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那男,垂頭喪氣,陰陰鬱鬱,彷彿當自己明天就要身亡。 虧他的名字叫翌日,我看是忌日吧?他是我同學,同班但是毫無交集,唯一即我看他不順眼,哪天要是他能抬頭挺胸地看我,那天一定天有吉象,祥雲高掛、日打西出。 一定是吉日! 所以我想盡辦法要引他注意。 他像風兒似的掠到穿堂,專心看路再拐彎就看不見人影。 我首先想到用人肉炸彈!因為我太氣了,不是動漫常有那種天兵女,會以屁股撞擊暗戀對象?噁~~ 我不是那種人,我們也不是那種關係。 好吧,屁蛋(榴彈)攻勢免談,那這樣好了……有人試過腳丫(鞋印)功法的嗎?我已經拔起右腳的球鞋了。 看招!我丟過去了。 這鞋以完美的拋物線,順利在我的預設下,咚,直擊他的腦殼。 翌日的腳步被我封住了,他停頓,沒過多久拾起我那雙小小(立大功)的球鞋。 我當然等不及地奔入穿堂,一腳沒鞋也無法擋,這就樂天(靠北)地轉至他面前,我以為他會火大的問這是誰的鞋,然後請老師來。 結果他這一停頭垂得更低,嘴裡邊喃喃自語:「妳等我一下……。」 眼見我的球鞋還藏在他身下,所以難道他還想彬彬有禮的還給我嗎? 換成我更想叫老師來了,這陰森男。 翌日拉起一個什麼,舉得高高,連同他的臉,忿忿的像個憋三,齜牙咧嘴起來。 我看到,一秒兩秒三秒,這期間他那兇臉絲毫沒有變化。且還捏著兩雙鞋,一個明顯是要揍我,一個則不打算還我。 但是我卻因此失聲大笑。 我笑得他露出疑惑,還是勉強將小球鞋還予我,踉蹌地把自己的穿好,立刻挪駕走。他搔搔腦袋的樣子,看得我直發笑。 在這一天,我認識了他的另外一面,一個反差萌又酷酷的男生。 翌日,又將有哪些變化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