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章提到約伯對朋友批評的抗辯,認為自己至終必是走在正確道路上的義人;但約伯的朋友仍用車輪戰繼續重捶他。這一回是名為瑣法的人來打臉約伯,指責的重點是說約伯這惡人所必遭遇的災難,以警告約伯別再犯傻不認罪。瑣法的口說出約伯記作者的「善與惡\罪與罰」觀點,作者所要說的不是約伯是罪人(由約伯記結局可知),而是要讀者知道,惡人的性質與結局。
在大公教會(華人稱之為「天主教」)傳統中,有一份七大罪的名單,是有順序的:第一傲慢,第二嫉妒,第三憤怒,第四怠惰,第五貪婪,第六暴食,第七色慾。當然「罪」絕不止這些,也不必一定要認同此順序;但這七樣造成人根本的罪性,可說是人的本性不缺此七樣。這是正確細微的觀察結果,放諸四海皆準,也是對我們發出的勸世箴言。約伯記作者寫作時,沒有做此「科學」性分析,而是以「自然」的思考說出人的罪性。敘述如下:
第一、驕傲:惡人誇勝是暫時的(20章5節),他(自認為)尊榮達到天上,頭頂到雲中(20章6節)。
第二、邪惡:邪惡在他的口中雖然甘甜,他把邪惡藏在自己的舌下。(20章12節)
第三、暴食:他的食物在他腹中卻要變壞,在他裡面成為眼鏡蛇的毒汁。(20章14節,具體及隱喻)
第四、貪婪:他吞下了財寶(20章15節),他貪而無厭。(20章20節)。
在杜斯妥也夫斯基經典之作《罪與罰》看到,不待上主懲罰人的罪,人就能夠體會到自己犯罪的結果,只是惡人倚恃惡心不知悔改不肯承認而已。然而世道運作不以人的主觀為真理,正如不論人的思想認為有神無神,客觀的真神一直是默然存在。世界運作的法庭,乃效法天道而設立,上主有最終審判,世界隨時有效法天的審判。罪人必須受罰,不論其形式如何,也許讓他天天吃冰淇淋泡三溫暖可能是也是一種懲罰。在約伯記這裡定義罪人,首先說到罪人節局的性質:他終必滅亡,像自己的糞一樣;素來見他的人要說:他在哪裡呢?(20章7節)。這是惡人從神所得的分,是神為他所定的產業。(20章20節)。
另外,約伯記說到罪人的實際懲罰包括:
一、惡人的歡呼並不長久,不敬虔者的快樂,不過是暫時的。(20章5節)
二、他的兒女必向窮人求恩,他們的手要退還他不義之財。(20章10節)
三、他的骨頭雖然充滿青春活力,卻必與他一同躺臥在塵土中。(20章11節)(這也是聖經定義世人的結局,因「因為人人都犯了罪」——羅馬書3章23節)
四、他勞苦所得的必歸別人,自己卻不得吃用;他交易得來的財利,自己卻不得享用。(20章18節)(不確定是否為現世報)
五、他在滿足有餘的時候,陷入困境,受過苦的人的手都臨到他身上。(20章22節)
六、他正在填飽肚腹的時候,神就把猛烈的怒氣降在他身上,他正在吃飯的時候,神要把這怒氣如雨降在他身上。(20章23節)
七、他要躲避鐵器;銅弓的箭要將他射透。他把箭一抽,箭就從背後出來,發亮的箭頭從他的膽中出來,死亡的驚恐臨到他身上。(20章24、25節)(刺個透心涼,隱喻)
八、他的家產必被掠去,在神忿怒的日子被沖走。(20章28節)
身為人類,一定有良心,這是創造者賦予的。然而,人的良心一但被狗吃了(此為俗語,沒有要汙辱汪星人和汪汪的意思!),就要成為惡人。這裡有一段聖經的話值得思考:
「神的震怒,從天上向所有不虔不義的人顯露出來,就是向那些以不義壓制真理的人顯露出來。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在他們裡面原是明顯的,因為神已經向他們顯明了。其實自從創世以來, 神那看不見的事,就如他永恆的大能和神性,都是看得見的,就是從他所造的萬物中可以領悟,叫人沒有辦法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尊他為神,也不感謝他,反而心思變為虛妄,愚頑的心就迷糊了。他們自以為是聰明的,卻成了愚蠢的。他們用必朽壞的人、飛禽、走獸和昆蟲的形象,取代了永不朽壞的神的榮耀。因此,神就任憑他們順著心中的私慾去作污穢的事,以致羞辱自己的身體。他們用虛謊取代了神的真理,敬拜事奉受造之物,卻不敬拜事奉造物的主。他是永遠可稱頌的。」——羅馬書1章18~節,中文聖經新譯本
約伯記二十章文本,中文聖經新譯本
拿瑪人瑣法回答說:
「我的心思煩擾叫我回話,因為我內心急躁。
我聽見了那羞辱我的責備,心靈因著我的悟性回答我。
你不知亙古以來,自從地上有人以來,
惡人的歡呼並不長久,不敬虔者的快樂,不過是暫時的嗎?
雖然他的高貴上達於天,他的頭直插雲霄,
他必永遠滅亡像自己的糞一般,素來看見他的,都要說:『他在哪裡呢?』
他必如夢一般飛逝,人再也找不著他,他必被趕去如夜間的異象,
親眼見過他的,必不再見他,他的本處也必看不見他。
他的兒女必向窮人求恩,他們的手要退還他不義之財,
他的骨頭雖然充滿青春活力,卻必與他一同躺臥在塵土中。
邪惡在他的口中雖然甘甜,他把邪惡藏在自己的舌下。
他雖然愛惜不捨,含在口中,
然而他的食物在他腹中卻要變壞,在他裡面成為眼鏡蛇的毒汁。
他吞下了財寶,還要把它吐出來,神要從他的腹中把它掏出來,
他必吸吮眼鏡蛇的毒液,腹蛇的舌頭必把他殺死。
他必不得看見江河,就是流蜜與奶的江河。
他勞苦所得的必歸別人,自己卻不得吃用;他交易得來的財利,自己卻不得享用。
因為他欺壓窮人,不顧他們,強搶不是自己建造的房屋。
因為他內心沒有安寧,他不能保存他喜愛的東西。
他吃得一無所剩,所以他的福樂不能持久;
他在滿足有餘的時候,陷入困境,受過苦的人的手都臨到他身上。
他正在填飽肚腹的時候,神就把猛烈的怒氣降在他身上,他正在吃飯的時候,神要把這怒氣如雨降在他身上。
他要逃避鐵製的兵器,但銅弓的箭必把他射穿;
他把箭一抽,箭就從背後出來,發亮的箭頭從他的膽中出來,死亡的驚恐臨到他身上。
萬般黑暗為他的財寶留存,不是由人吹著的火要吞滅他,要毀掉他帳棚中所剩下的。
天必顯露他的罪孽,地要興起來攻擊他,
他的家產必被掠去,在神忿怒的日子被沖走。
這是惡人從神所得的分,是神給他指定的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