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
期居廬,終喪不御於內者,父在為母為妻;齊衰期者,大功布衰九月者,皆三月不御於內。婦人不居廬,不寢苫。喪父母,既練而歸;期九月者,既葬而歸。
2. 注釋
1. 期居廬:指居喪期間住在簡陋草廬中,此處「期」為一年的喪期。
2. 終喪:指三年之喪。
3. 不御於內:不在內室居住與進食、生活。
4. 父在為母為妻:當父親在世時,為母親或為妻子居喪時,仍要遵守終喪居廬的規定。
5. 齊衰期者、大功布衰九月者:指喪服等級的差異。齊衰期為一年,大功為九個月,布衰是較輕的喪服等級。
6. 皆三月不御於內:即便是較輕等級的喪服,也要至少三個月不在內室生活。
7. 婦人不居廬,不寢苫:女子不住喪廬,也不睡在苫蓆上(苫為草蓆,象徵哀戚)。
8. 喪父母,既練而歸:女子喪父母,在「練」祭(大功期滿)後才能回夫家。
9. 期九月者,既葬而歸:如果是較短喪期如期喪或九月喪,則在葬禮完成後即可回夫家。
3. 白話文
為父母或妻子居喪一年的,要住在草廬中,整個喪期內不得在內室生活。即使只是齊衰期或大功、布衰等九個月的喪期,也需至少三個月不在內室生活。婦女則不住在草廬,也不睡草蓆。若婦人喪父母,要等到練祭後才能回到夫家;若是只有期喪或九月喪期者,葬禮一完即可歸家。
4. 總結
此段講述不同等級喪服者在喪期內生活上的規範,突顯儒家對喪禮制度的嚴格與差等,並特別指出男女喪禮的不同安排。
啟示
喪服等級決定行喪期間的生活方式,展現社會階級與倫理。
婦人喪期安排反映出古代宗法與婚姻制度下的角色限制。
喪禮制度藉由外在行為(如不御內)來強化哀痛之情的展現。
五二、
1. 原文
公之喪,大夫俟練,士卒哭而歸。
2. 注釋
1. 公:諸侯。
2. 喪:喪禮、喪事。
3. 大夫:卿大夫,次於諸侯的貴族。
4. 俟練:等待練服,即居喪期滿、改易喪服之時。
5. 士:下層貴族。
6. 卒哭:完成「卒哭」禮,即喪禮中的一個重要儀式,通常在小祥或大祥時舉行,表示哀悼儀式的結束。
7. 歸:返回本家。
3. 白話文
諸侯去世,卿大夫需等到練服後才離開;士人則在卒哭禮完成後就可以回家了。
4. 總結
本句說明不同身份對於諸侯喪禮的參與時間長短有別。大夫需更長時間陪伴至練服,表示地位尊重與禮制重視;而士人在卒哭後即可返回,展現階層差異與禮節規範。
啟示
古代喪禮等級分明,反映社會階序嚴謹。
各階層根據禮制履行不同的哀悼責任,顯示「禮不越等」的觀念。
五三、
1. 原文
大夫、士父母之葬,既練而歸。朔月忌日,則歸哭于宗室。諸父兄弟之喪,既卒哭而歸。
2. 注釋
1. 大夫、士:指士階級以上的官員或士人。
2. 父母之葬:指父母去世後的喪禮。
3. 既練而歸:「練」指練服,喪服制度中練服為重喪期中的一階段,表示哀悼的進程;「歸」是返回原居所。
4. 朔月忌日:朔,農曆每月初一;忌日,指先人逝世的周年忌辰。
5. 歸哭于宗室:「宗室」指祖廟、家廟;「歸哭」指返回祖廟祭哭,以示追念。
6. 諸父兄弟之喪:「諸父」指伯叔輩;「兄弟」為同輩親人。
7. 既卒哭而歸:「卒哭」指喪禮中三次大哭(哭訖)的最後一次,代表正式的告別。
3. 白話文
大夫與士人為父母辦完葬禮後,到練服階段時便可以回家了。每月初一與先人忌辰,仍要回宗廟祭拜哀哭。至於諸父與兄弟的喪事,等到結束「卒哭」禮儀後,也可以返回本居所。
4. 總結
此段講述喪禮中的歸家時機與對親族哀祭的規範。父母之喪重而長,兄弟與諸父則相對簡略。即便歸家,對重要日子的祭祀與悼念仍不可廢。
啟示
禮制細緻分明,體現對親屬間情感的等級與秩序。
即使喪期結束,仍須定期追思,顯示孝道的延續性與恆常性。
五四、
1. 原文
父不次於子,兄不次於弟。
2. 注釋
1. 父:父親。
2. 不次於子:「次」指等次、列位,不次於子,表示父親不在兒子的下位。
3. 兄:兄長。
4. 不次於弟:兄長不列於弟弟之下。
3. 白話文
父親不能排列在兒子之下,兄長不能排列在弟弟之下。
4. 總結
這句話強調宗法制度中的尊卑秩序,即父親與兄長的地位高於兒子與弟弟,無論在喪禮或其他儀節中,都應嚴格遵守長幼有序的原則。
啟示
強調傳統社會中的尊長制度。
提醒現代人思考家庭中尊重與秩序的重要性。
五五、
1. 原文
君於大夫、世婦大斂焉;為之賜則小斂焉。於外命婦,既加蓋而君至。於士,既殯而往;為之賜,大斂焉。夫人於世婦,大斂焉;為之賜,小斂焉。於諸妻,為之賜,大斂焉。於大夫外命婦,既殯而往。
2. 注釋
1. 君:天子或國君。
2. 大夫、世婦:官階為大夫者及其嫡妻。
3. 大斂、小斂:古代喪禮中二次殮葬儀式,「小斂」為第一次穿衣殮體,「大斂」為加厚衣重殮,準備入殮。
4. 為之賜:表示君主贈送喪葬用物。
5. 外命婦:非王室嫡系、由王命封為命婦的女性。
6. 加蓋:棺蓋加上,表示殯前重要步驟。
7. 既殯而往:指等到殯葬安置後,才前往弔唁。
8. 夫人:天子的正妻。
9. 諸妻:指夫人的下妾等。
10. 大夫外命婦:大夫之妾或側室,亦有受命者。
3. 白話文
國君對於大夫和世婦會親臨其大殮之禮;如果只是賜與喪禮用品,則在小殮時賜送。對於外命婦,棺蓋加上後君主才到場。對士人,等殯葬後才前往弔唁;若有賜物,則在大殮時賜送。天子之正妻(夫人)對世婦會親臨其大殮;若是贈賜喪葬之物,則在小殮時。對諸妾之喪,贈賜時在大殮。對大夫的外命婦,則等殯葬後才前往弔唁。
4. 總結
本段詳述君與夫人在不同身份喪者的喪禮中,應行的禮儀次序與分際,根據對方身份高低,決定是親臨大殮、贈賜於小殮,或僅在殯後前往弔唁,體現等級分明、制度嚴謹的喪禮秩序。
啟示
社會等級決定禮儀對待方式,反映古代階級制度的嚴密。
喪禮之中也講究身份尊卑,強化尊重制度與等級秩序。
五六、
1. 原文
大夫、士既殯而君往焉,使人戒之,主人具殷奠之禮,俟于門外。見馬首,先入門右,巫止于門外,祝代之先,君釋菜于門內。祝先升自阼階,負墉南面。君即位于阼。小臣二人執戈立于前,二人立于後。擯者進,主人拜稽顙。君稱言,視祝而踴,主人踴。
2. 注釋
1. 既殯:指死者入殮完畢後安置靈柩。
2. 戒之:預先通知。
3. 殷奠之禮:隆重的祭奠儀式。
4. 門右:進門後的右邊,表示尊位。
5. 巫止于門外:巫師不得入門,只留在門外。
6. 祝代之先:祝官代為主持儀式,走在前面。
7. 釋菜:奉上祭品之禮。
8. 阼階:東階,是主位階級。
9. 負墉南面:背靠北牆面向南,表示對主位行禮。
10. 即位:就位,登上主位。
11. 擯者:引導來賓的人。
12. 稽顙:叩頭行最深的禮。
13. 稱言:口述追悼詞。
14. 踴:跳躍,以表示極哀。
3. 白話文
大夫或士人入殮之後,君主親臨吊祭,先派人通報,主人準備隆重的祭奠儀式,在門外等候。當見到君主車馬的馬首出現時,主人先從門右入,巫師止於門外,祝官在前引導。君主在門內獻上祭品,祝官先登東階,背靠牆南面而立。君主登上主位。兩名小臣持戈站在君主前方,兩名站在後方。擯者引領君主進入,主人行拜禮叩頭。君主口述追悼詞,望向祝官而踴,主人也隨之踴。
4. 總結
本段詳述君主前往吊祭大夫或士人殯後的完整儀式,包括進門的秩序、祭品的奉獻、君臣之間的禮節與表達哀思的形式。可見古代喪禮之嚴密與尊卑之分。
啟示
喪禮中尊卑有序、儀節分明,體現古代社會的倫理秩序。
君主親臨大夫喪禮,反映對賢臣的重視與哀思。
五七、
1. 原文
大夫則奠可也。士則出俟于門外,命之反奠,乃反奠。卒奠,主人先俟於門外,君退,主人送于門外,拜稽顙。
2. 注釋
1. 大夫則奠可也:大夫可以當面為死者奠祭。
2. 士則出俟於門外:士階層則需在門外等待,不可立即入內奠祭。
3. 命之反奠:「命之」指君王命令他進行反奠(再行奠祭),方可進入。
4. 乃反奠:於是進行反奠。
5. 卒奠:奠祭完畢。
6. 主人先俟於門外:主家先行至門外等候送行。
7. 君退:君王退下離去。
8. 主人送于門外:主人將君送至門外。
9. 拜稽顙:行跪拜叩首之禮以示謝意與敬意。
3. 白話文
大夫可以當面行奠祭之禮;士則必須在門外等候,若受命准許進行反奠祭,才可入內。奠祭完畢後,主家先在門外等候,等君退出後送至門外,並拜伏叩首致意。
4. 總結
本段詳述大夫與士在君前奠祭的不同禮制,強調身份等級在喪禮中的分際。大夫可直接奠祭,士需經許可才能行反奠,禮節層層分明,體現周代等級禮制的嚴密規範。
啟示
禮節不僅體現在儀式行動,也體現在身份地位的細微分別
規矩與秩序是古代社會穩定的基礎
社會地位決定行為空間,對現代社會仍有啟發價值
五八、
1. 原文
君於大夫疾,三問之,在殯,三往焉;士疾,壹問之,在殯,壹往焉。君吊則復殯服。
2. 注釋
1. 大夫疾:大夫生病。
2. 三問之:君主派人或親自探問三次。
3. 在殯:指人死後入殮之前的停屍期間。
4. 三往焉:君主在大夫停殯期間前往三次。
5. 士疾:士人生病。
6. 壹問之:只探問一次。
7. 壹往焉:只前往一次。
8. 君吊:君主前往弔唁。
9. 復殯服:重新穿上適合殯期的喪服以示哀悼。
3. 白話文
君主若聽聞大夫生病,要探問三次;大夫死後停殯期間,君主需親往三次。士人生病時,君主探問一次;士人死後停殯,君主親往一次。君主若去弔唁,就要重新穿上喪服以示對死者的哀悼。
4. 總結
此段說明君主對大夫與士人疾病與喪亡時的禮節,體現階級尊卑與弔喪儀節的差異。
啟示
古代禮制對不同階層有嚴格區別,反映出階級尊卑觀念。
君主親臨弔問顯示對臣下的關懷,也是一種政治姿態。
弔喪時重視服制與形式,強調哀悼的莊重與誠意。
五九、
1. 原文
夫人吊於大夫、士,主人出迎于門外,見馬首,先入門右。夫人入,升堂即位。主婦降自西階,拜稽顙于下。夫人視世子而踴。奠如君至之禮。夫人退,主婦送于門內,拜稽顙;主人送于大門之外不拜。
2. 注釋
1. 夫人:指君主的正妻,此處代表高位女性的來訪吊喪。
2. 大夫、士:社會階層中較低於君的一級與再下一級的官員。
3. 見馬首:見到來者的馬首,即馬車到來。
4. 門右:古人進門以右為尊。
5. 升堂即位:登上廳堂就座。
6. 主婦:指主持家務、禮儀的女性,通常為亡者妻子或長媳。
7. 西階:古制,婦人行禮走西側的樓梯。
8. 拜稽顙:拜下去並頭觸地以示哀敬。
9. 視世子而踴:面向繼承人(世子)而跳躍以表哀痛。
10. 奠如君至之禮:夫人所行的祭奠,依照君主來臨時的禮儀規格。
11. 不拜:主人送至大門外,但因身分有別,不再行拜禮。
3. 白話文
當夫人前來弔唁大夫或士的喪事時,家主於門外迎接;看到馬車抵達後,先引導夫人從門右入。夫人進入後登堂入座,主婦從西邊樓梯下來,在堂下拜跪、以頭叩地致哀。夫人看著世子(死者的兒子)而踴躍(表示悲痛)。她所行的奠禮,依照君主來訪時的規格。夫人離去時,主婦送她至內門,拜跪告別;而主人則送至大門外,但不行拜禮。
4. 總結
本段記述了夫人(高位女性)前來吊唁大夫或士的詳細禮儀流程,強調階級尊卑與男女有別的舉止禮節。
啟示
君臣、尊卑之間的禮儀制度嚴謹有序,體現古代社會的階層意識。
喪禮中即使面對極度哀慟,仍需遵循適當儀節,顯示「禮」的約束力。
男女之間各有應盡之禮,展現古禮中的性別分工與角色定位。
六十、
1. 原文
大夫君不迎于門外。入即位于堂下。主人北面,眾主人南面;婦人即位于房中。若有君命,命夫命婦之命,四鄰賓客,其君後主人而拜。
2. 注釋
1. 大夫君:大夫的主君,指大夫的上級或所屬國君。
2. 不迎于門外:不需要在門外迎接。
3. 即位于堂下:在堂屋下(非高處)就位。
4. 主人北面:主人面朝北站立。
5. 眾主人南面:其他主人成員面朝南,對著主位。
6. 婦人即位于房中:婦女則在房間內的適當位置就位。
7. 君命:君王的命令。
8. 命夫命婦:傳達給主人的男子或女子的命令。
9. 四鄰賓客:四方鄰里與前來弔喪的賓客。
10. 君後主人而拜:如果有君命,眾人應在主人之後拜受詔命。
3. 白話文
大夫的國君來訪時,不需要由主人在門外迎接,進門後就在堂下就位。主人面向北方站立,其他家族中的主人們則面向南站立。婦女們則在房中適當位置就位。如果有君王的命令,由命夫命婦來傳達,四鄰與賓客則在主人之後行拜禮。
4. 總結
這段說明大夫之家迎接國君弔喪時的禮節規範,包括主客、男女、內外之分,以及如何尊君命而不失主人之禮。
啟示
禮制講究尊卑有序與內外分明
君命不可僭越主禮之秩序,體現制度的穩定與禮節的嚴謹
六一、
1. 原文
君吊,見尸柩而後踴。大夫、士若君不戒而往,不具殷奠;君退必奠。
2. 注釋
1. 君吊:君主前去弔唁。
2. 見尸柩而後踴:「柩」指棺木,「踴」是喪禮中表達極度哀痛的跳躍動作,表示悲痛至極。
3. 大夫、士:諸侯之下的高級官員和士人。
4. 君不戒而往:「不戒」即未事先通知。若君主未預先通知而前往。
5. 不具殷奠:「殷」指豐厚,「殷奠」即豐盛的祭品。若未通知便前往,則不準備豐厚奠禮。
6. 君退必奠:君主離去時,仍須進行奠祭。
3. 白話文
君主來吊喪,須在看到棺柩後才踴以致哀。至於大夫或士人,若遇君主未事先通知而前來,則不需準備豐厚的祭品;但在君主離開時,一定要行奠祭之禮。
4. 總結
此段記載弔喪的儀節與主次之分。君主弔喪需見柩而後踴,表達哀痛;若君主突然到訪,則不備重祭,但仍須在君退後致祭,以表敬重。
啟示
喪禮有明確的等級與禮儀,尊卑有序是社會基本秩序;
即使臨時造訪,也不可略失禮節,須補行禮儀以示尊敬。
六二、
1. 原文
君大棺八寸,屬六寸,椑四寸;上大夫大棺八寸,屬六寸;下大夫大棺六寸,屬四寸,士棺六寸。君里棺用朱綠,用雜金鐕;大夫里棺用玄綠,用牛骨鐕;士不綠。君蓋用漆,三衽三束;大夫蓋用漆,二衽二束;士蓋不用漆,二衽二束。
2. 注釋
1. 大棺八寸:指最外層的棺材厚八寸,為君主等高等貴族所用。
2. 屬六寸,椑四寸:「屬」為中層棺材,「椑」為最內層棺材,厚度依次減少。
3. 里棺:即內棺,安置遺體的棺木。
4. 朱綠、玄綠:棺木所塗顏色,朱綠為紅綠相間,玄綠為黑綠相間。
5. 鐕:棺木上的金屬裝飾或配件。
6. 三衽三束、二衽二束:「衽」是棺蓋邊緣布料層數,「束」是綁縛繩的層次,表示等級規格。
3. 白話文
君主的大棺厚八寸,中層棺六寸,內層棺四寸;上大夫的大棺厚八寸,中層棺六寸;下大夫的大棺六寸,中層棺四寸;士人的棺材厚六寸。君主的內棺塗紅綠色,用各種金屬裝飾;大夫的內棺塗黑綠色,用牛骨作裝飾;士人的內棺則不塗綠色。君主的棺蓋塗漆,有三層布邊、三層綁繩;大夫的棺蓋也塗漆,但只有兩層布邊、兩層綁繩;士人的棺蓋則不塗漆,仍為兩層布邊與綁繩。
4. 總結
本段說明君、大夫、士三種身分階級在棺木製作上的差異,包括厚度、顏色、裝飾材料與綁束規格等細節,明顯體現出周禮中等級森嚴、儀節有序的社會制度。
啟示
禮制不僅規範生者,也延伸至死後的安葬禮儀,顯現古人重視秩序與身份的觀念。
即使在死亡面前,也維持等級差異,顯示出社會階級意識根深蒂固。
六三、
1. 原文
君、大夫鬊爪;實于綠中;士埋之。君殯用輴,欑至于上,畢涂屋;大夫殯以幬,欑置于西序,涂不暨于棺;士殯見衽,涂上帷之。
2. 注釋
1. 鬊爪:鬊,梳理遺體的頭髮;爪,指甲。指整治遺體儀容。
2. 綠中:指內棺,塗以綠色。此處是指將遺體放入綠色內棺中。
3. 埋之:直接埋葬。
4. 殯:暫時停放遺體,未下葬前的儀式階段。
5. 輴:輓車,用以承棺。
6. 欑:木架,用以承載棺材。
7. 畢涂屋:全部塗抹屋內牆壁與棺所在的房舍,以表示哀戚莊重。
8. 幬:覆蓋棺木的帷帳。
9. 西序:宗廟堂前西側的房舍,用於停柩。
10. 涂不暨于棺:塗抹牆壁的範圍不到棺材處,表示禮儀等差。
11. 見衽:棺蓋未蓋上,還看得到棺內裡布。
12. 帷之:用帷帳覆蓋遺體或棺木。
3. 白話文
君主與大夫的遺體都經過梳理頭髮與指甲,然後放入綠色內棺;士的遺體則不入內棺而直接埋葬。君主殯葬時使用輓車,將棺木放上木架,並塗飾整座屋宇。大夫殯葬使用帷帳,棺木放置於宗廟的西序,屋內的塗飾不到棺材位置。士的棺蓋尚未蓋上,仍可見裡布,只塗抹上方帷帳作為遮蓋。
4. 總結
此段描述君、大夫與士三者喪禮中遺體處置與殯葬儀節的等級差異。身份愈高,儀節愈繁,配置愈隆。
啟示
喪葬禮制體現階級制度與社會尊卑秩序
不同身份有不同的殯儀準則,反映古人對身後禮的重視
六四、
1. 原文
熬,君四種八筐,大夫三種六筐,士二種四筐,加魚臘焉。
2. 注釋
1. 熬:古代喪禮中用以祭祀的熟食,通常為煮熟的肉類。
2. 四種八筐:指四種熟食,共八個盛食物的筐(每種兩筐),為君主所用。
3. 三種六筐:指三種熟食,共六筐,大夫使用。
4. 二種四筐:士使用兩種熟食,共四筐。
5. 加魚臘焉:「臘」指經醃製或風乾的肉類,魚臘為加於熟食外的祭品。
3. 白話文
熬,是喪禮中祭祀用的熟食。君主用四種熟食,共八個筐;大夫用三種熟食,共六個筐;士用兩種熟食,共四個筐。除此之外還要加上魚臘。
4. 總結
本段記述古代喪禮中供品「熬」的等級制度,不同身份的人所用食物種類和數量各異,體現禮制的嚴格分等制度。
啟示
古代喪禮重視階級分明,飲食亦反映身份地位
禮制體系不僅規範行為,也展現對祖先的尊重與誠意
六五、
1. 原文
飾棺,君龍帷三池,振容。黼荒,火三列,黼三列。素錦褚,加偽荒。纁紐六。齊,五采五貝。黼翣二,黻翣二,畫翣二,皆戴圭。魚躍拂池。君纁戴六,纁披六。
2. 注釋
1. 飾棺:指裝飾棺木。
2. 龍帷三池:用有龍紋的帷帳分三層圍繞棺木。
3. 振容:使形容莊嚴肅穆。
4. 黼荒:黼,一種文繡圖案;荒,指紋飾。此為裝飾圖案名稱。
5. 火三列,黼三列:火、黼紋飾各三行排列。
6. 素錦褚:用白色錦作的裹棺布。
7. 偽荒:仿造的荒文圖案,用來增加華麗程度。
8. 纁紐六:纁,紅黃色;紐,繫繩,共六條。
9. 齊,五采五貝:齊,棺飾名;以五種顏色及五顆貝裝飾。
10. 黼翣二,黻翣二,畫翣二:翣為儀仗用羽扇,各種圖案各兩柄。
11. 皆戴圭:每柄翣皆上有「圭」形裝飾(圭為玉製禮器)。
12. 魚躍拂池:指魚形圖案,動感如跳入池水。
13. 君纁戴六,纁披六:君主佩戴六條纁色飾物,覆披亦為六件。
3. 白話文
裝飾棺木時,君主的棺用三重有龍圖紋的帷帳圍繞,使外觀莊嚴整肅。棺上有黼紋與荒紋,火紋與黼紋各分三列。棺用白色錦織布包裹,並加上仿造的荒紋裝飾。繫帶用紅黃色的繩子,共六條。棺飾稱為「齊」,以五種顏色與五顆貝殼裝飾。有六柄羽扇:兩柄黼紋、兩柄黻紋、兩柄彩畫羽扇,每柄羽扇上都配有圭形飾物。棺木裝飾上畫有魚跳入池中的圖案。君主配戴六條紅黃色飾帶,覆披也用六件紅黃色飾物。
4. 總結
此段詳述君主棺木的華麗裝飾規格,包括帷帳、紋飾、繫帶與儀仗用羽扇等配置,體現出對亡者身份與等級的嚴格規範。
啟示
殯葬制度不僅體現等級差異,也透露出古人對禮制與尊嚴的極度重視
裝飾細節反映出藝術與儀式在宗法社會中的結合
六六、
1. 原文
大夫畫帷二池,不振容。畫荒,火三列,黻三列。素錦褚。纁紐二,玄紐二。齊,三采三貝。黻翣二,畫翣二,皆戴綏。魚躍拂池。大夫戴前纁後玄,披亦如之。
2. 注釋
1. 大夫:周代官階,位於君下士上。
2. 畫帷二池:棺木外用畫有圖案的帷幔裝飾,共兩層(池為層之意)。
3. 不振容:「振容」指加上容飾或展布帷幕;此處表示不設此裝飾。
4. 畫荒:棺外裝飾有圖案的荒(四角帛飾)。
5. 火三列、黻三列:「火」與「黻」是圖案名稱,各排列為三列。
6. 素錦褚:用素色的錦緞包裹棺木。
7. 纁紐、玄紐:「紐」為束帶,纁色(淡紅)、玄色(黑)各二。
8. 齊,三采三貝:「齊」為飾帶,用三種顏色與三枚貝飾。
9. 黻翣、畫翣:「翣」為棺木所用扇形飾具,作為儀仗;有黻紋與畫圖樣者。
10. 皆戴綏:「戴」為上設,「綏」是裝飾繫物,用以固定翣。
11. 魚躍拂池:圖案為魚躍之形,拂動池(即帷幔的下緣)。
12. 戴前纁後玄,披亦如之:頭戴前纁後玄之飾,身披者亦同樣。
3. 白話文
大夫所用棺木外飾為兩層畫帷,不加振容之飾。棺角裝飾畫有圖案的荒,並排列火紋三列、黻紋三列。棺以素色錦包裹。束帶為兩條纁色與兩條玄色。棺飾帶用三種色彩與三枚貝飾裝飾。配有兩副黻紋翣與兩副畫翣,翣上皆戴綏。帷幔下緣畫有魚躍圖案拂動池緣。大夫頭戴前纁後玄之飾,身披所用披帛亦如此配色。
4. 總結
此段記載大夫等級葬禮中棺木與服飾的具體裝飾,體現禮制等級分明、紋飾有別的制度精神。
啟示
禮制具象徵性與嚴格分等制度
色彩、圖紋與排列數目皆傳達階級訊息
禮儀不僅是儀式,更是社會秩序的具體表達
六七、
1. 原文
士布帷布荒,一池,揄絞。纁紐二,緇紐二。齊,三采一貝。畫翣二,皆戴綏。士戴前纁後緇,二披用纁。
2. 注釋
1. 布帷布荒:用布做的帷幕與荒飾(裝飾棺槨用的布料),表示地位較低。
2. 一池:指棺槨周圍裝飾用的池(指環繞棺木的飾布),士階只用一層。
3. 揄絞:為裝飾的一種繩索花紋。
4. 纁紐二,緇紐二:紐是綁繫棺槨的繩索,纁是淺紅色,緇是黑色。各用兩條。
5. 齊,三采一貝:「齊」為覆蓋棺槨的飾物,三種顏色配上一顆貝飾,簡樸於大夫、君主。
6. 畫翣二:翣是喪禮中用以遮蔽棺槨的羽飾,有畫紋的兩件。
7. 皆戴綏:所用的翣皆飾以綏(長帶子、垂飾)。
8. 戴前纁後緇:指服飾正面為纁色,背面為緇色,表示身份等級。
9. 二披用纁:左右兩邊的披掛皆用纁色,依舊顯現喪服的等級與身份規格。
3. 白話文
士用布製帷幕與布飾荒紋,裝一層池飾,飾以揄絞花紋。綁繩使用兩條纁色與兩條緇色。覆蓋棺槨的飾物採用三種顏色配一顆貝飾。用兩件畫有圖案的翣作裝飾,都佩綴著垂帶。士所穿戴者前為纁色、後為緇色,兩側披掛亦為纁色。
4. 總結
士人的喪禮用品、服飾皆比大夫與君主簡樸,體現禮制中依等級分明的規範制度。
啟示
禮儀制度層級分明,用物、顏色、裝飾皆有象徵意義
即使在死亡面前,也強調尊卑有序
傳統文化重視形式與秩序,反映出社會結構與倫理觀
六八、
1. 原文
君葬用輇,四綍二碑,御棺用羽葆。大夫葬用輇,二綍二碑,御棺用茅。士葬用國車。二綍無碑,比出宮,御棺用功布。
2. 注釋
1. 輇:古代送葬用的車輛。
2. 綍:綁繩,這裡指拉車的繩索數量。
3. 碑:石柱或木柱,置於靈車前後作為標識。
4. 御棺:護送靈柩。
5. 羽葆:羽毛裝飾的遮蓋物,象徵尊貴。
6. 茅:茅草,這裡用作遮蓋物,等級較低於羽葆。
7. 國車:官車,指士階層使用的制式車輛。
8. 功布:粗布,一般用於服喪期間,是庶民或低階層用的喪葬材料。
9. 比出宮:「比」為同類同行,指與靈柩一同出宮(出殯)。
3. 白話文
君王下葬時使用輇車,有四條拉車的繩索和兩根標誌用的碑柱,護送棺木時用羽毛裝飾的遮蓋物。
大夫下葬也使用輇車,但只用兩條拉繩和兩碑,護送棺木時使用茅草遮蓋。
士人下葬則用國家配發的車輛,配有兩條拉繩但無碑柱,出殯時隨隊同行,護送棺木使用粗布作為遮蓋。
4. 總結
此段說明三等人員(君、大夫、士)下葬時所使用的葬車與棺覆的不同,體現出嚴格的等級制度與喪葬禮儀的等差制度。
啟示
周代喪禮制度分明,以車輛、繩索、裝飾與覆物明顯區分尊卑。
喪葬亦為禮的重要一環,體現社會秩序與身份規範。
即便死亡後,社會地位仍受到尊重與體現,禮制貫穿生死。
六九、
1. 原文
凡封,用綍去碑負引,君封以衡,大夫士以咸。君命毋嘩,以鼓封;大夫命毋哭;士哭者相止也。
2. 注釋
1. 封:指下葬後填土覆蓋墳墓的儀式。
2. 綍:繩索,此指繫棺或拉動棺槨的繩索。
3. 碑:此處作木碑,為定位、識別或禮制所用。
4. 負引:以繩牽拉棺材的行動。
5. 衡:衡轄,古代橫木,象徵君命,為王者用器。
6. 咸:一種車轅末端的繫具,非王者用制,適用於大夫、士。
7. 命毋嘩:有命者不得喧嘩。
8. 鼓封:擊鼓為號令下葬,表示君命莊重肅穆。
9. 毋哭:不得哭泣,表示節哀或遵守禮制。
10. 相止:互相勸止,不可放聲號哭。
3. 白話文
凡是舉行封墓之禮,用繩索牽拉棺槨移除木碑後埋葬。君主用「衡」作為牽引工具,大夫與士使用「咸」。君主下命舉行封墓時不可喧嘩,因此用擊鼓作為命令的標誌;大夫在封墓時不得哭泣;士人若有人哭泣,旁人應加以勸止。
4. 總結
本段詳述各階層於葬禮封墓時的禮制與行為規範,君主、大夫、士各有等差,特別強調「封墓時的安靜與莊嚴」,反映出對死亡、秩序與等級制度的重視。
啟示
儀式中對「安靜」與「節制情感」的要求,提醒人們在禮中守分守敬。
等級制度不僅體現在生前,也延伸至死後的儀節,顯示禮制對社會秩序的深層影響。
七十、
1. 原文
君松槨,大夫柏槨,士雜木槨。棺槨之間,君容柷,大夫容壺,士容甒。君里槨虞筐,大夫不里槨,士不虞筐。
2. 注釋
1. 松槨:以松木製成的外槨。槨為棺外之大木匣。
2. 柏槨:以柏木製成的槨。
3. 雜木槨:以其他非松非柏的普通木材製成槨。
4. 柷:古代樂器,葬時象徵禮樂制度,為貴族所用。
5. 壺:用來盛酒的器具,亦代表等級身份。
6. 甒:一種盛酒或水的陶器,地位最為卑下者所用。
7. 里槨:在槨內放置物品(或裝飾)。
8. 虞筐:盛放隨葬器物的竹筐,象徵對死者的虞恤與慎終。
9. 不虞筐:不使用虞筐,即隨葬物簡略,等級較低。
3. 白話文
天子使用松木製的槨,大夫使用柏木槨,士人則用雜木所製的槨。在棺槨之間,天子可放置柷,大夫放壺,士人放甒。天子的槨內可以放置虞筐,大夫不裝飾槨內,士人也不用虞筐。
4. 總結
本段說明葬禮中槨與隨葬品的等級差異,天子用松木槨,器物也最尊貴;大夫其次;士人則最為簡略。從中可見周禮對等級秩序的嚴格規定。
啟示
喪葬制度承載著深厚的階級觀念與禮制文化
隨葬物品不僅是個人地位的象徵,也體現了對死者的哀思與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