」),均應休假,亦即勞雇雙方原約定之工作日如適逢國定假日,應予放假且工資照給;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於是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原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倍工資)
    一、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政府行政機關,受僱於適用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之勞工,其工時或休假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次查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復查同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這個秋,Chill 嗨嗨!穿搭美美去賞楓,裝備款款去露營⋯⋯你的秋天怎麼過?秋日 To Do List 等你分享! 秋季全站徵文,我們準備了五個創作主題,參賽還有機會獲得「火烤兩用鍋」,一起來看看如何參加吧~
    Thumbnail
    11/20日NVDA即將公布最新一期的財報, 今天Sell Side的分析師, 開始調高目標價, 市場的股價也開始反應, 未來一週NVDA將重新回到美股市場的焦點, 今天我們要分析NVDA Sell Side怎麼看待這次NVDA的財報預測, 以及實際上Buy Side的倉位及操作, 從
    Thumbnail
    Hi 大家好,我是Ethan😊 相近大家都知道保濕是皮膚保養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步。無論是在畫室裡長時間對著畫布,還是在旅途中面對各種氣候變化,保持皮膚的水分平衡對我來說至關重要。保濕化妝水不僅能迅速為皮膚補水,還能提升後續保養品的吸收效率。 曾經,我的保養程序簡單到只包括清潔和隨意上乳液
    Thumbnail
    政府提供了三種退休金規劃為勞工提供保障,分別為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國民年金保險老年給付、與勞工退休金。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又稱勞保年金)屬於社會保險之一,在職勞工只要依規定繳交保險費,離職退保且符合請領條件時,便可提出申請。 依規定,投保年資未滿15年者,只能選擇一次提領,投保年資滿15年,或
    Thumbnail
    待業期間、健保被原單位轉出的工作空窗期。本篇深入探討三種加保健保方式,包括透過戶籍所在地公所、眷屬的投保單位以及職業工會的方法,瞭解其各自的優劣,並提供釋例分析不同情況下的保險費用,協助讀者做出最佳選擇。
    【您值得擁有最好的意外保障,現在開始準備不嫌晚】 注意!65 歲以上長者的事故傷害死因中,運輸事故及跌倒(落)合計逾 6 成 樂享生活難不倒,出入平安沒煩惱 以 55 歲男性,繳費年期:20 年期,保額 50 萬元為例: ✅一天只要約 34 元(年繳 12,250 元) ✅
    Thumbnail
    《勞動基準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原規定勞工非年滿65歲,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 立法意旨,係規範勞工持續受僱至年滿65歲前,雇主不得任意強制勞工退休。 本次修正《勞動基準法》第54條規定, 明定勞雇雙方可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將勞資協商明文列為法律,一方面可以讓資方鼓勵高齡勞工續留職場,另一方
    今天剛好遇到的問題:公司裡的主管,年滿 65 歲退休,要領老年年金,但實際上他還是在公司工作,這時候勞保、職災保險、勞退如何處理呢 勞保部分由於已經退保,領取勞保年金,因此沒辦法再保勞保和就業保險,但可以加入職災保險,而勞退的部分,雇主仍要提不少於 6% 的勞工退休金 參考勞動部資料 <退
    資格 勞工年滿 60 歲,且保險年資合計未滿 15 年 年資計算 年資合計每滿 1 年,按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 1 個月,超過 60 歲以後的年資,最多以 5 年計 給付金額 = 平均月投保薪資 x 年資 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加保期間,最高 60 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 範例
    Thumbnail
    隨著年齡的增長,工作者在人力資源市場上的性價比會逐漸下降。這是一個不可避免的現象,也是我們必須正視的現實。本文將探討為什麼這種情況會發生,以及我們應該如何應對,通過投資將現有收入轉化為未來的財務保障。
    Thumbnail
    老年年金 特點 保越久領越多,年資計算無上限 終身領取 會隨 CPI 調整來抗通膨 → 依 CPI 做老年年金調整 資格 勞工年滿 60 歲,且保險年資合計滿 15 年 法定請領年齡 計算 平均月投保薪資 = 加保期間,最高 60 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 b 式 = 平均月
    Thumbnail
    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資格 勞工於 98.1.1 以前有保險年資,且符合下列規定者 年資合計滿 1 年,男性年滿 60 歲,女性年滿 55 歲 年資合計滿 15 年,年滿 55 歲 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 25 年 年資合計滿 25 年,年滿 50 歲 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
    Thumbnail
    這個秋,Chill 嗨嗨!穿搭美美去賞楓,裝備款款去露營⋯⋯你的秋天怎麼過?秋日 To Do List 等你分享! 秋季全站徵文,我們準備了五個創作主題,參賽還有機會獲得「火烤兩用鍋」,一起來看看如何參加吧~
    Thumbnail
    11/20日NVDA即將公布最新一期的財報, 今天Sell Side的分析師, 開始調高目標價, 市場的股價也開始反應, 未來一週NVDA將重新回到美股市場的焦點, 今天我們要分析NVDA Sell Side怎麼看待這次NVDA的財報預測, 以及實際上Buy Side的倉位及操作, 從
    Thumbnail
    Hi 大家好,我是Ethan😊 相近大家都知道保濕是皮膚保養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步。無論是在畫室裡長時間對著畫布,還是在旅途中面對各種氣候變化,保持皮膚的水分平衡對我來說至關重要。保濕化妝水不僅能迅速為皮膚補水,還能提升後續保養品的吸收效率。 曾經,我的保養程序簡單到只包括清潔和隨意上乳液
    Thumbnail
    政府提供了三種退休金規劃為勞工提供保障,分別為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國民年金保險老年給付、與勞工退休金。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又稱勞保年金)屬於社會保險之一,在職勞工只要依規定繳交保險費,離職退保且符合請領條件時,便可提出申請。 依規定,投保年資未滿15年者,只能選擇一次提領,投保年資滿15年,或
    Thumbnail
    待業期間、健保被原單位轉出的工作空窗期。本篇深入探討三種加保健保方式,包括透過戶籍所在地公所、眷屬的投保單位以及職業工會的方法,瞭解其各自的優劣,並提供釋例分析不同情況下的保險費用,協助讀者做出最佳選擇。
    【您值得擁有最好的意外保障,現在開始準備不嫌晚】 注意!65 歲以上長者的事故傷害死因中,運輸事故及跌倒(落)合計逾 6 成 樂享生活難不倒,出入平安沒煩惱 以 55 歲男性,繳費年期:20 年期,保額 50 萬元為例: ✅一天只要約 34 元(年繳 12,250 元) ✅
    Thumbnail
    《勞動基準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原規定勞工非年滿65歲,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 立法意旨,係規範勞工持續受僱至年滿65歲前,雇主不得任意強制勞工退休。 本次修正《勞動基準法》第54條規定, 明定勞雇雙方可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將勞資協商明文列為法律,一方面可以讓資方鼓勵高齡勞工續留職場,另一方
    今天剛好遇到的問題:公司裡的主管,年滿 65 歲退休,要領老年年金,但實際上他還是在公司工作,這時候勞保、職災保險、勞退如何處理呢 勞保部分由於已經退保,領取勞保年金,因此沒辦法再保勞保和就業保險,但可以加入職災保險,而勞退的部分,雇主仍要提不少於 6% 的勞工退休金 參考勞動部資料 <退
    資格 勞工年滿 60 歲,且保險年資合計未滿 15 年 年資計算 年資合計每滿 1 年,按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 1 個月,超過 60 歲以後的年資,最多以 5 年計 給付金額 = 平均月投保薪資 x 年資 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加保期間,最高 60 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 範例
    Thumbnail
    隨著年齡的增長,工作者在人力資源市場上的性價比會逐漸下降。這是一個不可避免的現象,也是我們必須正視的現實。本文將探討為什麼這種情況會發生,以及我們應該如何應對,通過投資將現有收入轉化為未來的財務保障。
    Thumbnail
    老年年金 特點 保越久領越多,年資計算無上限 終身領取 會隨 CPI 調整來抗通膨 → 依 CPI 做老年年金調整 資格 勞工年滿 60 歲,且保險年資合計滿 15 年 法定請領年齡 計算 平均月投保薪資 = 加保期間,最高 60 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 b 式 = 平均月
    Thumbnail
    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資格 勞工於 98.1.1 以前有保險年資,且符合下列規定者 年資合計滿 1 年,男性年滿 60 歲,女性年滿 55 歲 年資合計滿 15 年,年滿 55 歲 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 25 年 年資合計滿 25 年,年滿 50 歲 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