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以人為本,人以衣食為本。
唐朝所使用的是租庸調制,那是啥?是賦稅繇役的制度。
唐承隋制,從一開始就是授田制。女丁二十一,男丁十八,超過這個年紀就可以得到一百畝的田。那因為唐朝不是從大家零歲的時候建立,所以其他年齡與家庭狀況另有規定,暫不詳述。
這一百畝田,80%是政府租給你的,20%則是屬於「你的」。
每年給的田租,就是租庸調的租,主要收「糧食」。
庸,指的是每年要服勞役。可以繳絹布來抵勞役。
調,則是你要繳的地方稅。收布帛,如果所在地區判定為不是適合養蠶的,那可以用銀兩來替代。
單看數字的意義不大,所以要對著看。簡單說,唐初的田租是隋朝的十分之一,而且在項目上的彈性較好,收割了繳出去就是。
大幅減輕農民的負擔是一個,另外一件事我們在隋朝提過:人口爆炸導致田不夠授。所以其實也會按地區的田地多寡與適宜性,調整配田的數量。並且規劃了「工商排除」規定。
當我們發現中國古代是社會主義,那對這些資本主義者的不滿跟控制也可以理解了。
好,這只是基本規定。李世民也是加了一些新做法,不過這有點難。
首先,「官吏考課,以鰥寡少者進考」。
這種最適合腦補仔如我了,為什麼主要提拔鰥夫寡婦跟年輕人?
先說一下,考課是人人都考,其中符合考課善狀的有功者在一定名額中「進考」,才能升官發財。當我們理解了,男女皆丁皆須服役,其實就會發現男主外女主內是假議題。
女官僅限後宮,這有八成肯定。但有沒有女吏,目前還有點難說:我直覺是有的,女丁的紡織役這種,應該還是主要女吏在帶。再說到之前北齊就有「單身減稅制」,那跟李世民這時的目標客群就有點類似了。
鰥夫寡婦跟年輕人,如果統一來想,我想到的是「更多的追求與付出」。
有夫有妻有子的生活型態,相對比較穩定。雖然大家都想要賺比較多,但完整家庭成員會希望付出不變,收入增加。
單身族群則會願意拚。
心理狀態會算到這麼細嗎?那也未必。純就制度上來說,單身族群的開銷其實較大。
比方一百畝田,要配一頭耕牛。如果你只有五十畝田呢?你還是需要養一頭耕牛。
煮一鍋飯要燒一斤柴,煮半鍋飯還是得燒一斤柴。
三個人在客廳吹一台冷氣,一個人在客廳也是吹一台冷氣。
有些七七八八的消耗,一家人就是會比較省,那你說一個人也能省,就回到上面心理狀態的部分。總之,我想在古代政府的認知上,單身弱勢這件事應該是「確定的資料」。而且跟老幼弱殘不一樣,那個只能照顧。
單身可以「用」。
這邊附帶的是,唐朝有所謂的「增戶」優惠。新成立的戶籍,第一年有兩次的免課役。
要知道,租庸調本身是「按丁」徵收,增戶對於古代政府機制,有甚麼好處呢?
還是要說一下,我不是專門科,我第一個直覺想到的就是「封賞」。自漢朝以來,封給功臣的東西就不是幾畝地或幾丁口,而是幾戶。李靖得到的六百戶封賞,是四丁之戶還是兩丁之戶?所得到的土地面積與勞動力就差了一倍。
省下來的,就是國家的,是百姓的。
貞觀初年的稅賦低,免稅額極高,也有各種給農民的優惠。隋朝的問題是唐人寫的,當然也針對爆倉與派糧的困難做調整:加設各地的義倉跟常平倉。
隋時義倉跟社倉有個問題是,沒有管制。它本身只來自地方的繳納,有需要就開倉。所以就不夠用。啥意思呢?嗯,一個貧瘠之鄉的義倉,裡面的東西本來就少,碰到不足用的機率又大(不然怎麼會貧瘠)。
結果就是立意良善,實際很廢。
楊堅後來就有做一些改變,比如整個州一起來做調度,跟配發的標準與原則。
「所有義倉雜種,並納本州。若人有旱儉少糧,先給雜種及遠年粟。」
那李世民有什麼不同?我說破嘴不如你自己看。
「自王公以下,計墾田,秋熟,所在為義倉,歲兇以給民。畝稅二升,粟、麥、秔、稻,隨土地所宜。寬鄉斂以所種,狹鄉據青苗簿而督之。田耗十四者免其半,耗十七者皆免之。商賈無田者,以其戶為九等,出粟自五石至於五斗為差。下下戶及夷獠不取焉。歲不登,則以賑民;或貸為種子,則至秋而償。」
呃懶得看嗎?其實一眼就可以看得出來,李世民他們把設定數值調整的很細節。
政策跟遊戲是一樣的。很多人以為遊戲好不好玩的重點在於美術漂亮,故事精彩,操作上手……都有影響沒錯,但兩個幾乎相同的遊戲,為什麼唐朝更好玩?
數值設定最核心的部分,就是難度曲線跟成長曲線。
比方十年前A國手遊,讓你農一個月可以前進一關,或者付費170元可以前進一關。
但C國手遊做的是,打過第一關就能打第二關,打過第二關就能打第三關,第一天把體力用完然後卡關,第二天登入又送你東西讓你可以繼續往前……
嗯,如果你不想等第二天,第一天付費170元就讓你繼續玩。
論畫面論玩法,A國優秀五百倍。結果玩家人數跟收入,都是C國優秀五百倍。
歷史從來沒有教我們「懂原則就天下無敵」。即使朝代的興衰更迭永遠差不多都是長那樣,每個政府如何打造細節讓百姓安居樂業,都是不同的。
都是一直一直在進步的。
隋末亂世講真的,武德六年就已經結束大型內戰了。以人口在戰爭上的消耗來說,其實大約就是十一年的時間。跟三國還是魏晉南北朝任一時期相比,耗損都少了很多。更不要說隋朝是個人力物力非常強盛的國家。
李世民真正要做的,只是打造一個大家能夠信任,回歸到規則底下的政府。跟曹操孫權諸葛亮相比,唐太宗這個是「普通」難度而已。
李世民主要的問題,始終是李淵政府的不被信用。
順便講一下是,從楊堅到李世民四任,其實楊廣可能是最有遠見的那個。
李淵跟李世民當政時,已經逐漸出現關中資用不足的狀況。
楊廣只完成了「東部大運河」跟東都的興建,當時如果水運來長安,其實到貨率只有兩三成而已。
這方面李世民不得不採楊堅的做法:節儉。
那同樣也看得出,唐初東與南的經濟狀況,要比「前線」關中來得好。
於是我們大概就可以推測,貞觀四到六年,李世民的下一個目標是什麼。
「天可汗」惠而不實,如何真正掌握中國,才是真正的課題。
不過我想再看一下刑律的部分。
即使不用介紹,我想大家應該也猜得到,楊堅跟楊廣父子都是用刑重,律令嚴的性格。
李淵初入長安時,就來了個約法十二條:經過了八百年,你怎樣也沒可能再玩約法三章的。
在律法方面,我認為李淵算是擅長的。包括初期的嚴格約束義軍,入關的約法從簡,稱帝後的重整律法,親自理案……最後讓裴寂搞了五百多條的律令。溫馨提醒,裴寂的兩個兒子叫做裴律師跟裴法師,他也是法律專長出身的。
那李淵跟裴寂的做法就很有那個味道:律法只是工具,刑度隨人所定,重點是判案者,律法本身還是不能從輕。
而李世民即位後,則要長孫無忌跟房玄齡帶頭,先把五十種死刑都改成砍腳趾。
改了他還說:「肉刑早就已經消失在歷史,今天還要砍腳趾,我有點不忍心。」
在公三小?
王珪、蕭瑀、陳叔達三個就反廢死的:「死刑改成斷趾已經很寬容了好嗎?」
李世民表示:「你們再給我想想。」
最後房玄齡藉著蜀王法曹參軍裴弘獻的上書,把這個河東裴氏子弟抓來一起修改法律,趁機廢掉了斷趾法。
而李世民自己又拿出了醫書《明堂針灸圖》,說人的五臟都離背部比較近。鞭刑本身是輕的刑罰,如果打在背上反而打死人那就不好了,所以又改動鞭刑。
唐太宗好仁慈?除非他被鬼上身。
這段基本第一個就是李世民在跟前朝「鬥法」。
你現代政治新聞看看就會知道,政策法條過不過,重點不是它們本身好不好。你黨的就是不好,我黨的就是好。
嚴法管制對貞觀初期而言……說實話,想叛亂的人還一堆,應當有一定的嚇阻效用。但不死不肉,則對於恢復國家生產力與戰鬥力較好。
對,房玄齡他們提出的替代方案,就是流放千里。這些「原死刑犯」流放千里,當然是去服勞役兵役的。
不死不肉,也會對李世民的「名聲」比較好。
這不是幻想的,李世民都有派人出去巡查,魏徵也曾經對類似的事件發表過意見。
以上,大致對於貞觀四年的總評:「是歲,斷死刑二十九人,幾致刑措。東至於海,南至於嶺,皆外戶不閉,行旅不賚糧焉。」做一些基礎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