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𖦹 ⋆。°✩ 𓅰 𓅬 𓅭 𓅮 𓅯✮ ⋆ ˚。𖦹 ⋆。°✩
最近兩個月看了四次,算是被深深迷住了,是一部好適合週五夜的電影,不用動太多腦力,就交給直覺,還請記得跳下每一個導演刻意設下的幽默陷阱,笑開開的,就沒事了,連帶一週的疲累都被笑聲稀釋。他不適合深究,一旦直盯著每個曾讓我笑哈哈的片段,就不有趣了,因為直覺的,認為有人曾因此受傷,那我是否就不該踩在這傷口上開懷大笑,他或許是無法促進癒合的。我從未想清楚模仿、扮演還有幽默的界線。
小姐、好白,但小姐其實是「小哥」,膚色也非「好白」,是基於模仿、基於扮裝(因辦案需求,黑人男性警官扮演白人富家女性),基於一切不合理,以及僅能存於影像裡的邏輯(是說,「新」兩姐妹與「原」兩姐妹的差異是能被直接辨識的,相像程度並不高,而這卻是電影劇情的立基點)。我認為導演是有一番抱負的,他是一部喜劇片,但裝滿了諷刺,諷刺對象是諾大的美國流行文化,涵括資本與剝削,與販售女人的慈善晚會,如何達成笑果?刻板的刻畫是需要,除了幾位要角在人物敘事上的轉折讓角色更像個人,關於其他為推動劇情而存在的角色,他們只是附庸的墊腳,貼合「誰應該要的樣子」,為所謂幽默之處墊高。
看似撕裂,細瞧,或許電影的本意在於「融合」,刻板無所不在,扮裝成為一種例外。去「扮裝」成為一種特權,讓角色可以超脫文化限制與其禁忌,去進入另一個文化所設下的界線,如A Thousand Miles 兩段音樂的登場作為一種表態。第一次是借「上流白人女性」之口,展現音樂受眾與其帶來的「姐妹」凝聚力,而後段饒舌的歌詞N words,在唱與不唱之間,由「扮裝」的一方基於原生的「資格」,以自信而理直氣壯的姿態,影響無扮裝的一方,界線在此模糊。第二次則是「黑人籃球員」對扮裝者的追求,A Thousand Miles 再次成為工具,扮裝者因歌曲的陰柔特質,認定其能成為一種勸退非此受眾的武器,然事與願違,黑人籃球員表態對歌曲的喜愛,透過扮裝者的行動與跨文化/身份的介入,界線再次模糊。
總是擔心寫得過冗長、過饒口,我還是未想清楚模仿、扮演還有幽默的界線。很突如其來的想到,電影藝術亦是作為一種扮演存在,劇本的撰寫是、演員的演繹是、導演的詮釋是。那麼「模仿/扮演」的本身即脫離了疑難,尺度才是。在天秤一端放上幽默,另一邊要什麼才好與之相稱?若「模仿/扮裝」作為一種融合與互重的解方,那冒犯感是從何而來,又該如何拿捏。「小姐好白」四字背後是相反的存在,四字是一種最理想的詮釋(或說是目標),在二種身份間相互跳躍。P認為其某種程度縮小了「電影作為一種模仿」的思考,但離得出結論,還有遠遠的一段A Thousand Miles。
pwen ✮ ⋆ ˚。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