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送車位聽起來不錯?——如果背後其實是『不買車位就不賣你房子』,那就不是送,是綁!」
當房子變「被搭售商品」
在智慧財產權(IP)和反托拉斯(Antitrust)領域,「專利搭售(patent tying)」常被形容成一把雙刃刀:一邊說自己在「促進創新」,另一邊卻可能「扼殺競爭」。本文用兩個極具畫面感的例子——「房子+停車位」與「CMOS 感光元件+鏡片專利」——帶你拆解何時違法、何時無罪的判斷邏輯。
Part 1|何時「搭售」踩到紅線?
1. 市場力量(Market Power)先過關
範例:某不動產公司房屋銷售暢旺、停車位滯銷,於是規定「想買房,得連停車位一起買」。
重點:企業把在「房屋市場」的強大優勢,橫向延伸到「停車位市場」,迫使消費者買下原本不想要的附加產品。
2. 競爭限制(Competition Restriction)要成形
範例:索 X 公司握有多項 CMOS 專利,水果公司想取得授權;索 X 卻要求「必須一起買我家鏡片專利」。
重點:利用在鏡片領域的專利權,鎖住 CMOS 授權,排除其他潛在技術供應商。
只要同時命中「市場力量」+「限制競爭」兩箭,搭售行為就有高度機率落入反托拉斯法的違法區。
Part 2|什麼情況下「專利搭售」反而無罪?
例外條件 A:產品高度互補 → 交易成本省一半
- CMOS 與鏡片必須聯用才能發揮最大效能。
- 市場慣例本來就「一次綑綁授權」,可省去反覆談判的交易成本。
- 法院看見「效率提升」>「市場傷害」,就可能放行。
例外條件 B:買家經過完整成本效益評估
- 水果公司取得雙專利前,已對整體價值 × 成本做商業判斷。
- 若市場上仍有 HTㄈ、X碩等替代方案,索 X 也不必然壟斷鏡片專利市場。
- 競爭者存在 ⇒ 搭售不必然削弱市場多樣性。
一句話收斂:只要「效率大於排他」且「市場仍可競爭」,搭售行為就可能合乎反托拉斯精神。

Antitrust law & patent tying explained
秀吉 Murmur|同一把刀,砍人還是切菜?
- 企業視角:搭售可以是商業策略,降低議價成本、穩固產品生態系。
- 監管視角:同樣招式,一旦變成「強迫加購」「排擠競爭者」,就從增效工具變獨占武器。
- 消費者視角:關鍵不在「打包」,而在「能不能自由拆開」。如果沒有拆包自由,法律就必須站出來加壓。
小結|三步檢測你的「搭售」到底安不安全
- 先問自己: 我在核心產品是不是有明顯市場優勢?
- 再查對手: 我的搭售選項,市場能否輕易找到替代品?
- 最後核算: 搭售是否真的降低了整體交易成本,還是只是把成本轉嫁給買家?
只要其中一個環節說不通,就有可能踩進反托拉斯的違法陷阱。
反思提問:下一次你在網購看到「主機+指定配件綑綁價」時,會覺得是優惠還是脅迫?留言聊聊你的觀察——
嗚嗚嗚,商業世界永遠都是「一體兩刃」,拆開動機與市場結構,才能判斷這把刀是菜刀還是兇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