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車禍事件讓全台再度關注「行人地獄」問題。更諷刺的是,許多前來弔念的民眾,竟將車違停在人行道和行穿線上,對剛失去生命的行人造成二次傷害。那一幕令人不寒而慄——一邊違規、一邊哀悼,成了這個社會最寫實的縮影。
然而,這一切不是個案,而是長年以來政府缺乏長期都市規劃、交通設計以車為本、市民普遍接受違規現象的結果。
我們應該更誠實地問:為什麼台灣的交通永遠停滯不前?為什麼行人還要為了「安全」而上天橋、下地下道,好像過個馬路還得先翻山越嶺?
拆天橋,是對人最基本的尊重
有些人反對拆除天橋,聲稱「比較安全」、「不會擋車流」。但這種說法,其實從根本就錯了。
走路,是一種最原始、最基本的權利,人類在有車輪之前就會走路。但當代的台灣城市,卻彷彿在懲罰這件事。馬路畫出來給車走,行人則被趕到架空的水泥橋上,或者壓抑陰暗的地下道。老人、小孩、行動不便者,在這種設計下被直接排除在「通行權」之外。
我們不該把走路變成懲罰。東京、首爾、巴黎等城市早已意識到這點,紛紛推動人本設計,拆除天橋,還路於人。反觀台灣,還有人捍衛那一座座殘破老舊、沒無障礙設施的天橋,只因為「車比較好走」。
但我們該問的從來不是「車好不好走」,而是:這座城市,是不是還容得下用雙腳走路的人?
結構性問題:都市規劃缺席,行人從未被真正考慮
台灣交通設計的失敗,其根源在於政府長期缺乏都市建設與交通整合的長期視角。
我們的城市從來不是為了「人」而設計的,而是「車子怎麼通行」、「怎麼讓車不塞車」。於是你會看到,捷運站出入口沒有順暢的人行動線,人行道一下子消失、一下子被機車與小吃攤佔據;你會看到孩子放學得走在馬路邊,而一旁卻是空著的紅磚天橋。
這不是民眾的問題,是系統的錯誤。
但當我們看到市政府花幾百萬做一座天橋、卻不花心思改良斑馬線與號誌控制,你就知道,行人在政府眼中從來不是「主要使用者」。
拆天橋不是犧牲安全,是讓城市回到人的尺度
真正的安全不是叫行人繞遠路,而是讓車輛減速、讓駕駛讓行、讓斑馬線回到平面、讓馬路設計看見「人」。
再說得直接一點:台灣不是沒有行人權益,而是把行人當次等存在,把開車當唯一正解。這背後反映的,是一種扭曲的價值觀,一種把速度、效率、開車者便利擺在所有人之前的城市病。
而拆天橋、取消地下道,不是激進的實驗,而是城市文明的基本門檻。
真正進步的城市,不是多蓋幾座天橋,而是讓你能夠安心直直地穿越馬路,走去想去的地方。
結語:城市不是給車活的,是給人活的
我們該學會轉換視角,不再問「這樣會不會讓車比較難開」,而是問:「這樣會不會讓人活得比較容易?」
當一座城市願意為了行人慢下來,才是真正成熟的開始。
不要再為一座座水泥天橋留戀,那不是進步的象徵,而是我們曾經選擇忽視行人存在的證據。拆掉它們,不是為了過去,而是為了下一個世代能不再用生命換過馬路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