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先不談職涯,來談選伴侶吧!
最近看一些書籍或是聽一些節目,提到選對象不要「憑感覺」。
因為第一眼吸引我們的,往往是外貌偏生物間的性吸引力,而非內在的個性或特質等;又或是依心理學的角度,由於我們傾向複製原生家庭的相處模式,因此比起找尋理想的伴侶,依直覺更可能找「能還原原生家庭的相處模式」的伴侶。因應之道就是,情感上被吸引的同時,要反人性的理性思考許多面向,不忘告訴自己去核對對方是否是適合自己的人,拿內在條件去一項項核對對方是否「真實如此」,而不是在剛相識時自行腦補或推論對方各種優點,畢竟期待關係展開的我們,容易忽略各種對方不合適的細節。
讓我聯想到選工作,有時候我們會「憑感覺」覺得公司地點好、內部裝潢不錯、面試官友善,因此覺得這份工作很不錯。
又或是聽他人言,覺得大公司穩定、福利有保障,所以覺得這樣的公司更好。
就像選對象時,社會通念也會告訴我們,要選經濟穩定、門當戶對的對象。
但其實這些第一直覺和他人觀點,都比不上我們不斷探索、回顧、整理,還要貼近我們的真實需要。
只有當我們不斷從過去開心或痛苦的經驗中學習,我們才會知道自己適合什麼,這些內在洞察才能真正幫助我們找到合適的伴侶或工作。
選工作和選對象真的很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