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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112年我國總共發生了40萬2926件交通事故,平均一天大概會發生1104件交通事故,這還只是有紀錄在案的數量,所以您一定要知道如果發生車禍到底該怎麼處理,才能夠最周全的保護到自己!本文會先介紹在警局可以拿到哪些證據資料,下集會延伸帶您瞭解如果不服警局的資料,該怎麼處理!
一、發生車禍最重要的第一件事,就是報警!
(一)上週有跟各位介紹到,如果車禍發生的當下沒有報警,不論有無造成他人傷亡,也不管有沒有肇事責任、酒駕、疲勞駕駛等種種因素,車體險的保險契約保險公司,有可能得拒絕理賠《保險契約中,肇事後「離去現場」,是否等同於刑事肇事逃逸?解讀保險契約中的不保條款!》。
(二)而且,不論是肇事方或非肇事方、肇責輕重,證據的保全都是很重要的,當下立刻報警除了可以釐清肇事的責任,也可以避免被事後究責反而讓自己的處境陷於不利。
(三)比如實務上很常發生,有些人發生車禍的當下,看對方沒什麼受傷,而對方也說沒事沒事,雙方就各自離開現場,結果後來對方跑去醫院驗傷有擦挫傷,又跑去警局報案說肇事逃逸,這個時候,除了會有過失傷害的刑責,可能還會再背上一條肇事逃逸罪的麻煩,反而讓自己在法律上的地位變得不利益,要協商賠償的時候,可能就會需要讓步而給對方更多的賠償金額喔!
二、報警之後,警察會做什麼事情呢?
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0條,警察會就事故現場拍照、標線、紀錄
除了會作成:1.道路交通事故照片相片黏貼紀錄表(現場照片)2.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標線,如下圖),還會有雙方的資料(3.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三、那初判表是什麼呢?
(一)前述的那些資料比較偏向於紀錄性質,而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也就是俗稱的初判表(如下圖)。
(二)初判表是警方先初步的就雙方有無肇事責任作判斷,常見的情況有超速行駛、未注意超前狀態、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未施打方向燈等等,而肇事原因可能出現在一方,也可能同時雙方都有肇事責任。如果雙方都有肇事責任,初判表是不會顯示雙方的肇責多寡,只會顯示出雙方各自的肇事原因為何喔!
四、那這些資料要如何申請呢?
(一)費用:不用錢
(二)時間:
1.道路交通事故照片相片黏貼紀錄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事故發生7日後可申請。
2.初判表的作業時間大約是30日,才可申請。
(三)申請方式:
1.如果是沒有人傷亡的交通事故,那就必須要臨櫃申請。
2.那如果是有人傷亡的交通事故,除了臨櫃申請,也可以透過網路申請(高雄市交通事故服務雲)。
(四)領件方式:
1.線上領件,需要憑事故當事人本人的自然人憑證登錄領取。
2.臨櫃領件,則需要當事人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和印章,如果是委託人,則還需要受委託的身分證明文件及委託書。
【小結】
車禍真的時常在發生,小則賠錢,大則入獄,而賠償金額也從幾萬元到幾千萬元,都是有可能的,除了各位用路人駕駛時需要小心再小心,萬一真的不幸發生車禍,真的也不要便宜行事,私下解決,報警留在資料,才能在後續的責任釐清上,雙方都能更加有保障,王瀚誼律師事務所擁有多年的車禍訴訟經驗,如有需要也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
下集帶您了解,如果對初判表的內容有不服,要如何申訴?對於肇事責任的比例問題有疑慮,又要如何申請車禍鑑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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