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3Q資通安全管理顧問公司接到一個委託案,客戶是一家與政府合作的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他們擔憂:在委託第三方執行資通安全業務時,如何確保自己的機密不被洩露?這讓3Q團隊深刻體會到第6條中提到的「保密義務」與「信任機制」在實務中的挑戰。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3Q團隊運用了「信任理論」(Trust Theory),以心理學的角度解析第6條的條文核心,並結合實際案例幫助客戶找到平衡點。
第6條提到,主管機關得委託其他機關或團體辦理資通安全相關事務。這過程中的核心在於「信任」。根據心理學中的信任理論(Mayer et al., 1995),信任的建立依賴於三個要素:
3Q團隊建議客戶在選擇合作夥伴時,優先評估其過往績效與專業認證,例如是否符合ISO 27001的相關規範。
條文特別強調,被委託或複委託的機構不得洩露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的秘密。這涉及心理學中的**「心理安全感」(Psychological Safety)**。當企業感受到其機密信息受到有效保護時,才更願意投入資源與信任合作夥伴。
3Q團隊舉例說明,某次合作中,他們引入了零信任架構(Zero Trust Architecture),確保即使在多方合作的情況下,機密資料的存取仍受到嚴格限制,降低潛在洩露風險。
第6條的核心在於通過明確的規範建立合作方之間的透明溝通與責任分工。3Q團隊建議以下三點策略:
對於一般消費者來說,第6條的保密義務啟發了他們在選擇資安商品時,應特別注意產品是否具有以下特性:
資通安全管理法第6條展現了委託機制下「信任」與「保密」的雙重價值。3Q資通安全顧問公司相信,透過心理學理論與實務應用的結合,能讓更多企業與消費者理解這條文的深層意涵,進而共同推動更安全的數位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