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登及(臺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國際社會」與「全球各國」、「世界各國」是國內與英文媒體常見但濫用的主詞,甚至有些嚴謹研究的作者,也用它們指「世上不確定的多數國家或民眾」,例子從網上司空見慣。比如多年前有報導稱澳洲拒絕收容尋求庇護的難民,引起「國際社會」撻伐。實際上,比較有根據的是當年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有近60國對此譴責,但這與「國際社會」還有大段距離。近期有國內媒體稱「世界各國」(全球各地?)正在慶祝萬聖節,唯獨中共民警在上海取締奇裝異服;似乎跟「中國支持俄國侵烏在『國際社會』遭到空前孤立」的論述如出一轍。其實認真看一下各國的國情和宗教情況可知,這樣的新聞寫作廉價而偏頗。
「國際社會」的概念濫用
倒是日本經濟新聞2019年曾感嘆,印度對喀什米爾印控區採取的高壓政策,「全球社會」(global community)卻緘默不語。近日以色列國會通過禁令,宣布禁止聯合國在迦薩的「近東難民救助工程署」(UNRWA)的活動,遭到包括美國在內所有安理會成員的反對。還有,以聯合國大會多次以大比數通過譴責以軍攻勢的決議,包括9月以124票贊成、14票反對、43票棄權,通過由南非、巴勒斯坦、北韓、土耳其、沙烏地阿拉伯、埃及、阿爾及利亞、馬來西亞、智利提案要求以國遵守「兩國方案」、立即撤軍、對佔領過程賠償損失。但是雖然支持以國的美國、密克羅尼西亞、諾魯、巴拉圭、巴紐、土瓦魯、東加、斐濟、捷克、阿根廷等國集團特徵明顯,英國、澳洲、加拿大、德國、荷蘭、丹麥、瑞典、印度等40餘國卻棄權。可見喀什米爾案多國緘默、以巴戰爭案多國責備以國,也只能勉強說「國際社會」出現了相對清楚的共識。
就算如此,一些有特定背景的媒體仍稱,以色列揭露了UNRWA被哈瑪斯與「邪惡軸心」(Axis of Evils小布希911事件後稱北韓、伊朗和海珊政府的伊拉克用語)利用,使「國際社會」加以檢討,美國、加拿大、英國、德國、義大利、瑞士、澳洲、芬蘭、法國和日本等10多個捐助國暫停支持UNRWA。對這類媒體來說,似乎這10國已可作為「國際社會」的代表。但聯大投票責備以方、支持「兩國方案」的,還是有日本、法國等西方強國,所以同情巴方並不是發展中國家、非西方國家,或者「全球南方」的專利。
「國際社會」與大西洋社區的自由國際秩序
如果根據國際關係理論中,最青睞「國際社會」概念的英國學派(English School)的說法,「國際社會」(international society)是指在國際政治仍處於無政府狀態、各國之間沒有最高權威的條件下,國與國的關係仍具有「社會性」。國家之間未必總是霍布斯式的無窮敵對與注定殺伐,而是一種受到共享規範與信念約束的有節制競爭。
有些學者說,19世紀「歐洲協商」(Concert of Europe)的時代,西方大國雖競相海外殖民,但彼此即便開戰,也不會以毀滅對手為勝,是「洛克式無政府」(Lockean anarchy)。二戰後即便美蘇冷戰,更是遠離霍布斯式無政府,向洛克式國際社會前進一步。若能進步到北約(NATO)或歐洲共同體(EC),雖然西方各國保有主權,形式上國際社會還是沒有世界政府,但已近乎「康德式」狀態—是更有序的國際社會。
媒體與一般性分析使用「國際社會」一詞,不會像英國學派這樣講究,情有可原。但很多作者會情不自禁地用「國際社會」佔據言論制高點,實際上只是指「跨大西洋共同體」(或譯為大西洋社區,Atlantic Community)。事實上,英國學派也被其他學者批評囿於歐洲中心主義的,沒有考慮西歐—北美以外國家的歷史經驗,以致於其「無政府的有序」(anarchical international order)只建基於全球化—大航海時代(其實即是殖民時代)以來的規範和理念;其核心有三:西伐利亞的主權國家體系、自由主義的市場經濟、個人主義的民主制度,可合稱「自由國際秩序」(Liberal International Order, LIO)。
金磚集團:全球南方的「第一方陣」?
但這些「規則為基礎」(rule-based rules)的秩序,一開始只適用於西方「文明國家」。也就是說,殖民地和「東方專制」(如非洲、拉美、印度、中國、日本、朝鮮)因不夠文明或根本「野蠻」,不適用這些規則,而可以作為無主地或有限主權者加以侵奪。這是「雙重標準」合法化的歷史淵源,也是南北對抗(North-South Struggle)、「第三世界」運動的起點。在「全球化已死」的今天,已開發國家的民粹領袖責備自由國際秩序不再使西方獲益,甚至揚言退出。但除個別大國以外,多數開發中國家仍難跳脫發展困境,也疾呼要把自由國際秩序(布林頓森林體系是其制度的具體展現)改革為「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
更加流動不羈的「全球南方」
可能是「第三世界」過去具有排斥蘇聯/俄國的暗示,「全球南方」(Global South)在21世紀變成更合適的非西方世界的代稱。不過在剛剛通過的2024金磚集團國家《喀山宣言》中,儘管新加入的土耳其不太算「南方」(北約與「南方」似乎是互斥的),包括印尼與越南、泰國等其他12個新夥伴國,應是標準的南方國家。該集團尚未把自己直接等於「全球南方」代表,但習近平已表明金磚集團是「全球南方的第一方陣」,(First Phalanx,「方陣」指希臘長矛重步兵方隊)。曾領導1955年「萬隆會議」的印度,更自詡為全球南方的天然領袖。
苦於西方列強施加殖民主義的經驗,確是「全球南方」的共同身份,也是國際危機中,這些國家形式上會展現團結、集體發聲的原因。儘管主流經濟學家堅稱,西方殖民也帶來法治與產權制度,是經濟現代化成功的唯一保證。但包括東亞新興經濟體,也是用各具特色的方式,才在冷戰結構特許,使「國家」對「市場」具備高度自主性的條件下,獲得高速增長與現代化。所以當主流媒體以「國際社會」為名,對個別南方國家興師問罪,也時遭這些國家諷以「雙重標準」,制裁體制多事倍功半。結果是西方與非西方、南方與北方,都陷入道德相對主義的困境。
台大學者石之瑜以「關係主義」(relationalism)取代現實主義的分析方法,可以發現不單是西方中心主義,事實上是國家中心論,導致以此為界的「南北對抗」式的全球南方,最終難以得出南方大國政要們想要塑造、領導的「南方集團」。因為「南方」的殖民/後殖民共性,實際上同時共存於殖民者與被殖民者,而不限於地緣政治的空間劃界,也不具有固定的「北方」作為他者。這種「關係」存在並超越以國家為中心的「國際」社會,所以「北方」要把「南方」綁定為可爭取的安全化資源,會遇到不選邊、不合作。發生如以巴衝突時,也有「北方」會脫隊,投票支持「南方」。
台灣素有台北不代表南部的「南方」思潮。那麼台灣以替北方的國際社會爭取甚至溶解南方方陣為安全策略,給人左袒殖民現代性與國家主義的印象,並不利爭取流動不羈的「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