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早在 YouTube 上看了吳曉樂和蔡康永的對談,她們的對話中,題到了一個讓我印象深刻的觀點。
吳曉樂提到,過去很多文學作品之所以圍繞著愛情,是因為那個年代的環境比較封閉,禁忌較多。作家們如果想要表達自我,愛情是最容易借題發揮的題材。
透過愛情,他們可以寫關於慾望、禁忌、掙扎與社會規範的故事。
但現在的世界已經變了。
要表達自我,方法多到不勝枚舉,愛情不再是唯一能承載情感與思想的載體。於是,它的地位開始鬆動。對許多作家來說,愛情甚至不再是值得特別關注的主題。
曉樂也說,自己曾經會參考那些「戀愛指南」,比如:「如果這個男生真的愛你,他會做這幾件事。」
這類內容在網路上隨處可見,像是在告訴人們「怎麼談戀愛」,提供一個標準答案。
但後來,她發現,當自己不再把愛情看得這麼重,反而能夠更包容一段關係的不同樣貌。戀愛,也只是人際關係中的一種。沒有必要過度放大,也不需要去符合什麼標準。
這點我很有共鳴。
這幾年,常常和朋友開玩笑說,這個年紀還沒結婚的異性,如果嘗試交友、希望能覓得一個能夠結婚的人,他們大多不是為了戀愛,而是為了找一個「後半生的照護者」。
找伴侶,已經不只是愛情的問題,而是一種現實上的「戰略考量」。
婚姻制度,或許曾經是社會穩定的基礎,但今天,這套模式真的還適用嗎?
以生理女性來說,現代社會提供了足夠的資源與選擇,讓我們可以獨立生存,甚至過得比傳統婚姻裡的角色分工更自由、更舒適。
當「婚姻的收益」小於「個人生活的成本」時,為什麼還要投入一段關係,去符合某種舊有的家庭框架?
這不是在否定愛情,只是懷疑:這種「以愛為前提」的家庭組成模式,真的還是主流選項嗎?
前陣子,朋友和我討論這個問題。
她認為,無論如何,有沒有組成家庭還是有差異的,至少在法律層面是如此。
舉例來說,假設哪天需要開刀,必須有人簽字、陪病。如果沒有家人,朋友其實沒有這個「義務」。即使再親密的友誼,在現行的許多制度上,仍然無法取代婚姻或血緣關係。
這確實是一個思考點。
但這是否代表婚姻制度仍然必要?還是只是社會還沒進化到更靈活的選擇?
畢竟,「需要陪病」這件事,花錢請護工就能解決。
這類「家人的功能」,其實早已經有其他方式可以取代。
所以回到最初的問題——
曾幾何時,愛情與婚姻被緊密綁在一起,甚至與人生的「完整性」掛勾。
但是,這個模式真的適合每一個人嗎?或者,只是因為「這是社會一直以來的標準答案」,所以從未真正被質疑過?
如果愛情只是關係中的一種,那麼它的形式,應該有更大的彈性。
婚姻、同居、開放式關係、無性伴侶,甚至不需要伴侶,這些選擇都應該被承認,而不需要再被「標準答案」綁架。
或許,這些想法再過幾年也會變得不同。但現在,回頭看那些還在追求「戀愛成功學」的人,會覺得——真的還需要這麼執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