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出社會的我剛離開微霸凌環境,下份工作就遇到骨灰級慣老闆,當時覺得自己很衰,但現在想想也是這些經歷讓我更清楚,自己想要創造的是怎樣的職場環境。
畢業後三個月,我回到了台北,投了一些動物醫院的職缺。其中有一家醫院我沒應徵但他自己主動詢問有沒有面試意願,我就去了。我那時沒有投是因為醫院外觀看起來像老獸醫院,就是那種大字招牌、有賣寵物用品的醫院(醜)但是因為人生中第一次被問,所以還是帶著小開心的心情去了。
那家醫院人員配置簡單,就是老闆aka院長aka醫院唯一的醫師+2個獸醫助理+2個美容師+1個美容助理+1個身兼會計的老闆娘。沒錯,老獸醫院標配:附設寵物美容!(關於附設寵物美容,我只能說如果要兼具醫療品質真的不好賺,這是創業後的經驗談)因為當時我剛從充滿恐怖學姊跟恐怖助理的醫院離職,所以那時真的很想找人員簡單的醫院。就是單純覺得人多就是複雜,人少就是簡單(現在看來真的是無法這樣下定論)
那時大概是10年前,院長說我只有三個月工作經驗,所以給我台北獸醫師起薪行情價35K(這確實是當時的行情價,現在大概是45K)工作內容就是先當他的小助手在他身邊學習,之後可以獨立看診幫他分擔簡單門診。同事也都很友善,所以我就決定去這家動物醫院上班了。
那時的我對勞基法不太了解(那個年代也還沒有這麼強烈的勞工意識),直到工作幾個月才發現這家醫院有幾個關於休假的規定怪怪的。
當時我還很認真的問老闆是不是口誤,應該是做滿半年,隔半年可以有3天特休。接著做滿1年,隔年有再7天特休。他說不是,就是隔年有3天特休,這裡就是這樣規定的。我問老闆:『學長,可是這樣不符合勞基法?』老闆回我:『遵守勞基法的公司都會倒閉!』當時菜雞如我還很認真思考這句話是不是實情,但現在的我只想吉他。
端午節、中秋節、國慶日這些絕對放假的國定假日,照常要去上班之外,下班還要被迫跟大家一起吃桌菜。當然這是自由參加,但是大家會熱情的叫你一起去,算是情感上的被迫。
政府前一天晚上就會通知颱風是否停班停課,但是這家醫院的規定是,要以老闆隔天早上醫院開門前的通知,作為今天是否上班的標準。他覺得沒風雨,那就要全員上班。加班費?不用想了,連國定假日都沒給加班費的公司你還期待什麼。如果剛好遇到那種下午幾點後提早下班下課的颱風假,請完全不用放心上,老闆叫你走,你才能走。外面風雨大?你可以坐計程車回去,但沒人會幫你付車資。
老闆說晚上有個手術叫我留下來見習,我問他這樣算加班嗎?他說怎麼可能,沒叫我付他學費就不錯了。還好我沒留下來過,下班時間一到我直接走人是我最後的尊嚴。
勞基法是沒有規定年終要給多少,但是$500的年終獎金其實真的可以不用給,還不如給我個新年禮盒就好。
重點是那份合約只有寫到如果我在約滿之前就離職,會有多少違約金,但完全沒提到對我有利的任何條款。我當時因為已經意識到自己被坑很多特休跟假日,所以儘管是個剛出社會的菜雞,也突然清醒。我問老闆『學長,這個合約怎麼只對你有好處,對我完全沒任何好處?』老闆愣住問我,『要有什麼好處?』我就說『通常綁約的話,不是應該會加薪,或是你也應該承諾如果在期限前趕我走,需要付違約金嗎?』老闆說他再想想,後來再也沒拿出來叫我簽了。神經病才簽這種完全沒好處的約欸笑死。
Q 當時面試沒問這些相關規定嗎?
欸,還真的沒有,那時我完全沒想到會有這種事。剛出社會的菜雞是多麼地純潔,純潔到欠人佔便宜。
Q 爸媽沒有對這狀況提出質疑嗎?
我爸媽覺得這是出社會第一份工作(前一份只做三個月不算),所以辛苦一點也是應該的,重點是多學習。他們叫我不要計較,先撐過去學會了點東西再離職。ok亞洲父母我沒話說,但9個月後發現老闆真的太慣,叫我離職的也是他們就是了。
Q 其他同事沒有覺得不合理嗎?
除了一個比較清醒、年紀相仿的同事之外,其他人完全認同老闆所做的一切決定。他們覺得『為了動物付出,這些不算什麼。』『不需要計較那麼多,有把事情做完比較重要。』『我們都是靠老闆跟老闆娘才有這份工作的,要珍惜。』天哪,慣老闆聽到這些話一定會很興奮。這麼奴的員工去哪裡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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