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觀看了法國舞台劇《鐘樓怪人》,這部作品以戲劇性的張力,將人性的愛恨情仇毫無保留地呈現在觀眾眼前。我們宛如站在上帝視角,看著舞台上的人物糾纏於愛與欲望,試圖在混亂的情感世界中尋找自身的定位。而這些愛的形態與瑜伽哲學中的**「執著」(Raga)與「解脫」(Moksha)** 產生了深刻的對應關係。
在瑜伽哲學中,執著(Raga) 是痛苦的根源之一,當我們過於執迷於愛,將愛視為獲取快樂或填補內心匱乏的工具時,便容易陷入執念的輪迴。劇中的角色們恰恰展現了這種掙扎——
有些人自以為深情,但實則沉溺於自己的愛情幻想,無法分辨愛與佔有的界線;有些人只想在夜晚尋找短暫的激情,卻不願為愛負責,視愛為一場遊戲;有些人因自卑而恐懼失去愛,試圖改變自己來迎合對方;而有些人則將愛視為權力的展現,認為愛可以強求,甚至控制對方的情感選擇。這些不同的愛,如同瑜伽經中提到的「二元對立 (Dvaita)」,在極端的情感狀態中,人們或因愛而迷失,或因愛而痛苦。但瑜伽的智慧提醒我們,愛不應是執著,而是一種**「純粹的流動」(Ananda, bliss)**。真正的愛並非佔有,而是自由的給予;並非焦慮的尋求,而是內在的圓滿。
瑜伽哲學強調「舍 (Vairagya) 與 覺知 (Svadhyaya)」,即學會放下對愛的執著,回到內在的覺察,才能真正感受愛的本質——它不是一場權力遊戲,也不只是激情的火焰,而是一種與宇宙能量合一的狀態。正如舞台上交錯的情感流動,愛本就是一種能量,當我們試圖強行抓住它時,它往往會流逝;唯有當我們順應流動,回到自己的內在中心,才能感受到真正純粹的愛。
這場舞台劇不僅是一場戲劇性的愛情悲歌,更是一面鏡子,映照出我們在愛中的執著與掙扎。而瑜伽則教會我們,愛的最高境界,不是擁有,而是自在——當我們放下所有對愛的期待與恐懼,才能真正體會愛的流動,並在其中找到真正的自由與幸福。。。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