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以為報稅就是「系統帶什麼就報什麼」,但其實,綜合所得稅是「自動申報制」,意思是國稅局雖然會提供你前一年度的部分資料,但你仍然需要自己檢查與補充。報稅這件事,不像房屋稅、牌照稅那樣會直接收到稅單,只要去繳錢就好,而是需要你主動申報、主動確認。
申報單位:以家戶為單位進行合併申報
個人綜所稅的申報單位通常是「一個家庭」:
- 若有配偶,原則上採合併申報
- 若單身,則為本人單獨申報
- 有扶養親屬(子女、父母等)也應一併列入申報
例如夫妻去年(113 年)結婚,那在這個申報年度(114 年申報 113 年度所得)就可以選擇合併或分開申報。這種彈性只有在「結婚或離婚當年」才有,隔年就必須依規定進行申報。
如果某一方的扶養親屬被另一方列報,記得該方需單獨申報,不能重複列報。
誰可以列為扶養親屬?關鍵在於年齡與「無謀生能力」
我們在實務中最常遇到納稅人問:「我的媽媽可以給我報嗎?還是給哥哥報?」這需要家人之間先協調好。但原則如下:
可以列報的對象與條件
- 父母(含配偶雙親):
- 年滿 60 歲者:可直接申報
- 未滿 60 歲者:須證明「無謀生能力」(如身心障礙、未就業等)
- 子女:
- 未滿 18 歲:可直接列報
- 滿 18 歲:仍在學或具身心障礙且無謀生能力者可列報
- 同胞兄弟姐妹:
- 未滿 18 歲:可列報
- 滿 18 歲:須符合「在學中」或「無謀生能力」
- 其他親屬(如叔叔、舅舅、外甥):
- 須與納稅義務人同住且有實際扶養關係
- 年齡與謀生能力條件同上
注意事項:
即使你認為某位親屬「沒有收入」,也必須確認是否有銀行利息、股利等小額收入,這些都要併入申報。
確認扶養親屬的資料與驗證方式
你不能僅靠「姓名與身分證字號」列報撫養親屬,系統不會帶出相關資料。以下是三種可行的資料驗證方式:
- 撫養親屬本人的手機號碼認證
- 戶口名簿戶號 + 查詢碼
- 自然人憑證 或 健保卡 + 註冊密碼
例如有民眾希望將母親列為扶養親屬,但無法提供手機號、戶號或自然人憑證,那這位母親就無法正確帶入其所得資料。即使母親自認沒有收入,我們仍會建議先確認其是否有利息或鼓勵收入,再決定是否列報。
稅額計算的基本邏輯與公式

常見的扣抵與節稅項目
若你有以下情況,記得扣除:
- 薪資或利息有扣繳者:可直接從應納稅額中抵減
- 股利盈餘:可能有可抵減稅額
- 投資抵減稅額:如符合條件亦可列扣
若扣抵後出現負數,表示你可以申請退稅;若為正數,則須補繳。
婚姻與分居申報方式要注意法定條件
- 結婚/離婚當年:可選擇合併或分開申報
- 一般狀況:依法應合併申報
- 符合條件的分居(須具備下列任一):
- 難以維持共同生活
- 已分居滿六個月
- 法院宣告適用分別財產制
工作地點分隔兩地不算分居,仍需合併申報。
如何選擇最有利的計稅方式?
如果你與配偶雙方都有收入,系統會幫你模擬五種計稅方式:
- 所有所得合併計算
- 納稅義務人薪資所得分開計稅
- 配偶薪資所得分開計稅
- 納稅義務人各類所得分開計稅
- 配偶各類所得分開計稅
建議進入系統後,逐一點選試算,再選擇最有利的方式進行申報。
免稅門檻簡易試算表
- 單身無扶養者:所得未達約 228,000 元 → 通常不需繳稅
- 夫妻無扶養者:所得未達約 456,000 元 → 通常不需繳稅
這僅為概算參考,實際仍以完整計算為準。
補充:列舉扣除額與捐贈限制
若你選擇列舉扣除額,請注意:
- 需備妥所有證明文件
- 項目包含:捐贈、保險費、醫療費、災害損失、購屋借款利息等
- 災害損失須於災害發生後 30 日內報備國稅局
捐贈項目限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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