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愛,是用來放手的。
也有些傷,是愛得太深才會留下。
你有沒有愛過一個人,
愛到願意改變自己不喜歡的樣子?
不是曖昧,不是習慣,
是那種連靈魂都投入的愛。
深到你願意為他改變自己、等待他、忍耐他、放下自尊,
只因為你相信 —— 只要承受更多,就一定會得到更多的愛。 但後來你才發現 ——
失去自己的那一刻,其實也已經失去了他。
我有。
那一年,我才 17 歲,懷上了我最心愛的人的孩子。
我用盡全身的力量去愛他,興奮地期待我們三個人的未來。
摸著慢慢隆起的肚子,幻想著孩子會有他的模樣。
那是我們的愛情結晶,
帶著所有的天真與對未來的想像, 我真的相信:我們可以走一輩子。
那是一場足以改變我一生的愛情,
全世界都反對我們,我也一定要和他在一起。
我承受了來自所有人的惡意與冷眼,
我無怨無悔,甚至可以為了他,拋棄自己的生命。
但後來我才知道 ——
愛得深,並不代表會被珍惜;
全心付出,並不代表不會被遺棄。
我以為那是最痛的,
直到好多年後,我遇見了另一個人。
一個我用靈魂靠近、用身體擁抱、用盡力氣去守候的男人。
他從不說愛,也不給未來, 但他會從背後擁抱我, 會時常摸著我的臉, 會在街上突然親吻我的唇, 會在睡前親我的額頭,再給我一個深深的擁抱。
我誤會了。我真的誤會了。
那些親吻裡,原來沒有愛情。
我一度以為他也愛我,只是他不能承諾;
我以為他的來來去去,是無法久留的掙扎。
後來我才發現——
沉默不是深情,沉默只是:
他感受著我的體溫,卻從未給過愛。
直到有一天,我鼓起勇氣對他說:
「我是如此地被你吸引,並愛著你。」
他卻只是冷冷地說了句:
「不需要再連繫了。」
這麼清淡,這麼隨性。
我沒有爭辯,也沒有挽留。
只是靜靜地, 把他的聯繫方式,從我的生命裡刪除。
不是我不再愛了,
而是我終於明白 —— 再愛,也不能讓我一次又一次地被推開,
還要懷疑自己的價值。
我曾經哭過,
一個人在車子裡面嚎啕大哭。
痛到整個人縮在角落,連呼吸都變得困難。
每天看起來正常生活,卻吃不下任何東西,我睡不著。
胸口像壓了一座山,心像是被打碎成一片片, 怎麼拼,都拼不回完整。
我要如何放下?
我愛得這麼深,深到 ——
連想要「不再愛下去」的勇氣, 都是痛徹心扉換來的。
但我走過來了。
那些夜裡的眼淚、
那些反覆問自己「我哪裡做錯了」的時刻, 都沒能打敗我。
我還在這裡,站著,寫著,活著。
我有身上的傷疤,也有心裡的裂痕。
那些痕跡,是我活過、愛過、痛過的證明。
我不再遮掩它們,因為它們也構成了今天的我。
我曾經卑微去愛,
但如今,我更願意昂首離開。
如果你也曾那麼愛過一個人,
那麼,你一定懂我這些話的重量。
留個「💔」,讓我知道——
你也走過那段不敢回頭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