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曾經:
☑️ 被朋友拜託去 ATM 領個款項
☑️ 幫忙收款後再轉給別人☑️ 不小心捲入一個你以為是「兼職工作」的領錢任務
⚠️ 小心!這些行為,法院可能會認定你是【詐欺幫助犯】或【教唆犯】!
💥一、詐欺罪不是只有主謀才會被判刑!
在刑法中,除了實際騙人的主犯以外,協助犯案的人也可能構成幫助犯或教唆犯。
身份定義相關條文可能刑期主犯實際執行詐騙行為者刑法第339條一般詐欺3年以下、加重詐欺7年以上幫助犯提供帳戶、領錢、聯絡、送貨等協助者刑法第30條+第339條減輕主刑,例如1年、6個月教唆犯指使、慫恿他人去詐騙或幫忙刑法第29條+第339條判同主犯,不會較輕
👉 換句話說,即使你沒騙人,只要你幫忙完成詐欺流程的一環,也可能被法院追究責任!
📌二、什麼行為會構成「幫助犯」?
幫助犯的關鍵在於:「知情情況下,幫助他人完成犯罪」。
✅ 常見會被法院認定為幫助犯的行為包括:
- 把自己的提款卡交給他人使用
- 協助提款、取貨、送錢
- 收款後再轉交或領現交給對方
- 負責聯絡詐騙對象、傳話、安排會面
📍即使你沒參與設計詐騙劇本,只要協助流程,就有可能被當成共犯。
📌三、你以為自己是「兼差打工」,其實可能是詐騙幫助犯!
近年詐騙集團常透過社群、求職網站,以「快速高薪」、「免經驗」等字眼吸引打工者,實際上是找人幫忙「跑腿」、「領錢」、「開戶」。
🚨以下打工內容極度可疑,可能涉及詐欺共犯:
- 「代收款項,每次任務1000元」
- 「幫忙提錢交差,有獎金」
- 「幫主管處理帳戶,免面試就上工」
👉即使你真的不知道對方是詐團,法院仍可能認為你「可得而知」這是犯罪行為。
📘實務判決解析:法院怎麼認定幫助犯?
🧑⚖️ 案例一:男子領錢交給他人,聲稱「只是在打工」
法院認為其雖未實際騙人,但在知道金流不明時仍繼續領款,構成詐欺幫助犯,判處6個月徒刑,緩刑2年。
🧑⚖️ 案例二:女子開設帳戶交給朋友收款
雖無直接詐騙被害人,但提供人頭帳戶供使用,法院依幫助犯論罪,處易科罰金。
🧩四、什麼是教唆犯?怎麼樣會被當成教唆詐欺?
教唆犯 ≠ 出主意那麼簡單!
教唆犯指的是慫恿、指使、命令他人去犯罪的人,實際上有發動、策劃角色。
可能構成教唆犯的情境包括:
- 你提供詐騙話術或腳本
- 你叫朋友去當人頭或跑腿
- 你安排車手去取款
📍法院會根據你在整體詐欺鏈條中的角色,決定是否構成教唆,而不是只看你「有沒有親自動手」。
🧠懶人重點整理:幫助犯與教唆犯一次看懂!
項目幫助犯教唆犯角色協助實行詐騙的人慫恿或指使他人詐騙的人判刑原則減輕主犯刑責與主犯相同刑責常見例子領錢、借帳戶、送貨出主意、找人幫忙、派工作防範建議不要亂借卡、不接可疑打工不傳話、不介紹人入團
✅五、如果我已經涉及了幫助犯,怎麼辦?
🛡 立即停止行為 + 尋求法律協助,是你最好的選擇!
- 停止使用可疑帳戶、領錢等行為
- 如果已被傳喚,務必律師陪同應訊
- 可向檢察官主動說明、不知情情況,爭取不起訴或緩起訴
- 釐清證據(Line、訊息紀錄、銀行往來紀錄)有助釐清責任
📣總結:幫別人領錢不是小事!你可能被認為是共犯!
在詐騙案件中:
✅ 你是小角色,法院也會追究責任
✅ 法律重視的是你有沒有「知情」或「可預見」✅ 假如你真的是受害人,請立刻尋求律師協助!
📞 你被當成詐欺幫助犯或教唆犯嗎?
📂不確定自己要不要出庭?要不要認罪?👉
點我看完整文章內容或免費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