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生活
註:前文換房間重新刊登
朋友談起了藝術與生活,歸根究柢,生活就應成為藝術。藝術與生活,都可以是實體具象,但仔細去思量,藝術與生活都很抽象捉摸不著。
藝術的定義太廣泛,她既是名詞也是動詞,同時也可成為形容詞。藝術在語言上運用可以是多重的,甚至是氾濫的。她可以很高尚的呈現,也可在通俗中表現。到底什麼可成為藝術呢?生活就是藝術,藝術就是生活。
在一個宇宙性的理解範圍下,我們每個人都是獨特的藝術呈現,是為真善美聖而存在,我們自己就是一件藝術品。因而,我們要用自己藝術的本質來度生活的時時刻刻,如此就能讓生活成為藝術。成為藝術,不是某種(階級的)人才能獨享的,而是每個人都可擁有。就如在作為受造人,「我們是他(創造主)的作品」(聖經新約,以弗所書二章10節),我們就是創造主眼中的完美藝術品,這不是用人的肉眼或思想所能明瞭的具象作品,而是由創造主決定我們的藝術性。我們應該認識自己是藝術家,不論他人的認為如何。