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翰福音 8:11b)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着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耶穌就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眾人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離開了。耶穌就對那婦人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她說:「主啊,沒有。」這件事過不多久,主耶穌就在十字架上傾倒生命,成為我們的贖罪祭。「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耶穌之所以有赦罪之恩,是因為祂在十字上為我們付出了生命贖價。我們因信耶穌免費、白白得來的赦罪之恩,是極昂貴的!主耶穌為我們付上生命代價,滿足了罪的刑罰。「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祂為我死,從此我只為祂而活,順從聖靈帶領,讓主居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