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只是我不專業的個人立場與觀察紀錄。 有錯請指正,有感想也歡迎聊聊。 我不是在給答案,只是想把那些心裡想法、沒被好好說完的話,寫下來。
「那法律是拿來幹嘛的⋯⋯?」 她不是第一個這樣問我的人,也絕對不會是最後一個。 這樣的提問,通常都發生在一種狀態之後—— 當人覺得自己沒有得到想要的正義時。 她說,她七年前車禍被送到急診,只照了X光就被說可以離院,後來卻發現內傷嚴重到必須住院。 她很痛,也很憤怒。 然後她說,她最近才知道《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上路, 想問問現在可不可以回頭討一個公道。
她問得很誠懇。 但我也只能很誠實地說:
「醫療案件勝率偏低。你有保留診斷證明嗎?時效快到了嗎?能不能證明當下的處置有明顯瑕疵?」
然後,她沉默了一會。 最後說了一句:「那⋯⋯法律是拿來幹嘛的?」
我聽見的不是質疑,是失望。 她的意思,其實是:「如果法律沒辦法讓我討回這口氣,那它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我很能理解這樣的心情。
但我要說的,是——
法律從來不是拿來實現「你個人的正義」。 它不是情緒的出口,不是復仇的工具。 它也不是一個保證會給你好結果的申訴信箱。
那法律是什麼?
它是一套制度,一套機制。 它讓你有機會把話說出口,讓事件被記錄下來, 讓一個不是你、也不是對方的第三人(例如法官),來釐清責任、分辨事實,最後做出判決。 但這個判決,不一定是你想要的。 它依據的是條文、證據、時效、實務判例、程序、比例原則—— 這些東西不懂安慰人,但它們構成了法律的本體。
法律不是公平正義 它只是比起「你直接去揍他一拳」更不亂、更可預期的一種選擇。
當你說「法律沒用」,其實你是在說: 「它沒照我想的方式還我一個交代。」 那種失望很真實。
但如果每個人都因為沒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就說制度無效—— 那社會將會回到情緒主導一切、拳頭說話的時代。
所以,我再回答一次:
法律是什麼?
法律是你在選擇「不自己來解決」時,仍能說話的地方。 它不是為了讓你痛快,而是讓你可以不靠報復也能討個說法。 你也許不會從它那裡得到你以為的「正義」,但你會得到一個被聽見、被記錄、被程序化處理的結果。
那個結果或許不會讓你滿意 但它會讓整個社會少一點「我就揍他怎樣」的憤怒。
我不會勸你信仰法律 因為法律不是信仰,它是工具。 它不是善惡的裁判,而是選項。 有時它冷漠、有時它無力,但它在。
當你哪天準備好要用它的時候 請你也準備好面對它的代價與條件。 因為法律不是正義的捷徑, 而是通往秩序的漫長小路。
✍️ 我沒想過,這會是我的第一篇文章。
但如果這篇能幫你重新認識什麼是法律, 或只是讓你想清楚「我真的想提告嗎」—— 那它就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