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上個月發生的事情,遭遇到生平第二次,簽完買賣合約,隔個兩天買方突然反悔說不買了。第一次是下面這個故事,之前寫過的系列文,中間過程是蠻慘烈的。簡單講就是買賣合約簽了,但是因為隔套被檢舉,單純就買賣契約來說算是物件有瑕疵,所以買方想要解約也是正常。
但是最近發生的這件事情就很好玩了。
這是發生在皮朋哥朋友身上的真實案例。朋友脫手一個預售屋的事務所案件,簽約的時候大家開開心心的,想說又是一個平凡無奇的交易。沒想到過了兩天,買方突然翻臉,吵著說不想買了,怪罪仲介沒有告知說事務所不能隔間,因此想要解約。
據仲介的說法,是這位買方態度非常惡劣,一口咬定都是仲介的錯,沒有清楚明白告知事務所不能隔間,因此不符合他們的需求。問題是,廣告上有明確記載這個案件確實是一般事務所的案件,因此並不算是廣告不實或是仲介惡意欺騙,只能說是這位買方搞不清楚一般事務所到底是甚麼樣的產品,大概以為跟住宅差不多一樣意思,看到價錢覺得便宜划算就下訂簽約買了。
其實個人猜測,大概是有別的仲介或是熟人在背後嚼舌根,千方百計抹黑一般事務所,用意可能是想推薦這位買方買其他的物件,並且保證一定是必賺超A的物件,就算賠錢解約再轉買新的物件都會划算,因此買方才鐵了心要解約。
但是採取的策略是錯誤的,因為態度極其惡劣,狂罵仲介都是賺黑心錢拐騙買方,連三字經都出口了。仲介一來當然不可能讓煮熟的鴨子飛走,二來被這樣辱罵當然也是憋不下這口氣,一定要這位買方付出代價,毀約就必須照合約走賠償違約金。於是也不過1,500萬左右的物件,進履約保證帳戶的錢也不過十萬訂金,結果違約金卻賠了幾十萬。
這仲介也是高竿,立馬有下一位買方無縫接軌重新簽約,因此皮朋哥朋友的物件還是馬上就賣掉,還連帶收穫了一筆幾十萬的違約金。
這件事情有幾點可以討論的地方:
最後,由於皮朋哥是全程陪伴朋友完成了這筆特別的交易,有一筆幾十萬的違約金,結果就是仲介拿走一些當成補償,朋友也拿到一部份,加上無縫接軌售出的物件,讓這筆買賣帶給朋友一個比預想還高出許多的獲利,所以連皮朋哥也賺了一個小小的紅包。
只能說房地產動輒上千萬甚至上億的金額在跑,買賣真的要想清楚啊,像那位買方這樣,一家烤肉萬家香,只能說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大夥兒感謝您的付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