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世上只有一種病,叫窮病。」——電影《我不是藥神》裡這句台詞,就像一把手術刀,直插現代醫療最疼痛的傷口。
近日新聞報導失智症新藥的一年療程,要價百萬,叫人心驚!劇中的藥價同樣讓人膽跳,治療慢性粒細胞白血病的格列衛在中國賣到等同一個普通人十年的收入,而印度的仿製藥,卻只要百分之一的價格,療效幾乎一樣。這荒謬的價差讓人不得不反思:我們究竟是被疾病殺死,還是被藥價、被專利制度殺死?
開發一款新藥,的確像一場豪賭。藥廠經常強調「一顆藥要燒掉十億美元」,這並非誇張。從分子篩選、動物實驗,到冗長的臨床試驗,平均得花上12年,失敗次數數以萬計。但弔詭的是,這些動輒數十億的開發預算裡,行銷費用竟然常常高過研發本身。更別提那些「老藥新包裝」的操作:像是治療瘧疾的羥氯喹,被改標成風濕用藥後,價格瞬間暴漲五十倍。這讓人懷疑,藥價真的是反映成本,還是純粹成為資本市場的籌碼?
專利制度原本是為了獎勵創新,卻在現實中成了「合法壟斷」的護身符。當諾華的格列衛在印度專利戰中敗訴,一個殘酷問題浮現:如果救命藥的價格高過生命本身,法律到底是在保護誰?印度的「強制許可」制度或許給了一道出口——當公共健康面臨危機,政府可以授權仿製藥生產,這不是踐踏知識產權,而是守護基本生存權。

醫藥的全球定價,正站在道德審判台前。你可能不知道,同一款胰島素,在美國的售價是加拿大的八倍;某些抗癌藥在富裕國家貴得驚人,卻在低收入國家只要二十分之一。表面上看,這叫「差別定價」,聽起來像是一種體貼,實際上卻是藥廠根據各國支付能力進行的精密計算與剝削。更諷刺的是,許多關鍵藥物的原始研究,來自政府出資的公立機構,也就是說,納稅人已經提前買單,最後卻還要再掏腰包付出高額藥費。
台灣健保的「藥價黑洞」更是值得深思。當我們以全球最低價購買專利藥,短期看似划算,但長期可能讓藥廠對台灣市場望而卻步。這並非無解難題——像是以色列推行的「風險共擔」,政府與藥廠一起分攤新藥失敗的風險;英國NHS也有完善的「成本效益評估」,嘗試在鼓勵創新與全民可負擔之間找到平衡。或許我們需要的不是站在非黑即白的對立面,而是建立更聰明、更公平的談判機制。
電影的最後,販賣印度仿製藥的程勇坐在囚車裡,看見大批患者摘下口罩為他送行。那一幕告訴我們:法律的正當性,來自人民的認可。當現有制度違背人性時,該改的從來不是人性,而是制度。
藥,不該是奢侈品。健康,不該被銀行存款決定。
COVID-19讓我們明白了一件事——沒有人是安全的,直到每個人都安全。或許現在該重新問問自己:醫療創新的終極目的,是讓財報上的數字更漂亮,還是讓每個人,都能有尊嚴地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