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的非法合成性犯罪議題在上個月被揭露後引發廣大的討論,其中有一位犯罪者被稱為首爾大的N號房事件,追查其犯罪行為,他散播了一千多部非法合成的性猥褻影片。最終檢察官求刑十年,法院判決五年。許多民間團體表示:「雖然判得比想像輕,但仍然肯定法官的判決」,主因是既有的法律條文規範,對於加害者的「動機」會有很大的量刑差異,於是在9/26韓國國會加速修法,以Deep fake性犯罪防止法為核心,針對性暴力處罰法,青少年保護法,性暴力防止法提出修正案。
修法方向大致可分成以下三類:
1.不論你基於何種理由擁有這種猥褻物,都會被視為有罪,包含收看、持有、購買、儲存等。這個修法的意義在於讓「蓄意散播」的犯意認定消失,當初發生在首爾大的犯罪案例中,如果加害者一直辯稱這些猥褻物只是合成來「自我娛樂的」,散播是意外,確實在量刑上被減輕。經過此次修法,只有你擁有,就會被處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3000萬韓幣以下的罰款。
2.再來是針對未成年的受害者與加害者的權利與刑罰保障的修法,針對青少年保護法進行修正。原本的法條規定若性犯罪加害者有威脅的事實,會被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強迫的行為則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把這二個刑責加重,未來威脅會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強迫則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在警急情況下,允許警察可以在沒有上級許可下,進行非公開調查,可以進一步幫助受害者。
3.國家與地方的性犯罪防治服務提升。在這個修法中主要是在性暴力防止法中明訂,協助受害者的猥褻影片刪除,與恢復正常生活都是屬於國家的責任,國家與地方自治團體要積極的協助刪除這些非法合成的猥褻物。目前韓國主要在四大城市首爾、京畿、釜山、仁川設有數位性犯罪防治中心,未來將會把服務擴大到全國。
緊急的修法是保護受害者的一種亡羊補牢機制,雖然不一定可以全面封鎖犯罪再次發生,但仍有其很正面的意義,還是老話一句不要去收看這種非法的猥褻物,以前是道德勸說,現在是真正的犯法行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