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費率審議會12月7日召開第6次審議會,拍板碳費價格,一般費率每噸300元,優惠費率A、B兩種方案分別為50元和100元,預訂明年試申報,2026年正式收費。
環境部將費率分為一般費率、優惠費率,優惠費率又細分為兩種,一種是透過挑選指定目標計畫,取得A/B 費率,另一種是針對鋼鐵、水泥等「高碳洩漏風險行業」,提供折扣補貼。
為建構台灣的碳定價制度,環境部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在今年4月29日預告碳費徵收的3項子法草案,並於8月29日正式公告「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及「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確定2026年開徵碳費。
辦法包括收費對象、收費時間與碳費計算方法。排碳大戶將在2025年開始試申報碳費、2026年正式繳費。收費對象明定直接及間接年碳排達2.5萬公噸以上電力業及製造業,推估約500廠(281家公司,其中141家為上市櫃公司)。
因應《氣候變遷因應法》規定,碳費徵收對象若因轉換低碳燃料、採行負排放技術、提升能源效率、使用再生能源或製程改善等措施,能有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達成指定目標者,可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使用「優惠費率」。
碳費收費對象若想申請「優惠費率」,必須在兩種指定目標則一選擇,並計算2030年的減碳目標與規劃減碳路徑,接著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即可適用。未來也需在每年4月底前提交前一年度的自主減量計畫執行進度報告供審核。
碳費費率分為一般費率和A、B兩種優惠費率,企業須提交自主減量計畫並通過審核後才能享有優惠費率。一般費率為「收費排放量」乘以「徵收費率」,一般費率訂在每噸300元,規劃每2年檢討調升,預計2030年調升至1,200至1,800元。
為促進企業減排,一般費率與優惠費率也將有差距,優惠費率A行業別指定削減率為每公噸50元、優惠費率B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為每公噸100元。
除了透過碳費價格的訊號,激勵企業進行減碳,環境部也祭出了配套措施,只要企業提出「自主減量計畫」,就可申請優惠費率,自主減量白話來說就是提出降低碳排放的措施,如轉換低碳燃料、提升能源效率、使用再生能源等。
以2030年為減量目標年,提供企業以下兩種「指定目標」來取得優惠費率A、優惠費率B:
依照科學基礎減量目標(SBTi)來計算,以2021年基準年,目標2030年須達成的目標,包括鋼鐵業減碳25.2%、水泥業減碳22.3%,其他行業減碳42%,其減碳目標有一定的挑戰性,優惠費率A為每公噸50元。
以國內外排放技術標竿及2030年國家自定貢獻(NDC)所設定,基準年為2018年至2022年五年平均碳排放值,包括固定燃燒排放源、製程直接排放削減、電力間接排放需削減6%,可獲得優惠費率B為每公噸100元。
由於行業別指定削減率採用的目標設定更為嚴謹、力度大,因此優惠費率A優於費率B,企業需要在每年4月30日前,提交前一年度的自主減量計畫執行進度報告送到環境部審核,若查核未達指定目標年度,將改成一般費率。
在碳費收費辦法,首度納入「高碳係漏風險係數」,其碳費可再打2折優惠,提供鋼鐵、水泥業等具有高碳洩漏風險產業的「過度轉型」配套機制。
高碳洩漏係數值概念源於歐盟。由於歐盟最先實施碳定價,在2005年實施碳交易制度(EU ETS),同時憂心高碳密集產業生產成本變高,歐盟產線外移至碳管理較寬鬆國家,以及擔憂國外產品取代歐盟產品,因此推出碳洩露風險係數給予境內補貼。但後來歐盟意識到補貼不是長久之計,便推出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進一步防止碳洩漏。
目前環境部並未說明如何界定高碳洩漏風險產業,根據研究,台灣前5名碳洩漏高風險產業為鋼鐵冶煉業、人造纖維原料製造業、紙漿製造業、水泥製造業、化學原材料製造業。
未來產業需先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並經過主管機關核定,才能申請是否屬於高碳洩漏風險產業,之後收費排放量可享「打折」優惠,第一期打2折,之後逐漸縮減為4折與6折。但高碳洩漏風險產業,由於享有的折扣較多,因此排放量沒有享2.5萬噸的免徵門檻。
碳費每噸300元定案,2026正式開徵
「減碳」已成全球目標,2024年10月環境部正式公告碳費費率,將在2026年開始收費。初徵對象為「超過2.5萬噸排放量」的排碳大戶,預計開始徵收的第一年就可收到60億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