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好,主要是看我在不在乎,如果是我無心裝載的事,我轉頭馬上不記得,就像我的客人,我做了八年,我記得的人我大概十隻手指數得晒。誇張程度就是5分鐘前幫我買過東西的人,如果她回來,我已經不記得她是誰了,更不要說她買過什麼。
如果是工作上或者生活上的事我記得很清楚,清楚到我甚至覺得stress,因為我會一直記著直到做完為止。
但是說到記憶力,我前一陣子偶然聽到王菲的專輯只愛陌生人,我居然不但記得歌詞,而且還記得每首歌的順序,已經是25年前的專輯,我居然記得那麼清楚。不過這樣說,二十五年前的我,無事可做,期待已久的CD 買了回家就會慢慢聽,所以到二十年後還記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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