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業者必須主動捍衛自己的權利!!★
前年七月,我騎機車時被後方的汽車撞倒⋯對方當下馬上主動報警,非常有誠意的”堅持”送我就醫,警察都知道先讓我做完筆錄好讓我先去就醫,他居然要我等他做完筆錄,等到我的傷口血都幹掉了!
前方就有一間有急診室的大醫院,她居然了選了一間沒有急診室的小醫院,結果才又輾轉到第三間可以掛急診的小醫院⋯更讓我傻眼的是,經過急診室門口卻不知道可以放我先下車,居然還要去找停車位⋯🙄
當下提出希望能私下和解,而我因為初次遇到這種事情,對法律程序跟權益一無所知,甚至覺得不好意思開口要求賠償,在刑事追訴期快滿之前,我只好硬著頭皮跟他詢問他說的賠償?這種感覺怎麼好像是我欠人家錢😅於是我就靜靜的等⋯終於等到刑事追訴期前一個小時,我終於去報警提告,當初我心裡想說對方應該是剛出社會,不想要讓他留過失傷害案底,但在後續過程中完全沒有任何和解的誠意,甚至態度大轉變,就連調解委員會他都缺席,一切都被拖延得無限漫長。
經過整整一年後,在法院的調解下,她才終於願意支付賠償,而且是以討價還價的方式,當下心裡真的很氣,讓我覺得人的生命難道是這樣計算?就只值這個錢嗎?菜市場買豬肉嗎?
這一年的時間我完全沒有要求過要馬上拿任何一毛錢,我只有先問過是否可以先支付修理機車的費用,你的回答是和解完就會給我,然而,現在你跟我說只願意賠償3萬元,原因是她每月收入只有3萬元。這讓我既無奈又憤怒,這理由說得過去嗎?修理機車的費用就已經超過1萬,他的一句“我一個月只賺3萬真的讓人聽不下去!
正常來講他是全責,所以我應該是非常好提高賠償證明,但這件事情卻讓我苦惱了整整一年,我詢問過律師,因為我屬於自由業無法提供完整的相關證明,請律師根本不划算,這場車禍對我來說不僅僅是肉體上的傷害,更對我的工作與生活造成了巨大影響。當時正值夏天,很多接案的活動都是會玩水的,而我本來計劃去蘇澳打工換宿,但因為身體多處挫傷,完全無法好好參與,原本期待的美好經歷變成了一場痛苦的回憶。也對於一個靠外型維生的模特兒來說,這一年的等待和傷痛真的是一種煎熬。
第一次分享文章,感謝漫長的觀看,下篇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