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上國文課,老師開頭第一件事一定是跟同學們說明今天上的新課文文體是記敘文、論說文或者抒情文,如果是書信類、公告,那就是應用文,再不然就是詩歌。我記得寫作文時我最拿手的就是論說文了,因為我這個人很八股,八股的人寫八股文章最合適,只要記得起承轉合,下個政治正確的結論,比如「將來做個對社會有用的人」、「建設富強康樂的國家」就搞定了,至於創意,不在考慮之列。
相對來說,抒情文是最讓我頭痛的,因為八股的人情感沒那麼豐富,滿腦子只是實用觀點,加上農村小地方的人並不鼓勵小孩子發表意見,許多事情我雖然看在眼裡,但是並不懂,大人也不說明,所以很晚才「懂事」,也才懂得大人們之間的情感糾葛,懂得去探索自己的內心,留意他人的情緒,學著寫出帶情感的文字。(而「懂事」這件事也是相當奇怪的:大人們一直以來都說小孩子不懂事,不要亂問。後來突然有一天他們會說:「你都這麼大了,怎麼還不懂事?」)
只有記敘文是好寫的——人、事、時、地、物交代完了就成了,重點是:它明擺著在那裡,不用發想,不用講道理,也不用寫得美美的。到現在我還經常看見記敘文出現在報章上:一個退伍老兵回想當年在外島連隊上,傳說水鬼摸哨的故事;一個鄉下醫生回想急診室裡突然送來一位喝農藥自殺的老農夫;一個老師回想自己的學生——如今在事業有成的企業經理人,當年是如何的調皮,以至於數次被留校察看;甚至可以是一個救火隊員如何在一次驚險的任務裡從火窟裡救出行動不便的老人家。文筆差些的,寫個幾百字不成問題,文筆好些的,以急診室醫護人員為例,從血壓、心跳、靜脈注射、設備儀器、昏迷指數等等都可以信手拈來堆積字數。不過記敘文也是有代價的,如果你誰也不是,哪裡都不去,那也寫不了記敘文,因為:什麼都沒發生。
好,如果我要來寫一篇記敘文呢?我能想到什麼好場景,可以語不驚人死不休?搶銀行如何?當然,不是我去搶銀行,而是有人搶銀行,而我剛好在銀行裡,但是從頭到尾沒事,幸運地也沒有被當人質殺掉。我不用學布魯斯•威利當終極警探,我只是從頭觀察到尾,搶匪完全沒有注意到我,最後搶匪被擊殺,而我成功被救出。如何?這樣一篇記敘文完全不需要用到一點故事發想,當然,前提是我必須毫髮無傷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