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大衛所行的這事,耶和華甚不喜悅。 (撒母耳記下 11:27)
這次談到了「大衛的跌倒」。
其實用這個故事很真實的破除了很多基督徒的迷思,即使像大衛王這樣從小堅定在主面前的基督徒,最終也會因為一時失迷、一時的不儆醒而鑄下大錯,與一位已婚婦人發生不倫戀,為了要得到她而用計殺害她的丈夫。
撒母耳記下第十一章明確寫到「但大衛所行的這事,耶和華甚不喜悅。」
這段故事的白話版,看「論壇報《撒母耳記下查經11》大衛犯姦淫」這版會很清楚:大衛首先犯了姦淫,再者三番二次的想要找方法掩蓋這一切,當這些謊言都達不到效果時,乾脆就把一位「忠貞愛國的好人」給殺了。
約翰壹書1:8-10是這樣寫的「如果我們說自己沒有罪,便是自欺,真理就不在我們心中。如果我們承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公義的,必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如果說自己沒有犯過罪,就是把上帝看作說謊的,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中。」
〈加拉太書〉6:7也警告我們:「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
神不會不知道。
所以,若有一位自稱「在讀聖經」的人,自稱是「基督徒」的人,在遇到問題時,不是把重點放在「承認過犯」,而是希望別人「要善良」,這就是讀錯聖經了。因為「神是輕慢不得的」,所以不要自欺,也不要鼓勵自己或自己的家人「自欺欺人」。
大衛一再犯錯,直到先知拿單來提醒他,他才立刻察覺自己的罪,並痛哭悔改,撒母耳記下第12章記著說『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不離開你的家。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他們同寢。你在暗中所行的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
注意,神並沒有輕饒那些「罪」,只是這些「罪」所帶來的都只是「屬世後果」,察看心思意念的神會知道你憂傷痛悔的心,「在靈裡」這些罪過都免去了。
大衛仍遭遇「屬世的報應」,家破人亡,子孫不孝,親身經歷那些比死還痛苦的「報應」,但他知道這都是他的罪孽所帶來的,為此深刻痛悔,他說「因我的罪過,我的骨頭也不安寧,我的罪孽高過我的頭,如同重擔叫我擔當不起。因我的愚昧,我的傷發臭流膿,我疼痛大大拳曲,終日哀痛。」(詩38:3-6),又說「我因唉哼而困乏,我每夜流淚,把床榻漂起,把褥子濕透。」(詩6:6 )。
正如之前一再提過的,唯有「破碎,承認自己有罪」,才有後續的「醫治、饒恕和拯救」,只要你無法「在神面前,誠實」,就什麼都沒有。
🍀Youversion系列:挪去羞愧─在祂裡找到自由
🍀2023/10/29 原發佈在其它平台,於2023/10/31遭到不合理對待後,決定將文章遷移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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