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見的景象算第一次是在我連續寫字48小時之後發生的事情。我見的清清楚楚,人人沐浴在火中,振翅高歌與邀舞。他們瘋魔、崇拜與狂喜,而我怕起來。轉身便逃……入夜時我全力奔跑,但我忘不了他們臉上癡迷的臉容。他們撕著彼此的翅翼、羽毛、甲麟,火則續燃漫出不一刻的艷。一張又一張新出爐的面皮。
原來寫字真的是源於天賦嗎?而這份天賦也足以慢性殺死人。只需要不是文盲,基本都能做到。我花了一天時間寫了三千至四千字,前日努力想睡卻在躺下去睡了二十分鐘之後又被吵醒,只好凌晨三點起床開始寫。天發白時繼續寫,去上班,中午休息時再寫,晚上接著寫……書頁是開啟的密碼,閱讀是開啟的密碼,活著的所有動能都是。寫字就像捏陶,當作品定型時,陶器已成;唯一的差異在於:
寫作完成後,作者才進入窯燒。
我走進店,看著整面牆上大多柴燒而成,本月出爐的面皮,那面皮燒過後還剩下的完整的就會被揀選,其散發出幽微的焦香,等著我百裡挑一又故作成熟的臉,相對當時的魔征凝息下來,成為城市書架的填色背景,悄無聲息。
我走進隔鄰的麵包區,在選擇障礙下選了一個蜂蜜奶油麵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